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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

鎖定
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是雲南省麗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加掛麗江市文物局牌子,其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和旅遊工作方針政策,研究和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工作政策措施,統籌文化和旅遊業發展,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組織實施文化資源普查、挖掘和保護工作,維護監管各類文化市場和旅遊秩序,加強對外文化交流,推動文化旅遊產業轉型升級,融合發展等。 [7] 
中文名
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
成立時間
2019年3月

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歷史沿革

2019年3月,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正式掛牌成立,標誌着麗江文旅融合發展新的開始。 [3] 

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領導成員

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局長

和麗斌,現任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 [9] 

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副局長

李兆剛,現任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楊玲芳,現任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學斌,現任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尹亮欽,現任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9-10] 

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機構設置

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文電、會務、檔案、督查、信息、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安全保衞、綜合考評、對外宣傳資料及文稿審核、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提案辦理、對全市文化和旅遊節慶進行審核等工作。

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政策法規科

起草歷史文化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有關文化和旅遊的政府規章草案,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承擔機關重大行政決策、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統籌協調“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行業法制建設工作,負責依法治市、法制政府建設工作。

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財務科

負責部門預算和有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藝術科

組織指導和開展文化藝術創作生產,承擔大型文化藝術活動和(社會)文化內外交流的組織、協調、指導和服務工作;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創作和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負責藝術科研項目的申報和管理;指導、協調全市藝術展演、展覽、旅遊演藝、文化惠民演出及重大文藝活動;擬訂文藝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公共服務科

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協調推進文化和旅遊公共設施建設。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羣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

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智慧旅遊科 科技教育科

擬訂智慧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麗江旅遊大數據、綜合服務平台、綜合管理平台建設。指導智慧旅遊產業園區建設。協調、推進旅遊景區、旅遊城市(城鎮)、旅遊公共服務設施智慧化建設。擬訂旅遊、文化科技創新發展和藝術科研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旅遊和文化行業信息化工作,培養文化和旅遊信息化隊伍。組織開展旅遊、文化的科研成果推廣和交流合作。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網絡安全保障工作。

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非物質文化遺產科

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並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研究、培訓、宣傳和傳播工作。確認和建立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承辦市級、縣(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和評審認定工作。 [8] 

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和旅遊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歷史文化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有關文化和旅遊的政府規章草案。
(二)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協調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統籌規劃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提升,促進交流合作和國際、國內市場推廣,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挖掘、普查、保護和利用工作,制定文化和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全市智慧旅遊建設。
(七)管理、協調和指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擬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和相關政策,組織開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保護、傳承、普及和弘揚工作。
(八)擬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文物、博物工作。
(九)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旅遊、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對外、對港澳台及境內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促銷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中華文化和麗江文化走出去。
(十二)負責全市文化藝術和旅遊人才隊伍建設,加強中青年文化藝術人才和少數民族文化藝術人才培養,開展文化藝術及旅遊人才技能培訓。協調、落實高層次人才有關服務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6] 

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被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授予“雲南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