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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彩虹

(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原副調研員)

鎖定
黃彩虹,女,漢族,1962年1月出生,浙江永康人,省委黨校大專學歷,1985年1月參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調研員、“五水共治”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專職副主任。
2019年3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中文名
黃彩虹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浙江永康
出生日期
1962年1月
畢業院校
浙江省委黨校

黃彩虹人物履歷

1985.01-1989.09 磐安縣衞生局工作
1989.09-1997.03 婺城區江南街道婦聯主席、團委書記(其間:1993.09-1996.07在浙江省委黨校企業黨政幹部專業大專班學習)
1997.03-2001.06 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西關街道黨工委委員、副主任、副書記
2001.06-2004.04 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三江街道黨工委副書記、主任
2004.04-2006.09 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三江街道黨工委書記、人大工委主任
2006.09-2011.12 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三江街道黨工委書記
2011.12-2013.11 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調研員、三江街道黨工委書記
2013.11-2018.02 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調研員、秋濱街道黨工委書記
2018.02-2018.03 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調研員
2018.03-2019.06 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調研員、“五水共治”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專職副主任。

黃彩虹人物事件

黃彩虹違紀被查

2019年3月7日,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調研員黃彩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黃彩虹依法雙開

2019年3月,經中共金華市委批准,中共金華市紀委、金華市監委對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調研員黃彩虹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黃彩虹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受禮;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借貸、違規持股、“賭博”斂財;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職;違反生活紀律,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便利,套取公款予以侵吞,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貪污和受賄犯罪。
黃彩虹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擅權妄為,唯利是圖,“親”“清”不分,甘於被“圍獵”,大肆貪腐,家風敗壞縱容家屬攫取私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毫無顧忌、不知敬畏,嚴重損害黨的形象,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金華市委批准,中共金華市紀委、金華市監委決定給予黃彩虹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黃彩虹違紀違法所得;將黃彩虹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涉嫌犯罪所得隨案移送。
審查調查期間,黃彩虹在其撰寫的懺悔錄中剖析,自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人生觀價值觀扭曲,大搞“一言堂”,聽不進別人意見,把教育監督置之腦後;與村社幹部勾肩搭背,成為被“圍獵”對象而不自知,坦然收禮、受賄;臨近退休產生“船到碼頭車到站”的錯誤思想,心態失衡,侵吞公款,以身試法,最終自食惡果。黃彩虹表示自己愧對親人、辜負了組織的培養和信任,真心認罪、悔罪,接受組織處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