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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其煥

鎖定
黃其煥,男,1973年9月出生,1992年入伍河北省淶水縣51043部隊,1995年9月考入南京炮兵學院,1998年分配到河北省66051部隊,2006年轉業至婁底市公安局婁星分局漣濱派出所。 [1] 
2018年10月,因民警以身試險換人質,經歷5小時生死較量事蹟,入選中國好人榜。2018年12月,入選感動中國2018候選人物。 [1-2] 
中文名
黃其煥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73年9月
畢業院校
南京炮兵學院
職    業
民警
主要成就
入選中國好人榜

黃其煥人物事蹟

從警12年,參與偵破了10餘起大案要案,特別是在2009年破獲飛車搶奪團伙案,抓獲罪犯10人,破獲刑事案件50餘起。12年來,刑事處罰180人,行政處罰420餘人,破刑事案件240餘起,接處警12000餘起,調解各類糾紛矛盾9600餘起。已經成為婁星分局民警的中堅骨幹、精兵強將。 [1] 
2018年8月30日凌晨0時10分,婁星公安分局漣濱派出所接到報警稱,茅塘社區一棟樓房內有人揮舞菜刀到處砍人。黃其煥立即帶領兩名輔警迅速趕赴現場進行處置。到達現場後,發現一名男子(經查該男子叫戴志勇)手拿菜刀在三樓的房間亂砸東西。樓下男子的姐姐和父親告訴警察,戴志勇手持菜刀正在發瘋。後戴志勇衝到三樓一亮燈的房間外,其家人大喊:不得了,説那房間裏有小孩,戴志勇會殺掉小孩子!黃其煥與兩名協警馬上往三樓跑去,跑到二樓與三樓之間的樓梯拐角處,發現被戴志勇從三樓推下來的老年婦女(後經查是戴志勇的母親)。同時戴志勇揮動菜刀對着距離他只有1米來遠的一男子一陣亂砍,男子被逼到牆壁處無處可逃。黃其煥馬上上前對戴志勇説,放下刀、不要傷人,有什麼事可以好好説。戴志勇答應,但讓黃其煥把身上的出警裝備卸下來,一個人上去,他可以讓他對面的男子離開。為確保人質安全和睡在另外一個房間的小孩子們不受到傷害,黃其煥將裝備卸下,獨自一人上樓置換被挾持男子下樓。戴志勇要求黃其煥進入身邊一間未開燈的房間,在房間內,戴志勇將刀刃抵在黃其煥的脖子上大動脈處,讓黃其煥用電線捆住自己雙手,然後把黃其煥雙手捆緊,後扯斷了淨水器水管,並要黃其煥仰面朝天躺在滿是水的地上,自己則坐在黃其煥頭頂處,持刀對着黃其煥的脖子。後將他身旁一桶食用油全部淋在黃其煥身上。多次用打火機企圖點燃沾滿油和水的毛巾,但未果。後戴志勇又將他身旁的一罐煤氣的閥門打開,前後放了十多次氣,揚言要與黃其煥同歸於盡,以此威脅來解救黃其煥的同事離開,但都在黃其煥巧妙周旋下化解危機。期間,戴志勇每次聽到三樓樓道和卧室外的陽台上有人説話或者他家人喊他時及其自己情緒很爆躁時,戴志勇前後在黃其煥的左太陽穴與正面的脖子胸口上砍了十多刀,黃其煥拼死頂住他雙手。凌晨4時左右戴志勇看到卧室裏有公安民警時,戴志勇持刀在黃其煥的右大腿砍了兩刀。直到凌晨4時50分左右,經過黃其煥反覆耐心細緻的勸説,戴志勇的態度有才所鬆軟答應放人。在其慢慢打開防盜門時,黃其煥藉助身上食用油滑到在地,配合早已等候在防盜門外的民警將戴志勇控制住,成功地將黃其煥解救出來。至此黃其煥被戴志勇挾持了整整將近5個小時,身上有多達二十多處刀傷。 [1] 
黃其煥同志在該案中表現出公安民警無懼危險、不怕犧牲的優秀品質,在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時奮不顧身、勇往直前,與犯罪嫌疑人鬥智鬥勇,用自己的生命踐行了“忠真智勇、奉獻為民”的真諦。 [3] 

黃其煥人物榮譽

曾榮立個人三等功1次,6年次被評為優崗,2017年榮獲婁底市公安局"破案能手"稱號。 [1] 
2018年10月,入選中國好人榜 [1] 
2018年12月,入選感動中國2018候選人物。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