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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建國

(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原追逃追贓和申訴複查室主任、二級巡視員)

鎖定
黃建國,男,1960年11月生,壯族,籍貫廣西龍州,1988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追逃追贓和申訴複查室主任、二級巡視員。
2024年1月,黃建國被開除黨籍。 [3] 
中文名
黃建國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0年11月

黃建國人物履歷

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副局長; [1] 
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追逃追贓和申訴複查室主任。

黃建國人物事件

黃建國違紀被查

2023年11月,黃建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接受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黃建國開除黨籍

2024年1月1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經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紀委監委原追逃追贓和申訴複查室主任、二級巡視員黃建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建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執紀違紀,執法犯法,退而不休,以案謀私,大搞權錢交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便利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黃建國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黃建國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