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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江市財政局

鎖定
麗江市財政局是麗江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2021年4月,被授予“雲南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4] 
中文名
麗江市財政局
辦公地址
麗江市古城區香格里大道862號 [6] 

麗江市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財税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出加強財源建設和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財政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税政策。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財政政策保障。
二、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草案和實施細則。承擔財税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按照規定負責辦理涉及財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債務等方面的事務;研究麗江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財税重大問題,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進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建議。
三、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職責。編制年度全市和市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麗江市人民政府委託,向麗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全市和市本級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組織實施和考核預算績效管理。擬訂地方財政體制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四、承擔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有關管理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政策;根據市政府授權,參與地方税收政策調整,統籌管理税收優惠政策;根據國民經濟發展計劃,擬訂財政税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和監督。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國庫現金管理職責。管理行政機關和財政供給經費的事業單位銀行開户;統一管理財政專户;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擬訂和執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地方政府性債務的日常管理職責,防範財政風險;提出全市政府性債務規模控制和債務結構調整建議,指導和監督全市各級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及償還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託代表市人民政府開展財税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
七、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及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支持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參與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相關工作。
八、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監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動。審核並彙總編制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與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的建議。
九、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負責審核和彙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監繳市本級國有資本收益。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的財政監管工作;參與擬訂住房、國有土地使用制度等改革政策。
十一、參與擬訂市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監督實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組織實施會計管理制度和辦法,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三、實施全面績效管理,負責制定財政資金績效管理、財政投資評審有關制度和辦法,建立和完善財政績效評價體系,組織開展市級財政績效評價和財政投資評審工作。
十四、監督檢查財税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推進內控制度建設,構建貫穿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的財政監督體系,反映財政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十五、負責制定財政科學研究計劃和財政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財政宣傳工作;制定財政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六、承擔麗江市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
(一)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與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發揮財政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提升財政服務保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二)深化財税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市縣財政關係。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體系。
(三)加強政府債務風險防控。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系統,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着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一)税政管理職責分工。麗江市財政局負責地方税收政策管理,組織擬訂地方税收政策和調整方案,審核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中涉及税收政策條款。麗江市税務局負責税收政策的執行、税收的徵收管理,配合做好地方税收政策制定、調整工作,對税收法律、行政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徵管和一般性税政問題進行解釋,與麗江市財政局加強税收徵管信息數據共享。
(二)非税收入管理職責分工。麗江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税收入賬户、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麗江市税務局等執收部門按照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有關規定,負責做好非税收入申報徵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有關非税收入項目收繳信息與麗江市財政局及時共享。
(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職責分工。麗江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及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麗江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工作,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接受麗江市財政局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按規定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及派出機構的國有資產管理。 [1] 

