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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家鼎
鎖定
黃家鼎,字升耳,號一庵。江南潁上人。清順治十一年(1654年)拔貢,壬寅康熙元年(1662年)授咸寧令,以清廉耿介自守,勤於政事,興利除弊,築堤治水,勸農耕織,嚴行法制,縣境太平,吏民無不悦服。
任期3年,政績顯優,以“卓異”被薦於朝,賜五品官服。咸寧百姓千餘人進京請願,要求把黃家鼎留在當地。朝廷特旨褒美,賜給事中,留在咸寧侯補。
巳酉年二月二十一日(1669年)去世於官邸,當時蕭條,身邊只有瓦器數件,身卧破毯,上覆褐被而已。無喪葬之資,百姓皆為飲泣,全城百姓士子如喪考妣,一時督撫諸上台皆親臨弔奠,湊齊喪葬之資,始克還鄉。百姓紛紛擁道設祭者,悲傷哭泣送至境外。更有送歸公家者,士庶公請崇祀名宦,入祀潁上鄉賢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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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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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家鼎
- 別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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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清天
-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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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耳
-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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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庵
- 所處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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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
- 民族族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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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
- 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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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潁上
- 逝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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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9年
-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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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康熙·咸陽志
- 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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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清廉耿介自守,勤於政事,築堤治水,勸農耕織,嚴行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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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陳大經楊生芝著有咸寧縣誌八巻。
修葺董江都墓,杜工部祠。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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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物傳略
.安徽地方誌[引用日期201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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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潁上縣誌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引用日期2021-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