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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縣公安局

鎖定
鹿邑縣公安局,是鹿邑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是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鹿邑縣公安局位於縣城西行政新區,全局內設執法執勤和派出機構共57個。鹿邑縣公安局實有在編民警525人。 [1] 
現任鹿邑縣公安局局長:韓鳳城 [2-3] 
中文名
鹿邑縣公安局
外文名
Luyi County Public Security Bureau
機構屬性
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韓鳳城 [3] 

鹿邑縣公安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規、條例和政策,研究全縣社會治安狀況,分析治安形勢,指導、部署全縣公安保衞工作,為省公安廳和縣委、縣政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提出對策。
2、負責全縣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隊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3、領導全縣基層派出所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證、出入境管理、危險物品、公共場所和特種行業;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
4、組織偵破、處置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各類重特大刑事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治安事件和騷亂。
5、組織偵破、查處危害國家安全、影響政治穩定的案件。
6、組織實施禁毒工作和打黑除惡工作。
7、組織全縣公安機關實施對要害部位、重點單位、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重點工程、社區及羣眾聚集地等場所的治安防範工作。
8、監督和管理全縣消防工作。
9、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機關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負責全縣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的管理及駕駛員教育培訓和管理工作;依法處理交通事故和偵破交通肇事案件。
10、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和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11、管理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
12、為全縣公安機關提供信息、技術、技術裝備和保障服務。
13、指導縣消防部隊建設,對武警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實施領導;對武警部隊的相關業務建設實施指導。
14、負責全縣公安隊伍督察工作;對管轄民警進行監督;查處和督辦公安隊伍中發生的重大違紀案件。
15、負責公安科學技術和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管理工作。
16、負責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應用及管理工作。
17、為全縣公安機關提供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服務。
18、組織開展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在我縣的安全警衞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19、負責局機關及全局的政務信息化工作
20、承辦上級公安機關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鹿邑縣公安局內設機構

政治處
政治處是全縣公安機關政治思想工作和隊伍建設的部門。負責全縣公安隊伍建設、機構編制、組織人事、教育培訓、表彰獎勵、優撫工作;負責工、青、婦和計劃生育工作,負責黨羣和離退休幹部管理與服務工作。
警令部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全縣公安工作;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和社會治安情況;收集、反饋各類公安信息;協助處理緊急事務;審核並起草重要文件和會議報告;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和重大警務活動的組織指揮協調;負責機要、文電、文印、檔案等工作;負責公安機關總值班室工作;負責整合各類情報信息工作;負責指揮中心工作和快速反應機制建設;負責公安局110報警服務枱的接警工作。
警務保障室
負責全縣公安機關財務管理、裝備管理、基礎設施建設、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紀律檢查委員會(與監察室、審計室合署辦公)
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紀檢、監察工作;調查、檢查公安民警執行黨紀、政紀情況;開展黨紀、政紀教育;接待受理羣眾檢舉揭發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違法違紀問題的來信來訪,查處民警違法違紀案件;加強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負責公安機關的內部審計工作。
警務督察大隊
負責對全縣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警務活動及遵紀守法情況進行監督,行使《公安機關督察條例》規定的職權。
宣傳科
負責全縣公安宣傳工作,宣傳公安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宣傳公安工作開展情況和公安隊伍建設情況。
信息通信科
負責全局各單位通信工作和電視電話會議轉收,保障線路暢通;規劃、管理全局公安內網運行。
科技科
研究擬訂全縣公安科技強警規劃;組織公安科技理論研究、應用創新及技術推廣;指導全縣安全技術防範工作;對公共安全行業實施技術監督;負責公安科技情報的收集、研究工作。 [1] 

鹿邑縣公安局現任領導

鹿邑縣公安局局長:韓鳳城 [2-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