麗江市財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文電、機要、宣傳、信息、檔案、保密、信訪、印章、文印、辦公自動化、接待聯絡、車輛管理、安全保衞及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起草和修改有關綜合性文稿材料;負責組織安排重要會議事項;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諍言等工作;負責會同相關部門或科室發佈重要文告;負責局機關日常事務及局領導交辦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基建投資、政府採購管理等工作;制定並督促落實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老幹部管理工作。
二、綜合與研究科。統籌負責財政改革、發展、規劃相關工作,以及其它綜合性財政管理事務;負責研究重要財税改革方案、區域經濟安全發展政策和重大財經專題;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編制財政發展規劃,牽頭編制中期財政規劃;研究擬訂涉及財政改革與發展的收入分配、國有資源管理、住房改革、彩票管理、事業單位改革、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並監管住房改革預算資金、土地出讓資金、住房公積金等相關財政資金;參與事業單位改革、建立完善財政部門參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機制;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補貼相關工作。
三、條法税政科。負責對局機關重大決策事項和制訂的規範性文件及其他涉法文書進行合法性審查,對其他部門起草的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中涉及財政法律、法規的條款進行審查;負責機關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和依法行政評議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重大決策聽證工作的推進和指導;負責承辦本機關受理的行政複議案件,指導協調配合本機關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複議工作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審核辦理市級國家賠償費用事項;承擔局機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備案和文件彙編工作;參與研究地方税收發展戰略,提出税收政策建議;負責擬訂地方税收政策調整方案,審核其他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中涉及税收政策問題的條款;負責調研税收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執行情況和重點税源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推進全市財政系統依法理財,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四、預算科。統籌辦理政府預算編制及管理的相關業務;負責研究提出年度和中長期財政政策;會同綜合與研究科編制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年度市本級預決算草案;制定預算管理制度和辦法,組織年度預算平衡;承擔市本級部門預算審核、調整工作;彙總編制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統籌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和決算草案向市人代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送工作;承擔與市人大財經委員會聯絡事宜,負責起草財政預決算報告、年度預算調整報告及報告説明;承擔市本級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定額標準等財政支出標準體系建設;承擔市本級部門預算基礎信息庫和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省對麗江市的轉移支付工作,擬訂麗江市財政轉移支付方案;研究制定市以下財政管理體制。
五、債務管理科。擬訂和完善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市級部門及市以下各級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清理、統計、報告地方政府性債務;負責政府債務預算管理;負責政府一般債券、專項債券管理和對下轉貸工作;配合預算科編制政府債券預算調整草案;組織政府性債務信息公開;參與政府性債務績效評價及外債評審;負責全市政府性債務規模和債務結構的總體控制;評估各地區債務風險狀況,發佈風險預警報告,提出派遣債務風險觀察員建議;推進地方政府信用評級建設;承擔組織政府債務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債務管理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提供納入各級黨政領導政績考核和地方財政管理綜合考評範圍的政府性債務數據;承擔麗江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
六、預算績效和評審科。承擔部門預算項目評審工作;承擔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和預算評審相關制度和辦法的擬訂工作;組織實施市級財政績效評價,建立健全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建立績效評價數據庫;對市級預算編制提出績效評價建議;負責財政專項資金政策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市本級財政投資項目的概(預)算、結算、決算評審工作。
七、國庫科。負責實施預算的執行、分析預測和動態監控;負責擬訂並實施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組織實施財政總會計及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承擔國庫資金調度和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管理市級財政資金專户,對市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户實行審批和備案;負責市級財政總會計核算,編審上報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組織編制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並公開相關信息;組織實施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協調財税庫銀聯網。
八、行政科。負責管理黨政機關、羣團組織部門預算;負責聯繫單位(部門)的經費保障和財務監管;參與所聯繫單位和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牽頭擬訂公務用車政策及相關制度;擬訂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制度。
九、政法科。管理公共安全部門預算;負責聯繫單位(部門)的經費保障和財務監管;參與所聯繫單位和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參與司法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全市執法執勤用車編制管理;負責辦理駐麗軍隊、武警部隊有關經費事項。
十、科教文化科。負責管理教育、科技、文化旅遊、文產、宣傳等部門的部門預算;負責聯繫單位(部門)的經費保障和財務監管;參與所聯繫單位和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承擔《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及有關行業財務制度的監管工作;承擔科技資金協調機制的綜合統籌工作;負責市屬企業文化企業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管理市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十一、經濟建設科。負責管理發改、工業、交通、能源、糧食和物資儲備、建設、應急等方面財政部門預算工作;負責聯繫單位(部門)的經費保障和財務監管;參與所聯繫單位和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參與制訂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參與制訂國家經濟安全戰略,實施能源安全、實施糧食安全的財政政策;牽頭擬訂支持經濟發展、工業化信息化建設等方面財政政策、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市級基建投資的有關政策,審核市級基本建設資金預算;承擔財政應急管理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事宜;負責制訂支持產業升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財政政策;負責管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專項資金。
十二、資源環境科。負責管理自然資源、生態資源、林業草原、住建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負責聯繫單位(部門)的經費保障和財務監管;參與所聯繫單位和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擬訂工作;擬訂促進資源節約、土地整治、環境保護建設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協調建立健全財政生態補償機制;承擔國土、林業、草原、環保、住建、保障性住房等相關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三、農業農村科。負責管理農業農村、水利、氣象、扶貧、現代農業生產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並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負責聯繫單位(部門)的經費保障和財務監管;參與所聯繫單位和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擬訂財政支農管理辦法;牽頭財政支持脱貧攻堅、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農村綜合改革等相關工作,統籌安排相關資金。
