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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春燕
(新疆克拉瑪依市烏爾禾區原區委副書記、區長)
鎖定
- 中文名
- 黃春燕
- 性 別
- 女
- 原工作單位
- 新疆克拉瑪依市烏爾禾區委
黃春燕人物履歷
黃春燕人物事件
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中央第八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8年1月2日將督察發現的12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該區,要求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理。2019年4月22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艾裏克湖生態環境保護試點項目滯後,湖泊水質下降
克拉瑪依市及烏爾禾區實施艾裏克湖生態環境保護試點項目進度滯後,配套資金不到位,截至2017年8月,16個項目中10個未啓動,4個進度嚴重滯後。底泥疏浚工程未能如期實施,影響水質改善,由2014年V類下降為2016年劣V類。克拉瑪依市和烏爾禾區人民政府對艾裏克湖生態環境保護試點項目實施不力,不作為、慢作為,造成艾裏克湖生態環境保護試點項目滯後,湖泊水質呈惡化趨勢。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權限,給予時任克拉瑪依市烏爾禾區委副書記、區長黃春燕(已退休)黨內警告處分。
[1]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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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生態環境部[引用日期2019-04-24]
- 2. 烏爾禾區中心組傳達學習自治區經濟工作座談會精神及《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 .烏爾禾區公眾信息網[引用日期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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