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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鐵之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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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鐵之議,又稱鹽鐵會議,是漢昭帝時,霍光組織召開的一次討論國家現行政策的辯論大會,其本質是對漢武帝時期推行的各項政策進行總的評價和估計。漢宣帝時,桓寬根據當時會議的記錄,整理為《鹽鐵論》。
元狩三年(前120年),漢武帝擢用桑弘羊為財政大臣,實行鹽鐵官營等經濟政策,雖然增加了政府財政收入,但弊端百出,激起民怨。始元六年(前81年)二月,經諫大夫杜延年提議,霍光以昭帝名義,令丞相田千秋御史大夫桑弘羊,召集賢良文學六十餘人,就武帝時期的各項政策,特別是鹽鐵專賣政策,進行全面的總結和辯論。 [1]  同年七月,會議閉幕,取消酒類專賣和部分地區的鐵器專賣。
鹽鐵會議的召開,對昭宣時期漢王朝的統治政策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大權在握的霍光基本上堅持了漢武帝輪台罪己詔中所制定的政策,進一步推行“與民休息”的措施;而桑弘羊在政治上則受到一定的挫折,其所實施的官營政策也有所收縮。
中文名
鹽鐵之議
別    名
鹽鐵會議
會議時間
前81年2月—前81年7月
與會人員
政府官員;賢良文學
會議目的
討論朝政得失
會議結果
罷除酒類專賣

鹽鐵之議背景

鹽鐵之議有為而治

西漢初期,政府奉行“行仁義、無為而治”,雖然對商人有歧視性政策 [2]  ,卻對工商業很少干預 [3-4]  ,因而商品經濟快速發展,貨幣經濟也很發達。 [5]  至文景兩朝,人民富裕,國家安定。 [6]  武帝即位後,外有北方遊牧民族的侵擾、內有建立大一統制度框架的需要,兼之武帝雄才大略,便謀劃藉助祖輩基業徹底解決帝國的長治久安問題。 [7]  大興功業必然帶來財政的吃緊,因而至武帝中期,國家開始對經濟採取干預政策。 [8] 
元朔年間,武帝設置“武功爵”,共值三十餘萬 [9]  ;還專門樹立了一個獻財典型——卜式,號召百姓向國家捐獻錢財。 [10]  元狩六年(前117年),為應對財政危機,武帝任命孔僅東郭咸陽大農丞,實施鹽鐵官營,募民煮鹽而官府專賣,並徹底壟斷鐵的專營。 [11-12]  元封元年(前110年),武帝又任命桑弘羊為治粟都尉,代理大農令天漢元年(前100年)升為大司農。在桑弘羊的主持下,先後推行算緡告緡、鹽鐵官營、均輸平準幣制改革酒榷等一系列經濟政策,這些措施大幅度增加了政府的經濟收入,為武帝繼續推行文治武功事業奠定了雄厚的物質基礎。 [13-14] 

鹽鐵之議與民休息

由於武帝獨奉行“有為”,對外征伐不斷,兼之大興功業和救災 [15-16]  ,以及朝廷上下的奢靡,僅僅二十年後,國家財政就開始頻頻出現虧空。 [17]  同時,武帝時期施行的經濟政策,雖然充裕了國家財政,卻使一部分財富逐步集中於大官僚、大地主及大商人手中,而剝奪了中小階層的利益,農民的負擔愈來愈重。 [18]  而且依靠鹽鐵官營等政策所聚斂的財貨,無法維持戰爭的長期消耗,至武帝晚年時,已是“海內虛耗,户口減半”,民眾多次起義。 [8] 
徵和四年(前89年),武帝下《輪台罪己詔》,指出“此後務在禁絕苛暴,不得擅興賦役,應致力農耕”,恢復漢初的“與民休息”政策。 [19]  這預示着經濟干預政策又發生了重要的改變,朝着減少干預放松管制的方向發展。 [20] 

