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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家銘

(福建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原黨組書記、主任)

鎖定
黃家銘,男,漢族,1952年12月出生,福建古田人,在職中央黨校大學學歷,1969年12月參加工作,1971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福建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福建省民防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1年4月,黃家銘涉嫌受賄、貪污案依法被提起公訴。 [6] 
中文名
黃家銘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福建古田
出生日期
1952年12月
畢業院校
中央黨校

黃家銘人物履歷

1987年10月至2003年05月,在部隊服役;
2003年05月至2008年04月,任福建省林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08年04月至2009年07月,任福建省國防動員委員會辦公室(福建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2009年07月至2011年09月,任福建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福建省民防局)黨組書記、主任(局長);
2011年09月至2016年06月,任福建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2016年06月退休。 [1-2]  [5] 

黃家銘人物事件

黃家銘違紀被查

2021年1月15日,據福建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福建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原黨組書記、主任黃家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福建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3] 

黃家銘依法逮捕

2021年3月,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貪污罪對黃家銘作出逮捕決定。 [4] 

黃家銘開除黨籍

2021年4月,據福建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紀委監委對福建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原黨組書記、主任黃家銘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家銘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黨性原則喪失,紀法意識淡薄,為掩蓋其違紀違法問題,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向管理服務對象放貸並獲取大額回報;向民營企業攤派費用,加重企業負擔;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黃家銘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黃家銘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5] 

黃家銘提起公訴

2021年4月,福建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福建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原黨組書記、主任黃家銘(正廳級)涉嫌受賄罪、貪污罪一案,經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泉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黃家銘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泉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黃家銘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較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