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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亞軍

(湖南省永州市新田縣產業開發區原管委會主任)

鎖定
黃亞軍,曾任湖南省永州市新田縣產業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4] 
2024年1月,經永州市委批准,永州市紀委監委給予黃亞軍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科員。 [4] 
中文名
黃亞軍
國    籍
中國

黃亞軍人物履歷

歷任新田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1-3]  ;新田縣產業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4] 

黃亞軍職務任免

2023年6月26日,新田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免去黃亞軍的新田縣自然資源局局長職務。 [2] 

黃亞軍人物事件

通報處分
2024年1月24日,湖南省永州市紀委監委官微通報了時任新田縣產業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黃亞軍無證酒後駕車,受到行政拘留十七日、罰款七百元的行政處罰,以及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科員的紀律處理。
2023年9月8日晚,時任新田縣產業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黃亞軍邀請同事和朋友參加其生日聚餐,其間黃亞軍飲用52度白酒3兩左右。9月9日凌晨,黃亞軍明知自己無駕駛證且飲酒,仍駕車回家,途中被新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現場查獲。執勤人員要求黃亞軍配合吹氣檢測酒精含量時,黃亞軍謊稱自己沒有開車,拒不服從並與執勤人員發生拉扯。執勤人員遂將黃亞軍帶至執法辦案區,在安排醫護人員對其進行抽血檢測時,黃亞軍強行扯掉止血帶,拒不配合,導致抽血未能完成。當晚,新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收到執勤人員報告後,違規決定將黃亞軍放走。9月9日上午,黃亞軍安排堂弟“頂包”,並統一口徑,由其堂弟冒用他人身份接受交警部門處理。
經新田縣公安局重新調查,認定黃亞軍無證駕駛機動車,拒不配合抽血檢測,安排人員“頂包”並提供虛假證據,嚴重影響公安機關行政執法。10月17日,新田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黃亞軍作出行政拘留十七日、罰款七百元的處罰。
黃亞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目無法紀,特權思想嚴重,長期無證駕駛機動車,且在全省“兩帶頭五整治”糾風防腐專項行動期間頂風違紀,無證且酒後駕車,被查後拒不配合,找人“頂包”,企圖逃避法律制裁,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反映出極個別黨員幹部在黨中央和省委、市委三令五申強調作風建設的高壓態勢下,仍然我行我素、肆無忌憚、不知敬畏,挑戰紀法底線,必須嚴肅查處。因黃亞軍同時還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失職失責等問題,2024年1月9日,經永州市委批准,永州市紀委監委給予黃亞軍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科員。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