鹽鐵之議起因

後元二年(前87年),武帝病重,詔近臣託孤,加封霍光為大司馬大將軍,與桑弘羊,金日磾上官桀共同輔佐幼主。昭帝即位後,有兩種不同的政策並行:一是以霍光為首,主張推舉賢良、詢問民情、免除田租,即“恤民政策”;一是以桑弘羊為首,堅持再開屯田、增強國力,所謂“富國強兵”政策。二者不但性質相反,而且淵源極深,前者為武帝末年政策的繼續,其意合於標榜德治儒家思想;後者則是武帝中期的積極政策,以增強國家權力為優先考慮,與法家的政治思想合拍。 [8] 
武帝去世後,桑弘羊的理財政策並未隨之廢除。桑弘羊推行的一系列官營政策,由於國家幾乎完全控制了生產銷售和市場,地主官僚、貴族和商賈,都對這些政策表現出強烈的反對和抵制。霍光掌權後,為了緩解統治集團內部的壓力,主張對國家壟斷的工商業稍微放鬆一些,不要管的太死,而桑弘羊則堅決主張嚴管,二人的經濟理念出現明顯分歧。 [21] 
始元四年(前83年),因昭帝立皇后一事,上官桀父子、鄂邑長公主與霍光之間的矛盾日益激化;而桑弘羊為子弟謀官也屢屢被霍光拒絕。 [22]  於是,這幾股政治力量就聯合起來,試圖推翻霍光的輔臣地位。為了保證“與民休息”政策的實行、進一步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霍光開始醖釀鹽鐵會議,以使人們認識到這些理財措施的弊端和缺陷,並進一步從政治上打擊桑弘羊,為壓制桑弘羊提供社會輿論的支持。 [23] 

鹽鐵之議過程

鹽鐵之議會議流程

召集人員
始元五年(前82年)六月,杜延年向霍光建議“行文帝時期政策,提倡節儉、對民寬和”,霍光采納 [24]  ,詔令三輔太常各舉“賢良”二人,各郡國察舉“文學”一人。 [25] 
開始時間
始元六年(前81年)二月,召集抵達京師的賢良文學賢良方正所選拔出的人才),商議罷黜鹽、鐵、酒等專營政策,會議在京師隆重召開。 [26-27] 
結束時間
始元六年(前81年)七月,會議結束,歷時五個多月。 [28] 

鹽鐵之議與會人員

政府官員:御史大夫桑弘羊,丞相府的屬官丞相史和御史大夫的屬官御史等。政府方面的主要發言人,是御史大夫桑弘羊,共發言一百一十四次。御史發言十九次,丞相史發言十五次。
民間人士:賢良、文學,即“賢良方正”,共六十餘人。賢良是已經取得功名的儒生,文學是在某種學問上有一定成就的名士,他們都不是國家的官吏,而屬於民間的知名人士。留下姓名的有茂陵唐生、魯國萬生、汝南朱子伯、中山劉子雍、九江祝生等。賢良文學也是經過一定挑選的,並不是每個郡平均出人。 [29] 
中間方:丞相田千秋,他發言不多,只是在雙方辯論激烈的時候,講一些折中調解的話。 [30] 

