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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通

(東莞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濟師)

鎖定
黃文通,男,漢族,1973年9月出生,廣東梅州人,在職本科學歷,1996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東莞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總經濟師。
2024年2月5日消息,黃文通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文名
黃文通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廣東梅州
出生日期
1973年9月

黃文通人物履歷

歷任東莞市水務局辦公室主任,人事監察科科長;東莞市水務投資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東莞市水務集團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東莞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總經濟師,兼任東莞市水務集團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董事長;東莞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總經濟師,兼任東莞市水務集團供水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黃文通人物事件

黃文通違紀被查

2023年11月,據廉潔東莞消息:東莞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總經濟師黃文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東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黃文通依法雙開

2024年2月5日消息,東莞市紀委監委對東莞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濟師黃文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文通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便利在業務承攬、採購項目中標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黃文通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東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黃文通開除黨籍處分;由東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黃文通公開通報

2024年4月,東莞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包括: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濟師兼市水務集團供水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黃文通違規收受禮金、禮品問題。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