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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山市煙草專賣局

鎖定
黃山市煙草專賣局(公司)成立於1981年 [3]  黃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 
中文名
黃山市煙草專賣局
成立時間
1981年
辦公地址
黃山市屯溪區屯光大道7號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黃山市煙草專賣局主要職責

(一)監督檢查轄區煙草專賣法律法規及規章的執行情況,制訂實施轄區專賣管理監督制度。
(二)組織指導並承辦涉煙違法違規案件查處,協調地方相關部門,打擊假冒偽劣、走私煙草專賣品等違法行為。
(三)承擔相關專賣許可證件的核發、監督、管理工作。
(四)監督檢查轄區行業內部生產經營企業遵守煙草專賣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範的情況,制定實施轄區內部專賣管理監督制度。
(五)監督檢查縣(區)級煙草專賣局的內部專賣管理監督工作。
(六)承擔上級佈置的其他工作。 [4] 

黃山市煙草專賣局現任領導

楊輝揚:黃山市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經理
汪凌濤:黃山市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王尚俊:黃山市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成員、副局長
黃德鴻:黃山市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成員、副經理
張味英:黃山市煙草專賣局(公司)調研員 [7] 

黃山市煙草專賣局機構設置

黃山市煙草專賣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⑴建立健全機關政務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維護行政秩序,保持政令暢通;
⑵負責市局(公司)局長(經理)辦公會、行政辦公會的協調聯絡、會議記錄、會議紀要工作,督辦會議決議的落實;
⑶負責組織實施全市系統綜合調研工作,督辦調研結果的執行、組織撰寫調研報告;
⑷負責政府政務公開工作,管理市局(公司)內、外網和地方歸口網站,編制內、外刊和年鑑等;
⑸負責新聞宣傳、公文管理、檔案管理、印鑑證照、機要保密、信訪穩定、辦事公開、輿情監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和應急值守工作;
⑹組織撰寫市局(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工作報告等;組織撰寫綜合性材料,對綜合性材料進行統稿定稿;
⑺負責對全市系統實物和無形資產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年度資產處置預案的編制上報和執行;組織實施資產清查與評估、產權登記與界定,審核資產變動與處置事項;組織全市系統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備查資產等資產的登記、盤點、調撥、處置等管理;制定、完善資產配置、更新、報廢等相關管理標準並組織落實;
⑻負責市局(公司)機關後勤保障服務。保障機關日常工作正常運轉,包括辦公環境、水電氣、安全設施設備、辦公設備、辦公用房、辦公電話等管理;規範員工宿舍、出(承)租資產、機關食堂的日常管理;歸口全市系統車輛管理,負責機關車隊的日常管理;
⑼承擔“三項工作”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全市系統集中採購工作,市局(公司)機關的日常採購、維修等工作;
⑽負責全市系統基建工程與維修改造等項目組織、實施、控制、現場管理等工作;
⑾負責會務、接待管理;
⑿負責聯繫省煙草學會相關工作;
⒀負責地方事務及對外聯絡等相關工作;
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2.企業管理科
⑴擬定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對全市系統經濟運行的綜合分析、預測監控和宏觀調控工作;
⑵負責捲煙銷售總目標分解下達工作;負責全市捲煙價格管理,與營銷中心協同管理品牌引入退出審核審批;
⑶負責提升企業管理水平,組織開展相關活動;承擔全市系統質量管理體系、企業標準化管理體系的建立、維護、運行等工作,承擔精益管理、對標管理等企業管理與運行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系統目標管理、經濟運行考核工作;
⑷負責科技創新和QC研究工作,指導創新項目選題、申報、立項,督促創新項目管理工作,推廣和應用創新成果;
⑸負責組織全市系統學術研究、學術交流、學術論文、政研論文的徵集、上報工作以及科研諮詢活動,負責組織科學普及、科技成果推廣工作;負責與其他單位開展學術交流與研討;
⑹負責全市系統固定資產投資、採購計劃編制和管理,督促、指導全市系統採購工作;
⑺負責企業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督導全市系統重要工作落實執行,組織開展全市系統督查考評工作;
⑻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3.專賣監督管理科(內部專賣管理監督科、稽查支隊)
⑴負責監督、檢查煙草專賣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⑵負責煙草專賣許可證、煙草專賣品準運證、執法服裝、裝備的核發、監督、管理工作;