鹽鐵之議爭論焦點

鹽鐵會議的中心議題是“民所疾苦,教化之要”。 [31]  在會議上,從民間來的賢良文學對鹽鐵官營等財政措施進行了全盤否定,並進而攻擊漢武帝時期的內外政策;作為這些財政措施的經辦人,桑弘羊堅決捍衞漢武帝的內外政策,不僅就鹽鐵等政策的存廢與賢良文學展開了激烈論辯,而且充分肯定了諸如抗擊匈奴、加強中央集權、大力抑摧豪強和農商並舉政策的作用。此外,還涉及農業的基本政策,對社會現狀的估計和倫理道德觀念的理解,以及如何看待古與今的關係等問題,這次會議已成為漢武帝一代政治得失的會議。 [32] 
經濟政策
桑弘羊 桑弘羊
賢良文學全盤否定官營政策,指責鹽鐵官營、均輸、酒榷等“與民爭利”,並導致民風敗化,把鹽鐵等官營視為民所疾苦的根源;主張讓農民從事本業(農業),抑制末業(商業),即重農抑商。其本質則是抑制官商,即反對官營。他們認為鹽鐵官營之後,只注重產量,質量差,價格高,生產的農具多大而不適用;同時還存在不準挑選、購買不便、強買強賣和強迫農民服役等問題。 [33-36]  均輸法推行後,均輸官徵收當地沒有的物品,採取欺詐手段,低價買進,高價賣出,給農民造成了更大的負擔和痛苦。 [37-38]  平準法 [53]  的施行,導致物價上漲,出現營私舞弊、官商勾結甚至囤積居奇的現象。 [39] 
桑弘羊承認鹽鐵等官營事業,由於一些地方官不按國家規定的辦法行事,造成了一些流弊。但他批駁了賢良文學們全盤加以否定的看法。他認為興鹽鐵、酒榷、置均輸平準,擴大了財源,是抗擊匈奴,消除邊患的經費來源,而且,這些政策便於堵塞豪強大家的兼併之路,且可濟民救災,有益於農民。如果政府不實施官營政策,增加收入,就要增加農民的賦税,反而更會加重農民的負擔。 [40-44] 
對外政策
匈奴的政策上,賢良文學反對向匈奴用武力,主張偃兵休士,厚幣和親,依靠德政的感化維持和親局面。他們認為,匈奴遠處漠北,對其侵擾活動,主要應用德化,多給他們點財物,與他們和親,搞好雙方的關係。他們認為漢武帝對匈奴進行的幾次大規模的戰爭,都是幾個好事之臣,故意誇大敵情,欺騙了漢武帝,挑起了戰禍。這幾次戰爭沒有能削弱匈奴,反而造成了西漢國勢的衰弱,應該追究他們的責任。
桑弘羊則主戰,堅決反對和親。他認為匈奴反覆無信,屢次破壞和親,侵擾邊境,不能採用德政感化,只有通過戰爭才能阻止匈奴的侵擾,保證漢王朝的安全;強調漢武帝反擊匈奴的戰爭是成功的,擊敗了匈奴的大軍,保衞了國家邊境的安寧,是“當世之務,後世之利”,將會流傳千古。 [45] 
治國理念
對西漢獨尊儒術後的統治政策,漢宣帝做過一個經典概括:“霸王道雜之”,具體做法就是德刑並用,理論淵源就是先秦儒家和法家的思想相互結合,以儒學為主題,法家思想作為一個重要方面,同時吸收墨家道家陰陽家等的思想。武帝獨尊儒術後,為了達到恩威並用雙管齊下的目的,大力推行“霸王道雜之”的政策。 [46] 
賢良文學信奉儒家的仁義學説,主張德治,認為行仁政就可以無敵於天下。特別是漢武帝任用的一些酷良,如杜周張湯王温舒等人,連法律也不顧,隨意諂害無辜的羣眾,動不動就一人犯罪,株連全族,搞得人心恐惶,動亂不安,因而激起了人民的反抗。他們一再引證歷史教訓,批判嚴刑峻法,指為亡國之道,把嚴刑峻法看作是秦王朝滅亡的原因。
桑弘羊以法家學説作為指導思想,主張法治,堅信刑法可以止暴,特別推崇嚴刑峻法的作用。他認為治民之道不在教化,而在勵行法治,讓他們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有了嚴刑峻法,百姓就小心謹慎,奸邪自然止息。針對賢良文學對一些酷吏的指責,他認為這些酷良都能作到以法治事,對犯法者雷厲風行地加以處決,毫不手軟,所以在他們治理的地方,能作到寇止奸禁,取得良好的治績。 [8] 
義利之爭
關於重義重利導向的爭論關係着對經濟活動如何引導,決定着統治者的策略取向。賢良文學以儒家為旗幟,主張人性善良,不能只講利,還必須有義的約束。堅持崇尚仁義才是真正的治國之本。 [47]  桑弘羊是以法家為代表的功利主義者,主張重利輕義,認為人性自私,趨利避害,重利是加強中央集權、抗擊匈奴和賑濟災荒的需要,並明確指出財富是仁義的基礎。 [45] 

