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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事件
鎖定
麻豆事件,1950年5月發生在台灣省台南縣麻豆鎮的事件,逮捕謝瑞仁等33名地方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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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麻豆事件
- 發生時間
- 1950年5月
- 發生地點
- 台南縣麻豆鎮
- 事 件
- 逮捕謝瑞仁等33名地方人士
- 相關人員
- 謝瑞仁、蔡國禮、張木火等
事件介紹
1950年5月,台南縣麻豆鎮“鎮長”謝瑞仁等33名地方人士被國民黨當局以“共同意圖顛覆政府”罪逮捕。其中,謝瑞仁、蔡國禮、張木火等3人於同年9月30日被判死刑,孫清誥、李國民、林書揚、鍾益、陳水泉、黃阿華、王金輝、李金水、蔡榮宗等人判處無期徒刑。郭天生、郭耀勳、莊順田、吳登纂、侯穎川、柯士秘等18人被判處10——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陳丁弟、李清泉等6人以“知情不報”判處1年刑期。直至1983年底1984年初,該案被判處無期徒刑的案犯在關押30年以後,才獲減刑保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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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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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麻豆事件”(1950) .中國台灣網.2005-12-07[引用日期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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