⑶負責對全市捲煙市場罰沒物品的保管、變賣和罰沒款管理的監督檢查指導工作;
⑷負責指導、監督、考核下級局的專賣管理工作;
⑸負責制訂實施轄區專賣管理監督制度;
⑹負責組織專賣管理人員培訓,提高依法行政、規範執法水平。
⑺負責監督檢查全市系統生產經營企業遵守煙草專賣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範的情況,制定實施轄區內部專賣管理監督制度;
⑻組織協調內部專賣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對內部生產經營活動開展同級監管、日常監管,對下級局內管工作開展監督檢查考核;對違反煙草專賣法律法規生產經營問題進行查處;
⑼承擔行業內部專賣管理監督信息平台運行的有關工作;
⑽組織指導並承辦涉煙違法違規案件查處,協調地方相關部門,打擊假冒偽劣、走私煙草專賣品等違法行為;負責組織轄區涉煙違法大要案件的查處,組織協調全市捲煙打假打私工作;
⑾負責督辦各區縣局涉煙違法案件查處工作;
⑿會同當地工商、公安、質監、郵政等部門進行打假、打私和清理整頓捲煙市場工作;
⒀負責轄區內煙草市場監管工作,涉煙違法案件的情報信息管和理情報研判工作;
⒁負責監督檢查全市煙草專賣品的生產、經營活動,查處違法、違章案件,打擊不法行為,保護合法經營;
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4.營銷中心
⑴負責研究制定捲煙營銷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分解本轄區年度銷售計劃,指導督促各區、縣營銷部開展各項營銷工作;
⑵負責指導、監管、檢查所屬單位捲煙營銷和品牌培育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品牌發展規劃,實施品牌引入、推廣、維護、評價、退出管理等工作;
⑶負責市場需求預測、購銷合同管理,貨源採購和投放調撥工作;
⑷負責工商協同營銷,協同工業做好品牌宣傳推廣、選點投放等工作;
⑸負責組織、指導全市系統捲煙營銷網絡建設工作;負責研究制定營銷網絡建設發展規劃,實施現代捲煙零售終端建設、終端轉型升級、文明吸煙環境建設、職業化零售客户建設等工作;
⑹負責誠信互助小組建設、運行、指導;
⑺負責監督和檢查捲煙價格執行情況;
⑻負責組織捲煙市場、消費者信息採集、市場狀態跟蹤研判、市場信息分析和應用等相關工作,為宏觀決策提供依據;
⑼負責客户訂單採集工作,組織落實網上配貨、手機訂貨、網絡訂貨、電話訂貨、客户訂貨諮詢、客户訂貨問題處理等工作;
⑽負責客户培訓策劃、客户服務策劃、客户服務質量跟蹤、客户投訴處理等工作;
⑾負責專銷協同工作規範的修訂完善、專銷協同系統的運行維護、專銷協同專項工作考核;
⑿負責全市營銷隊伍教育培訓、技能練兵、職業化建設;
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5.物流中心
⑴負責擬訂全市系統物流建設規劃;
⑵負責組織實施精益物流、綠色物流建設;負責配送節點、線路的優化佈局、人員優化整合及標準化建設;
⑶負責組織實施物流中心項目審查與建設;負責物流設備、信息化運行維護及管理;負責物流技改與創新項目策劃、實施等;
⑷負責轄區內捲煙物流業務計劃制定、執行和管理控制;負責對直送户捲煙貨款的收取、繳存、結算工作,確保貨款準確無誤,及時上繳銀行;負責轄區零售客户捲煙的分揀到户,無串碼、漏碼,無捲煙質量事故;
⑸負責轄區內捲煙倉儲、分揀、中轉、送貨等物流業務的運作及管理;負責捲煙入庫驗收、在庫養護,以及轄區內捲煙分揀、送貨、貨款回籠、包裝物回收等物流業務的運作及管理;
⑹負責實施物流非法人實體化運行管理;負責物流所屬人員、車輛、貨物、貨款、設備安全管理;推廣行業物流標準;負責物流資產管理、定額管理、預算管理、核算管理等綜合管理工作;
⑺組織協調、實施工商一體化物流對接;
⑻負責物流員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業務培訓和績效管理等工作;
⑼負責全市系統物流條線員工隊伍建設與職業技能培訓;
⑽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6.人力資源科
⑴負責全市系統人力資源發展規劃編制、管理規章制度擬訂、崗位標準化建設和改革創新;
⑵協調市局(公司)黨組會議召開,執行並監督黨組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⑶負責市局(公司)黨組管理的幹部考核、任免、調配等工作;負責全市系統機構編制、崗位設置、職責制定,對直屬單位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⑷負責全市系統勞動用工、勞動保護、績效管理、薪酬福利、各項保險及企業年金等工作,承擔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
⑸負責全市系統人才隊伍建設、人力資源配置;建立健全後備幹部管理制度,加強隊伍梯隊建設與管理;建立健全各類儲備人才庫;
⑹負責全市系統幹部員工教育培訓管理工作,編制年度培訓計劃,落實培訓任務;
⑺負責全市系統技能鑑定和專業技術職務管理工作;
⑻負責市局(公司)黨組管理的幹部及機關工作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瞭解全市系統人員崗位變動情況;指導、監督、檢查縣級局人事檔案管理情況;
⑼負責市局(公司)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與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與管理工作;
⑽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7.財務管理科
⑴貫徹落實各類財經法規、財税制度、財務會計政策,做好財經紀律監督工作;研究提出企業經營有關經濟政策建議;參與公司經營決策與項目決策,研究和解決公司經營和項目投資過程中的財務問題;