鹽鐵之議結果

會議結束後,朝廷僅僅罷去了郡國酒榷和關內鐵官,其他各項政策仍維持不變。但桑弘羊在政治上受到一定的挫折,霍光藉助賢良文學,應得了比較廣泛的輿論支持,經濟上也使得官營政策有所收縮。 [45] 

鹽鐵之議影響

會議爭論雙方的觀點對昭宣時期漢王朝的統治政策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從主流上看,大權在握的霍光基本上堅持了漢武帝輪台罪己詔中所制定的政策,推行“與民休息”的措施,將公田與貧民耕種,貸給農民種子、口糧,免除部分賦税、徭役,降低鹽價,與匈奴保持友好關係,對昭帝、宣帝時期社會經濟的恢復和發展起了重要的作用。這些措施符合賢良文學提出的“行仁政 ,以德治國”的意見。賢良文學也受到統治者的重視,成為政治舞台上一股活躍的力量。 [48] 

鹽鐵之議評價

鹽鐵之議的徵兆參與人員之廣泛、會議中討論的自由度之高,都是漢代歷史乃至整個中國古代歷史上少有的,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鹽鐵會議的本質是對漢武帝時期推行的各項政策進行總的評價和估計。桑弘羊代表了全面肯定漢武帝輪台詔以前各項政策,並希望繼續推行這一政策:而賢良文學則代表了否定漢武帝輪台詔以前的各項政策,要求加以全面地估價和修改。
賢良文學畢竟來自基層,他們雖然並不瞭解農民的疾苦,但是卻知道一些漢武帝時期好大喜功的政策給民間造成的危害,所以他們的意見也反映了羣眾的一些呼聲。這些也正是漢武帝發佈輪台詔的原因。從桑弘羊來説,他一直在漢武帝身邊,是漢武帝執行的財經政策的主要決策者,他對這些政策給封建國家帶來的好處有深切體會,但對它給人民造成的危害,卻很少了解。所以他在漢武帝發佈輪台詔之後,仍然不認識過去政策在社會上激起的矛盾,而一味堅持漢武帝過去的方針,這是他思想落後於形勢的表現。
霍光沒有出席這次會議,但他顯然不同意桑弘羊的意見,從他當政之後所施行的政策看,他是按漢武帝輪台詔的精神進行的,這就是他和桑弘羊在政見上的分歧所在。但是霍光也不完全贊同賢良文學全面否定漢武帝政策的看法,他沒有接受賢良文學要求全部罷除鹽鐵、均輸等官營事業的建議,而只是罷去郡國酒榷和關內鐵官;他也沒有采納賢良文學主張對匈奴實行感化政策,放棄防禦和抵抗,而仍然加強了邊防建設。但是,霍光通過這次會議,利用賢良文學的激進情緒,批評和打擊了自己的政治對手。所以,這次會議從政治上來説,是有利於霍光而不利於桑弘羊的。會議結束之後,給參加會議的賢良文學一個列大夫的官爵,就説明了霍光對他們的優待。 [49] 
班固在《漢書》中評價鹽鐵之議説:始元中葉,朝廷徵召賢良、文學,問以治亂之道,賢良文學都認為應該罷除鹽、鐵和酒的專營,重農抑商,阻止商人與民爭利,然後才能教化天下;桑弘羊卻認為這些措施是安定國家、穩定邊境的國家大業,不可廢除。雙方在會議上爭相詰難,議論頗為壯觀。 [50-51] 
宣帝時,桓寬根據會議記錄整理為《鹽鐵論》,在序中他評論了與會人員的表現。他認為賢良文學英才輩出,暢談六藝風化、治國之本,令人耳目一新,尤其是中山人劉子推論王道、矯正當世過失,博學而文質彬彬;九江人祝生抒發憤懣、譏刺公卿,耿介而不畏強權。桓寬不贊成桑弘羊的觀點,認為他執掌權柄,不效法先古,卻崇尚爭權謀利的策略,處非其位、行非其道;但對桑弘羊的與會表現卻加以肯定,認為桑弘羊之術雖非正法,飽學之士卻難以辯倒。同時,他還對丞相田千秋的明哲保身策略提出質疑,認為田千秋身為輔政大臣卻緘默不言政事,雖全身而退卻不值得稱讚;對與會的下屬官吏,桓寬批評他們不能輔佐主上,只懂得阿諛奉承,不值一提。 [52] 