十四、社會保障科。負責管理社保、民政、衞生健康、醫療保障、退役軍人事務、殘疾人和紅十字事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負責聯繫單位(部門)的經費保障和財務監管;參與所聯繫單位和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擬訂工作;負責市級社會保障部門及所屬單位的經費、專項資金、基本建設資金預算建議的審核和執行;負責社會保障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就業及醫療衞生支出,擬訂有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並實施監管;管理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醫療經費;參與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有關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十五、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科。擬訂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並實施監管工作;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彙總、編制、初審和上報;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審核撥付市本級社會保障待遇;在精算平衡的基礎上,負責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管理;對納入財政專户的社會保障基金進行財務管理;參與研究市級統籌基金管理工作。
十六、資產管理科。擬訂和實施國有資本管理政策、規則和制度;負責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監督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責罰沒物資處置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國有企業改革財政政策。
十七、涉外金融科。承擔麗江市地方金融企業的資產和財務監管方面的工作;負責聯繫單位(部門)的經費保障和財務監管;負責地方金融企業經營績效評價,制定有關監管制度;研究地方金融企業有關財税政策;按照規定管理財政貼息、補貼、風險補償、獎勵等政策性金融業務;負責中央專項借款管理;承擔中國清潔機制發展基金(CDM)貸款管理工作;承擔麗江市對外合作方面的財政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財政涉外綜合研究;承擔有關國際金融組織合作項目、資金和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國際多邊和雙邊有關財經合作事項;承擔國際區域合作中相關協調、組織工作;按照規定管理外國政府貸(贈)款。
十八、金融合作科。制定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有關制度,承擔相關規範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的政策研究、諮詢培訓、能力建設、信息統計、對外交流等工作;負責擬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制度;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籌集、墊付、追償、核銷等工作。
十九、會計科。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負責全市會計行業、會計人才管理;牽頭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規範,註冊會計師行業等方面的規則制度;管理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機構工作;監督管理代理記賬機構工作;擬訂和實施會計人才培養規劃;負責全市會計從業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組織管理;負責麗江市會計學會日常工作。
二十、財政監督科。負責財政系統、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社團、國有企業的財政監督檢查工作;擬訂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和制度;監督檢查市以下財政系統及局機關財政法規、政策、制度和預算的執行情況;負責市財政局內部控制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統一聯繫、協調外單位對市財政局審計相關工作;負責對局內各科室日常監管行為進行再監督,對市財政安排下達撥付民生資金文件的審核;負責組織財政收入監督,對縣(區)財政部門和市直行政事業單位、企業、社團等使用財政資金情況、執行財經紀律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和註冊會計師行業執業質量的有關工作;統一提出對違反財政法律法規規定行為的行政處罰措施建議;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二十一、政府採購管理科。負責管理市級政府採購政策和程序;負責擬訂政府採購政策及相關制度、辦法;審核市級政府採購預算,監督政府採購程序合法性;審批市級政府採購相關事項;備案政府採購信息並依法進行信息公開;依法受理市級政府採購投訴事項;負責對市級政府集中採購機構的考核工作。
二十二、科技信息科。負責管理和協調推進全市財政信息化工作;負責擬訂全市財政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訂市級財政信息化建設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規範;負責市級財政信息系統、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局機關信息系統的安全保密檢查和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信息化運維和技術服務;承擔財政信息化建設協調機制的統籌協調組織工作。
二十三、人事教育科。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設置、人事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擬訂教育培訓有關工作制度;組織指導財政系統幹部的學歷教育和業務培訓;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人員的因公出國(境)和因私出國(境)的管理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局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二十四、非税收入管理科。承擔全市和市本級非税收入管理相關工作;負責研究擬訂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政策和實施辦法;承擔全市非税收入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市本級非税收入的預算管理、徵收管理、考核獎懲、監督稽查;負責依法查處各種違反非税收入徵收管理規定的行為;負責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工作。
二十五、票據監管科。承擔財政票據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市財政票據管理政策、制度和辦法;負責全市財政票據的申領、發放;負責市級財政票據的核銷和稽查;組織開展全市財政票據監督檢查和市級單位財政票據年度檢審工作,查處財政票據違法違紀行為;負責財政票據相關諮詢服務和政策解釋工作;負責財政票據管理電子化信息工作。
二十六、綜合協調科。聯繫協調上級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及市政府辦對應科室;指導、監督各縣(區)金融辦開展相關工作;承擔金融辦日常文電、信息工作,負責涉及金融方面綜合材料的撰寫彙總和相關綜合性會議協調服務工作,負責與駐麗金融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的聯繫。
二十七、金融穩定科。維護地方金融穩定,承擔市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P2P網貸風險應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會同市直有關部門和縣(區)規範金融市場行為,整頓地方金融秩序,防範處置非法集資,打擊打擊非法金融活動;會同駐麗監管部門制定地方金融風險防範的措施,協調處置駐麗金融機構風險;負責地方類金融機構的信訪、維穩工作。
二十八、金融發展科。負責研究分析經濟形勢和金融政策,制定地方金融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研究擬訂促進銀行保險證券業發展的措施建議;負責引進金融機構,組織開展政府與銀行保險證券業金融機構的合作,引導金融機構服務麗江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企業向資本市場、債券市場、保險市場發展的意見和建議;負責金融信息化、科技化建設工作;組織金融機構考核獎勵工作,聯繫指導金融機構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九、地方金融科。負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區域性股權市場、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監管工作,配合主管部門督促私募機構做好登記備案;擬訂地方類金融機構相關政策措施,做好風險防範和化解;負責地方類金融機構的考核獎勵工作。
三十、普惠金融科。協調推進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普惠金融,推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推進農村金融服務便利化,提升“三農”金融服務,深化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戰略;負責金融精準扶貧工作。
三十一、麗江市金融服務中心,為麗江市財政局所屬全額撥款、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負責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管理、制度建設、運營管理;負責入駐金融機構的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宣傳各級政府金融扶持政策,推介金融機構政策及產品;搭建金融綜合服務平台,提供融資服務;負責開展金融政策和業務培訓等工作。
三十二、麗江市國庫支付中心,為麗江市財政局所屬全額撥款、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 [5] 

麗江市財政局現任領導

杜雲林 局長 [2]  [7] 
王立羣 黨組成員、市金融辦常務副主任
張安琨 黨組成員、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主任
邱福雷 黨組成員、紀檢監察組組長
周耀光 黨組成員、市金融辦副主任
姚春泉 黨組成員、副局長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