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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士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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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士衡(1889—1978)字體楷,號劍平。湖南郴縣人。早年就讀於郴郡聯合中學堂、長沙廣益中學附設大學預科。1913年留學美國愛荷華大學,1917年獲文學士學位:次年獲哥倫比亞大學歷史學碩士學位。1919年任紐約《民氣報》主筆。1920年回國,任四川成都高等師範學校文史系主任。1923年任湖南商業專門學校、湖南工業專門學校教授,後任校長。1926年任省立湖南大學商科學長,兼校行政委員。次年夏任湖南省教育廳廳長。1936年任省立湖南大學校長。其間,組建校畢業考試委員會,嚴格畢業資格。1937年當選國大代表,後任抗日軍事參議員、船山中學校長。抗戰勝利後回國立湖南大學任教。1953年任教於湖南師範學院。1959年任湖南省文史館副館長。曾當選全國人大特邀代表、湖南省政府委員。 [1] 
中文名
黃士衡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湖南郴縣
出生日期
1889年
逝世日期
1978年
職    業
湖南大學校長

目錄

黃士衡人物生平

黃士衡,1889年出生於湖南省郴縣永豐鄉長衝村的一個書香門第。其叔祖父純垓是清朝最末一屆中選的青年進士,曾任直隸省交河縣知縣,後無意仕途,回郴州歸隱山林;其父如瑚為前清秀才,以教私塾為生,英年早逝,家道中落;其兄體桂接受新思潮較早,畢業於嶽麓書院高等學堂,曾參加過辛亥革命,有救國救民之志。
在家庭和父兄潛移默化的影響下,黃士衡從小養成了熱愛勞動、堅持自學的習慣,打下了濃厚的國學根底。8歲入私塾,15歲入郴州北湖高小,清末畢業於郴州六誠聯立中學堂。
1911年,在其兄的資助下,黃士衡先後入湖南高等中學高等班和湖南私立廣益中學附設大學預科班學習。
1913年,黃士衡考取留美公費生,先入馬薩諸塞州芒騰候蒙預備學校補習英文,後到印第安納州烏路普萊佐大學攻讀美國曆史、政治學、社會學。
1914年,黃士衡轉學到埃阿瓦州立大學,主修歷史,輔修政治教育學。
1915年,袁世凱復闢稱帝,黃士衡憤而在舊金山《少年中國報》和紐約《民氣週報》投稿,反對其倒行逆施,被停止領取公費一年,不得已實行半工半讀,解決學習費用問題。
1917年夏畢業,獲學士學位。1917年秋,黃士衡赴哥倫比亞大學研究院研習歷史和政治學。一年後,獲歷史學碩士學位,繼續留校研究社會教育科學。
1919年,黃士衡被聘為紐約《民氣報》主筆,仍一如既往提倡民族平等,反對種族歧視,反對巴黎和會與其後各種條約、協定對我國的侵犯和掠奪。曾以“山東問題”為題,撰文斥責北洋政府賣國求榮,反對《蘭辛石井協定》,譴責美國袒護日本侵佔膠州灣。
黃士衡在青少年時期目睹清政府的腐敗無能,國家屢受列強侵略,割地賠款,喪權辱國,使他很早就清醒地認識到必須提高全民教育水平以作為立國興國之本。
黃士衡身在異邦,心繫祖國。回國之前,對他較為賞識的哥倫比亞大學研究院院長想挽留他在研究院工作,黃士衡拒絕了其好意,説:“我的根在中國,在湖南的許多事情需要我去做。”
1920年夏,黃士衡學成回國,在四川成都高等師範學校任文史系主任兩年。曾在學生聯合會就人口問題發表演説,認為中國如不控制人口,必將人滿為患。他的人口論與馬寅初的人口論相比,其研究早於馬寅初《新人口論》達36年之久。
1923年,黃士衡任湖南商業專門學校、工業專門學校教授。1924年任商專校長。
1926年初,在湖南省商專、法專、工專三校合併基礎上先後成立的湖南大學籌備處和湖南大學行政委員會,他被任命為八籌委之一和十位行政委員之一。因此,他是湖南大學的直接創建者之一。
1927年7月,黃士衡第一次出任湖南省教育廳廳長,由於當時大革命失敗,學校停課。任職半年,因政局變動而去職。