參考資料
  • 1.    《漢書·卷六六·田千秋傳》:議罷鹽鐵之官,令百姓皆得煮鹽鑄鐵,因總論政治得失也。
  • 2.    《史記·平準書》:①高祖時“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税以困辱之”,②高後時“復弛商賈之律......市井之子孫亦不得仕宦為吏”。
  • 3.    晁錯《論貴粟疏》: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矣;尊農夫,農夫已貧賤矣。
  • 4.    《史記·平準書》:吳、鄧氏錢布天下
  • 5.    《史記·平準書》:不軌逐利之民,蓄積餘業以稽市物。
  • 6.    《史記·平準書》:都鄙廩庾皆滿,而府庫餘貨財。
  • 7.    《資治通鑑·卷二十二》:上覺之,謂大將軍青曰:"漢家庶事草創,加四夷侵陵中國,朕不變更制度,後世無法;不出師征伐,天下不安;為此者不得不勞民。”
  • 8.    陳啓喆. 鹽鐵會議與西漢國家干預經濟政策的演變[D].雲南大學,2010
  • 9.    《漢書·食貨志下》〔注〕雲:《茂陵中書》有武功爵,一級曰造士,二級曰閒輿衞,三級曰良士,四級曰元戎士,五級曰官首,六級曰秉鐸,七級曰千夫,八級曰樂卿,九級曰執戎,十級曰政戾庶長,十一級曰軍衞。此武帝所制,以寵軍功。
  • 10.    《漢書·卜式傳》:時漢方事匈奴,式上書,願輸家財半助邊。……歲餘,會渾邪等降,縣官費眾,倉府空,貧民大徙,皆昂給縣官,無以盡贍。式復持錢二十萬與河南太守,以給徙民。……是時富豪皆爭匿財,唯式尤欲助費。上於是以式式終長者,乃召拜式為中郎,賜爵左庶長,田十頃,佈告天下,尊顯以風百姓。
  • 11.    《漢書·卷五九·張湯傳》:湯承上指,請造白金及五銖錢五銖錢,籠天下鹽鐵,排富商大賈。
  • 12.    《史記·平準書》:大農上鹽鐵丞孔僅、咸陽言:“山海,天地之藏也,皆宜屬少府,陛下不私,以屬大農佐賦。願募民自給費,因官器作煮鹽,官與牢盆牢盆。浮食奇民欲擅管山海之貨,以致富羨,役利細民。其沮事之議,不可勝聽。敢私鑄鐵器煮鹽者,鈦左趾沒入其器物。郡不出鐵者,置小鐵官,便屬在所縣。”
  • 13.    《鹽鐵論·卷三·輕重》:“損有餘,補不足,以齊黎民。是以兵革東西征伐,賦斂不增而用足”。
  • 14.    《漢書·食貨志下》:漢連出兵三歲,誅羌,滅兩粵,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且以其故俗治,無賦税。南陽、漢中以往,各以地比給初郡吏卒奉食幣物,傳車馬被具。而初郡又時時小反,殺吏,漢發南方吏卒往誅之,間歲萬餘人,費皆仰大農。大農以均輸調鹽鐵助賦,故能澹之。
  • 15.    《漢書·食貨志下》:先是十餘歲,河決,灌梁、楚地,固已數困,而緣河之郡堤塞河,輒壞決,費不可勝計。其後番系番系欲省底柱之漕,穿汾、河渠以為溉田;鄭當時鄭當時為渭漕回遠,鑿漕直渠自長安至華陰;而朔方亦穿溉渠。作者各數萬人,歷二三期而功未就,費亦各以鉅萬十數。
  • 16.    《史記·平準書》:(山東災民的救濟)“費以億計,縣官縣官大空”。
