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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庭芳

鎖定
黃庭芳(1902~1927),三塘鄉玉蘭村人。湘南學聯的負責人之一。1927年6月8日,慘遭殺害。 [1] 
中文名
黃庭芳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02年
逝世日期
1927年6月8日
畢業院校
衡陽大同中學
出生地
三塘鄉玉蘭村

目錄

黃庭芳人物生平

黃庭芳(1902~1927),三塘鄉玉蘭村人。
1922年,黃庭芳考入衡陽大同中學,接觸龔際飛等進步師生。後與黃克誠等組織成立永興旅衡學友會,發動大家湊錢購買《共產黨宣言》、《唯物辯證法》、《新青年》等進步書刊,共同學習研究。他投身學生運動,參加演講團、宣傳隊,書寫革命標語,舉辦牆報、畫刊,成為學生運動中的領袖人物,被推選為湘南學聯的負責人之一。
1925年,黃庭芳加入中國共產黨。1926年初,入廣州農民運動政治講習班學習,學習期滿後,回湖南省農會工作。8月,受黨組織派遣,以特派員身份到家鄉從事農民運動。國民黨永興縣黨部組建時,他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被補選為國民黨縣黨部執行委員。黃庭芳利用合法身份,組織革命力量,解散假農會,成立縣農民協會,在農運骨幹中積極發展中共黨員。9月9日,黃庭芳組建中共永興支部,任支部書記。在第一次縣農民代表大會上,當選為縣農協委員長。12月,出席了湖南省第一次農民代表大會。他領導黨組織和縣農民協會,把永興農民運動推向了高潮。
1927年,黃庭芳發動農民抗捐抗税,懲辦税務局長鍾昌言。4月,出任縣特別法庭審判長。縣議會副議長彭煥庭、反動軍官曹亞屏仗勢欺壓百姓,暗地購買槍支,組織反動武裝與人民為敵,羣眾強烈要求嚴懲,他排除干擾,將彭、曹二犯公審後就地處決。
馬日事變後,革命處於低潮,為了聯合革命力量,他前往耒陽找黨組織負責人劉泰、劉霞研究對策,不幸在上堡被敵人逮捕。敵人採取種種威逼利誘手段,妄圖從他口中得到黨內機密,黃庭芳堅貞不屈地説:“要殺就殺,黨組織的情況你們休想得到”。6月8日,慘遭殺害。 [1] 
參考資料
  • 1.    永興縣史志辦公室,中共永興縣委黨史聯絡組編,中國共產黨永興歷史 第1卷 1921-1949,中國黨史出版社,2012.09,第189-19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