⑵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財務管理、預算管理、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會計核算的制度、辦法;承擔全市系統財務管理、預算管理、定額管理、會計核算以及預算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
⑶開展財務報銷與稽核,管理監督資金使用;制訂、完善全市系統財務管理辦法、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成本費用管理辦法等制度並監督執行;
⑷負責財務信息化管理工作;
⑸負責對全市系統經營工作、資金運用情況實施財務管理和監督;
⑹負責公司資金的籌集、使用及相關工作的管理,對資金使用效率及效益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
⑺負責全市系統實物資產價值管理,定期與實物資產管理部門進行帳實核對。
⑻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辦法和標準;負責全市系統國有資產的經營管理,組織清產核資、產權登記、變更、年檢等工作;
⑼負責日常税收解繳和年度税收匯算解繳工作;
⑽負責全市系統多元化經營、資本經營等投資項目的監督管理;
⑾負責配合和協調內外部監督部門的各項檢查工作;
⑿負責公司財務安全和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移交前的管理,保證會計憑證的合法與完整;
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8.審計派駐辦
⑴參加系統內審計項目及其他審計工作,協調配合其他部門和外部審計工作;接受省局(公司)審計委派管理辦公室和駐地單位雙重管理,執行上級下達的年度審計計劃和項目計劃;
⑵負責擬定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規定、辦法,並進行檢查、評價;擬定內部審計發展規劃和年度審計項目計劃並組織實施;
⑶負責實施同級審計監督,對駐地單位的財務收支、預算、決算、資產質量、經營績效以及其他有關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⑷負責對駐地單位的財務收支、資產質量、物資(勞務)採購、固定資產投資、基建工程、對外投資及風險控制等經濟活動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進行審計監督;
⑸負責對駐地單位所屬縣區局的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⑹負責對市局(公司)經營管理帶有共性和傾向性的問題及難點、熱點問題開展審計調查;研究開展管理審計工作;
⑺負責對內部控制系統的健全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評價,對有關業務的經營風險進行評估;
⑻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9.法規科(規範管理辦公室)
⑴擬訂和組織實施企業體制改革方案;負責貫徹落實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煙草行業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⑵審核規範性文件等管理制度及重大決策;
⑶組織法律風險防控;
⑷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處理訴訟仲裁等法律糾紛;
⑸負責專賣執法人員資格管理、案卷審核與評審、行政執法評議等法制監督工作;
⑹負責擬訂單位普法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⑺承擔合同審核與合同管理、法律諮詢等企業法務工作;
⑻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全市系統規範管理工作計劃;制訂細化規範管理制度的運作規則、配套辦法、保障機制;組織對規範管理制度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辦督查;
⑼負責牽頭協調推進全方位風險防控體系建設;
⑽負責政(企)務公開工作;
⑾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0.安全管理科
⑴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標準以及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制訂和完善全市系統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擬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局(公司) 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⑵負責全市系統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特種設備、安全重點領域專項治理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技術指導、監督檢查、考核報告等工作,督促安全隱患綜合治理,實現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的達成;
⑶負責基建項目安全設施設備“三同時”的審查工作,參與竣工驗收和現場監督的管理;
