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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廉

鎖定
黃廉(1027—1092),字夷仲,洪州分寧(今江西省修水縣雙井村)人。北宋詩人黃庶之弟、黃庠之從弟,北宋大文豪黃庭堅之叔父,雙井黃氏6世。仁宗嘉祐六年(1061年)進士。歷仕宣州司理參軍、著作佐郎、司農丞、利州路轉運判官、集賢校理、提點河東刑獄、户部郎中、直秘閣提舉、左司郎中、起居郎、集賢殿修撰、樞密都承旨、陝西都轉運使、給事中
夷仲
所處時代
宋代
出生地
洪州分寧
出生日期
1027年
逝世日期
1092年
本    名
黃廉

黃廉史料記載

黃廉原文

黃廉,字夷仲,洪州分寧人。第進士,歷州縣。熙寧初,或薦之王安石。安石與之言,問免役事,廉據舊法以對,甚悉。安石曰:"是必能辦新法。"白神宗,召訪時務,對曰:"陛下意在便民,法非不良也,而吏非其人。朝廷立法之意則一,而四方推奉紛然不同,所以法行而民病,陛下不盡察也。河朔被水,河南、齊、晉旱,淮、浙飛蝗,江南疫癘,陛下不盡知也。"帝即命廉體量振濟東道,除司農丞。還報合旨,擢利州路轉運判官,復丞司農。
監察御史裏行,建言:"成天下之務,莫急於人才,願令兩制近臣及轉運使各得舉士。"詔各薦一人。繼言:"寒遠下僚,既得名聞於上,願令中書審其能而表用,則急才之詔,不虛行於天下矣。"又言:"比年水旱,民蒙支貸倚閣之恩,今幸歲豐,有司悉當舉催。久飢初稔,累給並償,是使民遇豐年而思歉歲也,請令諸道以漸督取之。"
論俞充結王中正致宰屬,並言中正任使太重。帝曰:"人才蓋無類,顧駕御之何如耳。"對曰:"雖然,臣慮漸不可長也。"
河決曹村,壞田三十萬頃、民廬舍三十八萬家。受詔安撫京東,發廩振飢,遠不能至者,分遣吏移給,擇高地作舍以居民,流民過所毋徵算,轉行者賦糧,質私牛而與之錢,養男女棄於道者,丁壯則役其力,凡所活二十五萬。
相州獄起,鄧温伯、上官均論其冤,得譴去,詔廉詰之,竟不能正。未幾獄成,始悔之。加集賢校理,提點河東刑獄。
遼人求代北地,廉言:"分水畫境,失中國險固,啓豺狼心。"其後契丹果包取兩不耕地,下臨雁門,父老以為恨。王中正發西兵,用一而調二,轉運使又附益之,廉曰:"民朘剝至骨,斟酌不乏興,足矣。忍自竭根本邪。"即奏雲:"師必無功,盍有以善其後。"既,大軍潰歸,中正嫁罪於轉餉。廉指上黨對理,坐貶秩。
元祐元年,召為户部郎中。陸師閔茶法為川、陝害,遣廉使蜀按察,至則奏罷其太甚者。且言:"前所為誠病民,若悉以予之,則邊計不集,蜀貨不通,園甿將受其敝。請榷熙、秦茶勿罷,而許東路通商;禁南茶毋入陝西,以利蜀貨。定博馬歲額為萬八千匹。"朝廷可其議,使以直秘閣提舉。
明年,進為左司郎中,遷起居郎、集賢殿修撰、樞密都承旨。上官均論其往附蔡確為獄,改陝西都轉運使。拜給事中,卒,年五十九。(節選自《宋史·列傳·卷一百一十六》) [1] 

