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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強

(江西省南昌市教育評估監測和技術推廣中心原副主任)

鎖定
黃強,男,漢族,1964年7月出生,江西上饒人,在職大學學歷,1983年10月參加工作,1986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江西省南昌市教育評估監測和技術推廣中心副主任。 [1] 
2023年1月,黃強涉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2] 
中文名
黃強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4年7月

黃強人物履歷

1983年10月至1987年10月,部隊服役;
1987年10月至1995年12月,江西省路橋工程局幹事;
1995年12月至2001年11月,南昌市體育局培訓中心幹事;
2001年11月至2015年11月,歷任南昌市第十八中學辦公室主任、勤工辦主任,南昌市第二十七中學副校長;
2015年11月至2021年12月,南昌市學校後勤與產業管理辦公室主任(正科級);
2021年12月至2023年1月,南昌市教育評估監測和技術推廣中心副主任;
2023年1月,被免職。 [1-2] 

黃強人物事件

黃強違紀被查

2022年,南昌市教育評估監測和技術推廣中心副主任黃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經南昌市紀委市監委指定管轄,目前正在接受南昌市新建區紀委區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黃強依法雙開

2023年1月,經查,黃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職責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和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向企業攤派費用;不正確履行職責,靠“教育”吃“教育”,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黃強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在黨的十八大特別是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南昌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黃強開除黨籍處分;由南昌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