  • 17.    《漢書·食貨志下》:武帝因文、景之畜,忿胡、粵之害,即位數年,嚴助、朱買臣等招徠東甌,事兩粵,江淮之間蕭然煩費矣。唐蒙、司馬相如始開西南夷,鑿山通道千餘里,以廣巴蜀,巴蜀之民罷(羆)焉。彭吳穿穢貊、朝鮮,置滄海郡,則燕齊之間靡然發動。及王恢謀馬邑,匈奴絕和親,侵擾北邊,兵連而不解,天下共其勞。干戈日滋,行者齎,居者送,中外騷擾相奉,百姓抏敝以巧法,財賂衰耗而不澹。入物者補官,出貨者除罪,選舉陵夷,廉恥相冒,武力進用,法嚴令具。興利之臣自此而始。
  • 18.    《鹽鐵論·本議》:①“間者,郡國或令民作布絮,吏留難與之為市,吏之所入,非獨齊、陶 之縑,蜀、漢之布也,亦民間之所為耳。行奸賣平,農民重苦,女紅再税, 未見輸之均也。”②“縣官猥發,闔門擅市,則萬物並收。萬物並收,則物騰躍。騰躍則商賈牟利自市,牟利自市,則吏容奸。而富商積貨儲物以待其急,輕賈奸吏收賤 以取貴,未見準之平也。”
  • 19.    《資治通鑑·卷第二十二·漢紀十四》:上乃下詔,深陳既往之悔曰:"前有司奏欲益民賦三十,助邊用,是重困老弱孤獨也。而今又請遣卒田輪台。輪台西於車師千餘裏,前開陵侯擊車師時,雖勝,降其王,以遼遠乏食,道死者尚數千人,況益西乎!......"
  • 20.    劉京. 從“鹽鐵會議”看西漢國家經濟政策的演進[D].青海師範大學,2013
  • 21.    晉文.從西漢抑尚政策看官僚地主的經商[J].中國史研究.1991年第4期
  • 22.    《漢書·霍光金日磾傳》:及御史大夫桑弘羊建造酒榷、鹽鐵,為國興利,伐其功,欲為子弟得官,亦怨恨光。
  • 23.    郭沫若《鹽鐵論讀本·序》:霍光和桑弘羊是對立的......他為了擴大自己的勢力,所以要利用民間的力量來反對,賢良和文學那一批人就是霍光所利用的人。
  • 24.    《漢書卷·六十·杜周傳》:年歲比不登....年歲一應。光納其言。
  • 25.    《漢書·昭帝紀》:(始元)五年六月,詔曰:“......其令三輔、太常舉賢良各二人,郡國文學高第各一人......”
  • 26.    《漢書· 昭帝紀》:二月,詔有司問郡國所舉賢良、文學民所疾苦。議罷鹽、鐵、榷酤。
  • 27.    《鹽鐵論·卷七·擊之》:賢良、文學既拜,鹹取列大夫,辭丞相、御史。大夫曰:“前議公事,賢良、文學稱引往古,頗乖世務......
  • 28.    《漢書· 昭帝紀》:秋七月,罷榷酤官,令民得以律佔租,賣酒升四錢。
  • 29.    《鹽鐵論·卷五·國疾》:文學皆出山東
  • 30.    陳為人.桑弘羊改革中經濟與政治的糾結[J]. 《名作欣賞》2012年31期
  • 31.    班固《漢書·食貨志下》:昭帝即位六年,詔郡國舉賢良文學之士,問以民所疾苦,教化之要。皆對願罷鹽、鐵、酒榷均輸官,毋與天下爭利,視以儉節,然後教化可興。弘羊難,以為此國家大業,所以制四夷,安邊足用之本,不可廢也。
  • 32.    《資治通鑑·卷二十三》:孝昭皇帝上始元六年春,二月,詔有司問郡國所舉賢良、文學,民所疾苦、教化之要,皆對:“願罷鹽、鐵、酒榷、均輸官,毋與天下爭利,示以儉節,然後教化可興。”桑弘羊難,以為:“此國家大業,所以制四夷,安邊足用之本,不可廢也。”於是鹽鐵之議起焉。
  • 33.    《鹽鐵論·卷六·水旱》:“縣官縣官鼓鑄鐵器,大抵多為大器,務應員程,不給民用。”
  • 34.    《鹽鐵論·卷一·禁耕》:“縣官縣官籠而一之,則鐵器失其宜,而農夫失其便。”又曰“縣邑或以户口賦鐵,而賤平其準。”