黃廉譯文

黃廉,字夷仲。考中進士及第,歷任州縣官職。熙寧初年時,有人將他舉薦給王安石。王安石跟他對話,問及免役法的事情,黃廉根據舊的法律來回答,答得很詳盡。王安石説:“這個人肯定能辦理新法的事情。”於是向宋神宗皇帝報告,皇帝下詔詢問關於新法的時事要務,黃廉回答説:“陛下的本意是要方便百姓,新法不是不好,只是任用的官吏不得其人。朝廷立法的本意統一,但是各地推行時各不相同,所以法令實行,卻讓百姓疲憊(深受其害),陛下無法完全察覺到。所以河北地區發生水災,河南、山東、山西發生旱災,而淮南、浙江發生蝗災、江南地區發生瘟疫,陛下也無法一一知道。”於是皇帝任命黃廉為司農丞,去賑濟濟東道地區。回來後向皇帝報告情況,很合皇帝的心意,提拔他為利州路的轉運判官,兼任司農丞。
擔任監察御史裏行時,評論到俞充勾結宦官王中正而擔任宰相的屬員,並且説王中正擔任正使一類的官職權柄太重。皇帝回答説:“人才是不分種類的,就看上位者使用人才的能力如何。”黃廉回答道:“雖然道理如此,臣憂慮的是這樣助長了不好的風氣。”
黃河在曹村這個地方決口了,黃廉接受詔命安撫京東地區的災情,打開糧倉賑濟災民,距離糧倉太遠,無法到來的災民,分別派遣官吏送去。又選擇地勢高亢的地方給災民居住,災民經過關卡不徵税,外地轉運商人徵收糧食衝抵賦税,出錢購買耕牛,收養被遺棄在道路上的男女孩子,年輕力壯的災民則以工代賑,如此共有25萬災民存活下來。
相州的冤案發生時,鄧温伯、上官均都上書陳述冤情,以致因此貶官,皇帝讓黃廉審理這個案件,卻最終沒能糾正這個冤案。沒過多久,案件判決,才開始後悔。後來加官集質校理,並負責提舉檢點河東地區的司法刑獄。
遼國人要求得到雁門關附近的代北地區,黃廉説道:“按分水嶺劃分邊界,讓中國失去了險要的地形,反而讓契丹人起了狼子野心。”後來契丹人果然吞併了兩國邊界的緩衝地帶,一直到了雁門關下,地方百姓對此深以為憾。王中正徵發西軍,往往徵調兩倍的人數,負責後勤的轉運使又在這個人數上,徵調更多的人,黃廉説道:“對百姓的盤剝也太過分了。難道就不怕傷到自己的根本嗎。”黃廉隨即上奏説:“軍隊一定不會有戰功,怎麼用什麼方法來妥善處理後事呢。”不久,大軍潰敗回來,王中正將失敗的罪名轉嫁給負責後勤轉運糧餉的人。黃廉被派到上黨負責共同審理此事。最終因此獲罪貶官。
元祐元年,將他召回擔任户部郎中。第二年,又升任尚書省左司郎中,又調任起居郎、集賢殿修撰官、樞密都承旨。上官均評定他過往附會蔡確製造冤獄的罪行,改任陝西都轉運使,並擔任給事中,在任上過世,終年五十九歲。

黃廉現存詩作

勸學 [2] 
宋代:黃廉
河東人物氣勁豪,澤州學者如牛毛。大家子弟弄文墨,其次亦復誇弓刀。
去年校射九百人,五十八人同賜袍。今年兩科取進士,十子釣海頓靈鰲。
邇來習俗益遷善,家家門户爭相高。驅兒市上買書讀,寧使田間禾不薅。
我因行縣飽聞見,訪問終日忘勤勞。太平父老知此否,語汝聖世今難遭。
欲令王民盡知教,先自鄉里蒸羣髦。古云將相本無種,從今著意鞭兒曹

黃廉家族成員

天祖父:黃玘
高祖父:黃贍
曾祖父:黃元吉
祖父:黃中理
父親:黃湜;伯父:黃沔、黃滋;叔叔:黃淳、黃渙。
兄弟:黃昭、黃襄、黃庶、黃羽、黃昉;堂兄弟:黃育、黃尹、黃庠、黃雍、黃序、黃褒、黃向、黃寬等
兒子:黃叔豹、黃叔向、黃叔夏、黃叔敖;堂侄:黃大臨、黃庭堅、黃叔獻、黃叔達
孫子:黃楚、黃霖、黃埜、黃彬、黃霦等;堂孫:黃樸、黃相等
曾孫:黃㽦、黃犖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