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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安

(澄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副局長)

鎖定
黃安,曾任澄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1] 
2023年12月,黃安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3] 
中文名
黃安
國    籍
中國

黃安人物履歷

曾任澄邁縣仁興鎮黨委書記; [5]  澄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黃安人物事件

黃安接受調查

2023年6月,澄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副局長黃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澄邁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黃安違規通報

2023年12月,海南省紀委監委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
澄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副局長黃安違規收受禮品、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等問題。2019年至2022年春節期間,黃安收受3名管理服務對象所送6瓶貴州茅台酒、6條中華牌香煙;2023年4月,黃安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黃安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2月,黃安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 

黃安依法雙開

2024年1月,經澄邁縣委批准,澄邁縣紀委監委對澄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副局長黃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騙取鉅額公款,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澄邁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澄邁縣委批准,決定給予黃安開除黨籍處分;由澄邁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