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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江市應急管理局

鎖定
麗江市應急管理局是麗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現任局長為餘新。 [2] 
中文名
麗江市應急管理局
辦公地址
麗江市古城區太和路168號 [3] 

麗江市應急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協調各縣(區)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落實和嚴格執行關於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定、規章、規程、標準,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定、規程、規章、標準擬定全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組織全市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減災規劃,組織制定部門規範性文件、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編制和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市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各類預案演練,推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重點工程和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佈局,組織協調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生產安全事故和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事故信息。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級應對較大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導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和應急救援指揮體系,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和物資儲備,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地質災害和安全生產等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指導各縣(區)各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指導協調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綜合減災規劃編制並督促落實,組織指導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
(九)指導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和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
(十)組織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級有關部門和各縣(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管理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規章、標準、規程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承擔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第二、三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准入管理責任。組織開展工礦商貿行業市屬重點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安全綜合監督管理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協助調查處理重大和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組織協調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救災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麗江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負責提出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負責社會捐贈救災物資的調撥,會同麗江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制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十六)按照上級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區域交流與合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麗江市應急管理局在全面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行業監管職責和應急管理職責的同時,應加強、優化、統籌全市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責權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麗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麗江市水務局、麗江市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有關職責分工。
(1)麗江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市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有關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權限作出決定;承擔市級應對較大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較大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減災計劃,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麗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麗江市水務局、麗江市林業和草原局、麗江市氣象局等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信息。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
(2)麗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有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羣測羣防、專業監測、預報預警和災情報告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麗江市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有關要求,組織編制水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旱災害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落實麗江市應急指揮機構以及麗江市水務局防汛抗旱的有關要求,執行麗江市應急指揮機構指令。
(5)麗江市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有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和集體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6)必要時,麗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麗江市水務局、麗江市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可以提請麗江市應急管理局,以麗江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有關防治工作。
2.與麗江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麗江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麗江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制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麗江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麗江市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4] 

麗江市應急管理局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餘新 [7] 
主持市應急管理局全面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馬雲宏
負責減災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及調配使用、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安全生產綜合協調(安委辦)工作。分管救災和物資保障科、安全生產基礎科(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
黨委委員,副局長和福喜
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扶貧工作。分管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黨委委員,副局長木自軍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和儲存的安全監督管理,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分管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科。
黨委委員,副局長楊永興
負責應急救援的統籌協調和調度指揮,應急救援信息統計、報送,防震減災、地震及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分管應急指揮中心、地震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管理科和麗江市應急管理綜合服務中心(考試分中心)。
黨委委員,副局長張培軍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信息、安全、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督辦、政務服務,幹部教育、培訓、財務、人事、工會,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精神文明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行政審批科)。
黨委委員餘安華
負責火災應急救援等工作。分管火災應急救援管理科。
安全監察專員李忠榮:負責安全生產綜合執法、事故調查處理,負責普法、法制審查、信訪、重點建設項目安全監管等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監督執法科。
三級調研員劉祖權:負責綜治維穩、掃黑除惡、禁毒、緝槍治爆工作。
四級研調員和付紅:協助張培軍同志做好機關黨建、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工作。 [6] 

麗江市應急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職責
承擔機關日常運轉和局黨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綜合協調、信息、安全、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督辦、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日常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組織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綜合協調行政審批服務工作,集中辦理行政審批事項和應急管理系統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項目建設和管理、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後勤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組織開展幹部職工教育培訓;擬定局機關工作規則和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和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組織應急管理幹部開展學習教育活動;指導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指導、督促機關基層黨組織建設。
(二)應急指揮中心(規劃和預案管理科)職責
承擔市級應對重大災害應急救援的統籌協調和調度指揮工作;承擔市級各類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市級應對較大災害以上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組織開展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指導全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教育訓練工作;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擬定事故災難和自然災難分級應對制度和機制,發佈各災種預警和災情信息,下達麗江市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市級總體應急預案,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減災救災項目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構建高效、快捷的信息傳輸平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負責安全生產和應急救援信息統計、分析、報送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有關經濟政策的貫徹落實,推動安全生產、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
(三)火災應急救援管理科
組織編制火災類專項預案;指導編制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綜合減災規劃並督促落實;組織指導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指導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火災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和火災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四)水旱災害應急救援管理科
組織編制水旱災害類專項預案;組織指導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指導水旱災害防治工作、水旱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和水旱災害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五)地震、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管理科
組織編制地質災害、地震災害類專項預案;組織指導重大地震及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地震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地震及地質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和地震及地質災害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科
組織編制安全生產事故類專項應急預案;承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和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執行情況;負責安全生產預案備案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縣(區)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組織指導事故應急處置評估工作。
(七)救災和物資保障科
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組織編制應急救災物資儲備規劃、需求計劃、品種目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負責提出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建議,協調會同有關方面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羣眾、發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羣眾生活救助。
(八)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承擔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和儲存等方面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政策、規程和標準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情況;負責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准入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有關行業企業的安全標準化建設工作;指導和監督有關行業的安全評估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第二類、三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九)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承擔非煤礦山(含尾礦庫、地質勘探、採掘施工、選礦廠)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准入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非煤礦山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規程、標準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情況;指導監督非煤礦山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指導和監督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評估工作。
(十)安全生產基礎科(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
承擔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負責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准入管理工作;執行國家、省制定的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依法監督檢查有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規程和標準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情況;指導監督有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指導監督有關行業及企業的安全評估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督促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負責市級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治理及整改銷號工作;指導督查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巡查、考核;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通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綜合協調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
(十一)安全生產監督執法科
承擔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和市級提級的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整改落實和責任追究情況;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聽證、行政應訴與國家賠償等工作;負責依法治市、普法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劃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信訪工作;配合重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監督市以上重點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