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黃宏

(明朝江西左參議)

鎖定
黃宏,字德裕,號友蘭,浙江鄞縣人,明朝弘治十五年(1502)進士,官至江西參議寧王之亂中被殺,追贈太常寺少卿
全    名
黃宏
德裕
友蘭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浙江鄞縣
逝世日期
1519年
主要成就
寧王之亂中被殺
最高官職
江西左參議

黃宏生平經歷

弘治十五年(1502)進士,任萬安縣知縣。百姓喜好訴訟,訴訟時會去祈禱於神,黃宏毀其祠説:“令在,何禱也。”訴訟者至,黃宏則以片言隻語令其折服。歷任泰和縣知縣、户部主事、南京刑部主事、南京户部員外郎、南京禮部郎中。升任江西參議,按湖西道、嶺北道王守仁討伐橫水、桶岡的叛軍,黃宏負責軍餉有功,加俸一等。賊閔念四投降後,又仗着寧王朱宸濠的權勢,劫掠九江上下。黃宏發兵逮捕,閔念四逃到朱宸濠的祖墓中躲藏,盡得其輜重而歸。朱宸濠叛亂的跡象愈加明顯,士大夫為此憂慮,黃宏正色説:“國家不幸有此,我輩守士,死而已。”有人持大義不與朱宸濠為伍的,黃宏都暗中左右之。
正德十四年(1519)六月十四日,朱宸濠叛亂,黃宏被擒。朱宸濠憤怒,以手梏向柱擊項。當晚,黃宏去世,叛軍佩服他的忠義,用棺材收斂他。黃宏的兒子黃紹文前往,求得其棺,以偽命治斂,非其父的遺志,都馬上更改,扶喪歸鄉。
明世宗即位,追贈太常寺少卿,配享旌忠祠。當時有人説黃宏、馬思聰死節非真。給事中毛玉審理江西逆黨,再次請求表章黃宏、馬思聰及承奉周儀,而黃宏的兒子黃紹武訴於朝。巡按御史穆相列上二人死節狀甚悉,於是再無異議。 [1-2] 

黃宏親屬成員

子:黃紹文、黃紹武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