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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憲輝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

鎖定
黃憲輝,曾任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
2023年9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決定給予黃憲輝開除處分,經河南省新鄉市監委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  [4] 
中文名
黃憲輝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63年11月

黃憲輝人物經歷

先後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的辦事處、縣支行,地區工行、省工行、總行任職多年。
2000年後,任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南昌辦事處高級經理、副總經理,重慶辦事處副總經理,總部投資事業部副總經理,第二重組辦公室副主任,總裁辦公室(黨委辦公室)副主任,組建了華融致遠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並任董事、總經理。先後擔任上市公司原長力股份,現名方大特鋼董事、副董事長,西南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長,華融渝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陽光凱迪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 [1-3] 
2019年1月,因嚴重違紀,被華融公司黨委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任華融公司北京分公司高級副經理級員工。

黃憲輝人物事件

黃憲輝接受調查

2023年4月3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河南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黃憲輝涉嫌嚴重職務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和河南省新鄉市監委監察調查。 [1] 

黃憲輝開除公職

2023年9月,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河南省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河南省新鄉市監委聯合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黃憲輝嚴重職務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黃憲輝身為國有金融企業領導幹部,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違規向人事部門打招呼,干預公司人員錄用並收受好處;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權,違規兼職取酬,利用職權安排客户為其親屬謀取利益;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擅自批准大額資金支付形成重大風險,濫用職權,給國有資產造成鉅額損失風險;搞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融資方面謀取利益,利用職務影響,充當金融掮客,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黃憲輝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要求、廉潔要求、工作要求和公職人員道德要求,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肆無忌憚、瘋狂斂財,是“靠金融吃金融”的典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決定給予黃憲輝開除處分,收繳其違法所得;經河南省新鄉市監委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