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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方方

鎖定
黃方方,男,壯族,1958年10月生,籍貫廣西天等,1981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2月參加工作,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地質礦產系礦牀學專業畢業,獲理學博士學位,高級工程師。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1]  [5] 
2023年6月1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廣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黃方方決定逮捕。 [10] 
中文名
黃方方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壯族
籍    貫
廣西天等 [1] 
出生日期
1958年10月
畢業院校
中國地質大學

黃方方人物履歷

1978.01—1982.02 成都地質學院找礦系地質力學專業學習
1982.02—1985.08 成都地質學院地質系教師
1985.08—1989.08 成都地質學院地質系構造地質學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獲理學碩士學位
1989.08—1992.07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地質礦產系礦牀學專業學習,獲理學博士學位
1992.07—1993.05 廣西壯族自治區地質研究所幹部
1993.05—1994.04 廣西壯族自治區地質研究所副所長、助理研究員、高級工程師
1994.04—1994.08 廣西壯族自治區地礦局副總工程師兼外事外經處處長
1994.08—1996.07 廣西壯族自治區地礦局副總工程師兼自治區地質研究所所長
1996.07—1996.08 廣西壯族自治區地礦局局長助理
1996.08—1997.11 廣西壯族自治區地礦局局長助理、自治區地礦資源勘查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經理(1995.07—1997.02 在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專業學習;1997.09—1997.11 在地礦部黨校中青班學習)
1997.11—1998.05 廣西壯族自治區地礦局副局長、自治區地礦資源勘查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經理
1998.05—1998.12 廣西壯族自治區煤炭工業局局長、黨組書記
1998.12—2002.02 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2.02—2003.04 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3.04—2003.05 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廳長、黨組書記
2003.05—2008.05 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廳長、黨組書記,自治區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黨組書記(其間:2005.06—2005.09 在清華大學、美國哈佛大學公共管理高級培訓班學習)
2008.05—2008.06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廳長、黨組書記,自治區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黨組書記
2008.06—2008.08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廳長、黨組書記,自治區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黨組書記 [6] 
2008.08—2011.08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黨組書記
2011.08—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黨組副書記 [1] 
2018.02—2018.11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 [2-3]  [7-8] 
第九、十、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屆黨委委員,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十、十一屆人大代表,廣西南寧市第十二屆人大代表。

黃方方人物事件

黃方方審查調查

2022年10月27日,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廣西壯族自治區發改委原黨組書記、主任黃方方,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 

黃方方依法雙開

2023年4月30日,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經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發改委原黨組書記、主任黃方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黃方方喪失理想信念,棄守職責使命,毫無敬畏之心,甘於被“圍獵”,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錢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濫用“一把手”職權,熱衷於批條子,習慣於打招呼,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土地規劃、項目推進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黃方方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黃方方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9] 

黃方方決定逮捕

2023年6月1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書記、主任黃方方(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桂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桂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黃方方作出逮捕決定。 [10]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