⑷負責全市系統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化體系運行的監督和指導,確保管理工作有效達成;
⑸負責組織開展全市系統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直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培訓、演練、評估和完善工作;
⑹依法組織協調處理生產安全事故;
⑺負責全市系統機動車輛駕駛員上崗證年審、考核管理;
⑻負責全市系統保安統籌管理,市局(公司)機關保安日常管理;
⑼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1.紀檢監察室(巡察領導小組辦公室)
⑴負責履行監督責任,協助市局(公司)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⑵推進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督促檢查相關單位(部門)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任務;
⑶負責全市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系統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紀律檢查工作;
⑷負責監督執紀問責,受理對黨員幹部的檢舉、控告,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受理不服處分的申訴;
⑸負責巡察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各直屬單位的巡察工作;
⑹配合協助省局(公司)紀檢組開展相關工作,對其交辦的違紀問題線索及時處理,並反饋辦理情況;
⑺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2.黨建羣團科(工會辦公室)
⑴負責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上級黨組織和市局(公司)黨組各項決議、決定和指示;
⑵負責擬訂企業思想政治工作規劃、意見;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系統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⑶組織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
⑷負責組織和指導本系統職工思想政治教育,組織機關政治理論學習,宣傳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承擔機關黨委日常事務性工作;
⑸承擔工會、女工委、團委日常工作,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協調勞動關係,維護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女工權益,推進共青團工作;負責企業工會組織建設,指導、監督所屬工會組織開展工作;負責工會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按照規定召開職代會;
⑹推進企業文化建設;開展羣眾性宣傳、教育活動,組織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用先進文化引導、教育職工;
⑺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3.信息中心
⑴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企業信息化規劃、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
⑵負責信息化項目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各應用系統軟件開發、維護、推廣及數據集成、信息整合工作;
⑶負責建立、管理、維護計算機網絡;
⑷負責網絡和信息安全工作;
⑸負責信息系統運行維護管理工作;
⑹負責企業統計管理工作,對經濟信息進行歸納、整理、綜合分析,提供信息服務;
⑺負責信息化資產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⑻負責企業信息化應用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業務指導工作;
⑼負責機房及關鍵設備的維護管理工作;
⑽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5] 

黃山市煙草專賣局直屬單位

黃山市煙草專賣局(公司)下轄屯溪區、徽州區、歙縣、休寧縣、祁門縣、黟縣和黃山區7個區、縣煙草專賣局(營銷部)及黃山市維笙徽州皖韻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6] 

黃山市煙草專賣局所獲榮譽

2012年10月26日,獲得黃山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黃山市第十屆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1] 
2014年12月,獲得“安徽省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8] 

黃山市煙草專賣局辦公地址

黃山市屯溪區屯光大道7號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