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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岡市國家税務局

鎖定
黃岡市國税系統是實行垂直管理的組織體系,各級國税機關主要負責增值税、消費税、車輛購置税、企業所得税和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出口貨物退(免)税等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徵收管理。
2018年7月5日,黃岡市國家税務局、地方税務局正式合併成立國家税務總局黃岡市税務局。 [1] 
中文名
黃岡市國家税務局
主    管
國家税收工作
屬    性
行政管理機構
榮    獲
全國税務系統先進集體
局 長
郭剛成 [2] 
成立日期
1994年7月 [3] 

黃岡市國家税務局簡介

黃岡市國家税務局是黃岡市主管國家税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機構,下轄紅安、麻城、羅田、英山、浠水、蘄春、武穴、黃梅、團風、黃州等10個縣(市、區)局、2個直屬分局(直屬分局、龍感湖分局)、1個高新技術開發區局,市局機關內設9個行政科室(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税政管理科、徵收管理科、計劃統計科、財務管理科、政策法規科、進出口税收管理科、監察室),另設機關黨辦,4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票證管理中心、培訓中心),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全市有34個基層國税分局。
黃岡市國家税務局先後榮獲“全國税務系統先進集體”、“省級文明單位”、“全省國税系統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税務機構分設以來,黃岡市國家税務局連續三屆被評為“省級最佳文明單位”和“全省安全文明單位”,被市委、市政府命名為“市直先進單位”、“黨組中心學習小組先進單位”、“計劃生育先進單位”、“服務招商引資先進單位”,11個基層單位建成省級和最佳省級文明單位,2個單位被命名為“市級創建文明行業先進單位”,全市國税系統被命名為“市級文明系統”。2006年,全市國税部門獲得了一些新的榮譽,市局被評為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進集體、“市直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市直招商引資優質服務單位”,7名同志榮獲省、市“勞動模範”稱號,麻城市局班子和武穴市局局長程章華同志分別是被省局命名為全省國税系統“五好班子”和“十佳局長”,武穴市局、羅田縣局和9名同志分別被省局命名為綜合徵管軟件V2.0推廣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税收管理工作平台升級及應用”被省局命名為“全省‘管理鞏固年’活動十大精品特色項目”之一,26人次被省局評為全省税收綜合業務能手和所得税能手。45名同志分別當選市、縣兩級新一屆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1名幹部榮獲“全市計劃生育工作先進個人”稱號,1名幹部榮獲“市直優秀黨務工作者”稱號。在市直55個行政執法部門執法測評活動中,我局執法工作羣眾滿意度併名列第3。 [4] 

黃岡市國家税務局機構設置

(一)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貨物和勞税科、所得税科、收入核算科、納税服務科(納税服務中心)、徵收管理科、財務管理科、人事科、教育科、監察室、大企業和國際税務管理科、進出口税收管理科、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科。
(二)直屬機構:稽查局。
(三)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票證中心。 [5] 

黃岡市國家税務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税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税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税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税源管理、納税評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爭税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税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税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税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税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税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税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七)組織實施對納税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税服務和税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税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税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税工程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税收和國際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黃岡市國家税務局和地方黨委、地方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6] 

黃岡市國家税務局現任領導

郭剛成(國家税務總局黃岡市税務局黨委書記、局長)
徐自安(國家税務總局黃岡市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陳亮(國家税務總局黃岡市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安勝潮(國家税務總局黃岡市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賀啓春(國家税務總局黃岡市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 

黃岡市國家税務局機構職能

國家税務總局黃岡市税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税務總局湖北省税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税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税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税務總局湖北省税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7] 

黃岡市國家税務局獲得榮譽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