在湖南教育界羣龍無首的情況下,1929年2月於危難之時,黃士衡再度出任湖南省教育廳廳長,任職3年期間,他着力充實湖南大學,發展職業教育,恢復中山圖書館,興建公共體育場,籌建各縣民眾圖書館,頗有建樹;倡導“茅茨土階,皆可辦學”,推動湖南省公立和私立學校的長足發展。
黃士衡特別關心家鄉文化教育事業。1931年曾自購《萬有書庫》兩部各千餘冊,分別捐贈母校郴郡聯立中學及郴縣民眾圖書館,並對郴郡聯中、聯師的籌建,省立三師的選址及私立學校的呈報備案等,均給予指導幫助。
1942年,黃士衡大力支持私立適存中學上馬,受聘為該校董事長。該校開辦伊始時只有初中班,1947年增設高中班,鼎盛時期,學生人數近千人,教師約90人。
抗戰期間,黃士衡通過對湘南地區的考察,認為當時湖南省的普通中學為數已不少,唯獨農校缺乏,僅長沙市有“修業”高農和“開物”初農兩所,湘南半壁尚無一所農校,這與我國素稱“以農立國”的本旨極不相稱。在他倡議下,經湖南省政府備案,於1949年1月在郴縣良田鎮正式成立湖南省私立益湘農業職業學校。
1932年,黃士衡任湖南大學校長。黃士衡以狠抓學風、嚴進嚴出作為最後一道關卡,成立了以他為主席的以及多位老校長在內的校外委員7人,以示該委員會的權威性。此舉不僅保證了湖大畢業生的質量,還成為1937年湖大由省立改為國立的教育水平上過得硬的一項重要指標,這可説是他推行科學管理的又一大手筆。任湖南大學校長期間,黃士衡曾將兼職省政府委員兩年的全部俸祿捐贈給湖南大學,在城內修建該校辦事處房屋一所。
1937年全面抗戰爆發後,黃士衡毅然參加張治中組建的抗日軍事參議會,任省政府顧問、第二屆臨時參議會議員,並被指定為第一屆國大代表。
抗戰期間,長沙一度失守,黃士衡率家眷回到郴縣,帶領鄉親們一起抗日。
1938年,國民政府委任黃士衡為內政部禮儀司司長,1939年湖南省參議會又委任黃士衡為秘書長,他都堅辭不就。然而,在辦學興教方面,他的熱情仍然很高。1938年9月,黃士衡被推選擔任湖南私立廣益中學(湖南師大附中前身)董事長,他愉快受職。10月,日寇進犯湘北,黃士衡在長沙召開廣益董事會,決定將學校南遷到常寧,暫租借柏坊鄉大坪村的幾棟祠舍作臨時校舍。學校搬遷後,辦學經費拮据,學校各費改徵實物,黃士衡除捐出自己歷年積蓄外,還千方百計外出籌款。他説:“若能贏得桃李滿門,為我華夏爭光,雖死亦無憾矣!”由於他的多方奔走,廣益在國難當頭的年月,仍弦誦不輟。
1940-1942年,黃士衡兼任衡陽私立船山中學校長。在處理校務之暇,他結合多年來自身的經歷和學養,抓緊時間如飢似渴地鑽研王夫之的學説和著述,撰寫了大量讀書札記和心得體會,遺憾的是,他這些耗費很大心血留下的寶貴史料,都在當時兵荒馬亂年代未能留存。
1946年,黃士衡從老家郴縣遷回長沙,仍回湖大任教,同年當選為湖南省參議員和國大代表。
1949年,黃士衡毅然參加程潛、陳明仁領銜的湖南和平起義,在起義通電上簽字,昭示了湖南教育界廣大師生迎接解放的意願。
新中國成立後,黃士衡繼續在湖南大學任教授,1950年改任研究員。
1953年,高等學校調整時,任湖南師範學院研究員。是年起,先後當選湖南省一、二、三、五屆人大代表,第二屆全國人大特邀代表,第一屆省人民政府委員,省政協第一、二、三、四屆委員、常委,民革湖南省委會委員、常委、臨時小組副組長。
1959年,黃士衡任湖南省文史研究館副館長,協助謝華館長進行館務建設,組織館員搶救圖書古籍,收集撰寫辛亥革命時期及民國時期的歷史資料。黃士衡真誠信賴共產黨的領導,關心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雖然年過花甲,但仍勤奮工作,多次率團到基層視察,常以自己的學習心得體會,啓發、教育民革黨員提高政治思想覺悟,對發展鞏固中共領導的統一戰線作出了積極貢獻。
黃士衡治學嚴謹,慎於寫作,著有《世界史大綱》《中國移民美國史》《漢語難詞解釋》《漢英詞語典》等等。其高尚的品德、樂觀的精神、開闊的襟懷,堪為後人典範。
黃士衡在舊社會做過高官,在新社會待遇優厚,但他始終堅持以粗茶、淡飯、布衣過生活,對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情況更為關注。
1973年初,黃士衡得悉株洲縣部分地區遭受災害,隨即匯款3000元救災。
1978年6月12日,黃士衡逝世,終年89歲。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