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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川平緬軍民宣慰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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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川平緬軍民宣慰司,明代雲南土司名。洪武十七年(1384,一説二十一年,1388),改平緬宣慰司署。
中文名
麓川平緬軍民宣慰司
別    名
平緬宣慰司署
性    質
古代官署名
朝    代
明代

目錄

麓川平緬軍民宣慰司沿革

麓川、平緬元初分兩路,隸屬金齒宣撫司。後麓川傣族土官思可法“併吞諸路”,雄據一方,至正十五年(1355),元朝就其地置平緬宣慰司以統屬。洪武十五年(1382),明兵入雲南,繼置平緬宣慰司,以思可法之子思倫法為宣慰使。洪武十七年(1384)詔改平緬宣慰司為平緬軍民宣慰司,同年更名為麓川平緬軍民宣慰司,仍以思倫法為宣慰使。正統六年(1441),廢。 [1] 

麓川平緬軍民宣慰司範圍

治所在今雲南瑞麗縣。轄境為今雲南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的瑞麗、隴川全境及梁河、潞江以西和潞江以東部分地區,還包括今緬甸撣邦的一部分地域。
參考資料
  • 1.    高文德主編.《中國少數民族史大辭典》:吉林教育出版社,1995年12月:第258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