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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康

(江西省幹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貢江中隊隊長)

鎖定
1967年5月生,江西于都人,中專文化,中共黨員,江西省幹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貢江中隊隊長。
中文名
黃小康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江西于都
出生日期
1967年5月
職    業
交警

黃小康主要經歷

自1995年中隊組建以來,他帶領交警中隊處理交通事故191起,糾正違章1萬人次,轄區內交通肇事逃逸案全部破獲。他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辦事公道,服務羣眾,被人們譽為"于都的濟南交警"。1997年10月29日,在90分鐘內成功地破獲"小羅霞交通事故丟棄故意殺人案",江西電視台"社會傳真"欄目、《贛南日報》頭版分別給予了介紹。

黃小康所獲榮譽

由於他工作認真負責,成績顯著,自1986年參加工作至今,他曾8次被評為縣公安局優秀共產黨員、先進個人,4次受地區交警支隊嘉獎,1997年被評為全省優秀交通民警,1998年授予全區首屆"十佳"青年交警光榮稱號。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