  • 35.    《鹽鐵論·卷六·水旱》:家人相一,父子戮力,各務為善器。器不善者不集(售),農事急,挽運衍之阡陌之間。民相與市買,得以財貨、五穀新弊易貨,或時貰民,不棄作業。……今總其原,一其賈,器多堅,善惡無所擇。吏數不在,器難得。家人不能多儲,多儲則鎮生。棄膏腴之日,遠市田器,則後良時。……鐵官賣器不售,或頗賦與民。卒徒作不中程,時命助之。發徵無限,更徭以均劇,故百姓疾苦之。
  • 36.    《鹽鐵論·卷六·水旱》:“鹽鐵賈貴,百姓不便。貧民或木耕手耨,土櫌啖食”。
  • 37.    《鹽鐵論·卷一·本議》:“釋其所有,責其所無,百姓賤賣貨物以便上求”。
  • 38.    《鹽鐵論·卷一·本議》:間者,郡國郡國或令民作布絮,吏恣留難,與之為市。吏之所入,非獨齊、陶之縑,蜀、漢之布也,亦民間之所為耳。行奸賣平,農民重苦,女工再税,未見輸之均也。
  • 39.    《鹽鐵論·卷一·本議》:縣官猥發,闔門擅市,則萬物並收;萬物並收,則物騰躍;騰躍,則商賈牟利。自市,則吏容奸,豪吏富商積貨儲物,以待其急。
  • 40.    《鹽鐵論·卷六·水旱》:卒徒工匠以縣官日作公事,財用饒,器用備。家人合會,褊於日而勤(堇)於用,鐵力不銷煉,堅柔不和。故有司請總鹽鐵,一其用,平其賈,以便百姓公私。雖虞、夏之為治,不易於此。
  • 41.    鹽鐵之利,所以佐百姓之急,足軍旅之需,務蓄積以備乏絕,所給甚眾,有益於國,無害於人
  • 42.    “制其不足,調其不足”,“散聚均利”,“禁溢羨,厄利途”,防止“民有相妨之富”。
  • 43.    《資治通鑑·卷二十三》:桑弘羊難,以為:“此國家大業,所以制四夷,安邊足用之本,不可廢也。”
  • 44.    重讀《鹽鐵論》札記  .光明網[引用日期2014-09-11]
  • 45.    晉文.桑弘羊評傳: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
  • 46.    晉文.依經治國與漢代法律[J].江海學刊.1991年第3期
  • 47.    《鹽鐵論·卷二·飛揚》:敗壞仁心和民俗
  • 48.    杜君立.微鹽大義——舌尖上的帝國[J].國學。2014年第6期
  • 49.    劉光利.封建時代的一次朝野平等對話[J].史壇縱論.2012年第3期
  • 50.    班固《漢書·卷六十六·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第三十六》:所謂鹽鐵議者,起始元中,徵文學賢良問以治亂,皆對願罷郡國鹽鐵、酒榷均輸,務本抑末,毋與天下爭利,然後教化可興。御史大夫弘羊以為此乃所以安邊竟,制四夷,國家大業,不可廢也。當時相詰難,頗有其議文。
  • 51.    漢書·卷六十六·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第三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9-11]
  • 52.    班固《漢書·卷六十六·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第三十六》:至宣帝時,汝南桓寬次公治《公羊春秋》舉為郎,至廬江太守丞,博通善屬文,推衍鹽鐵之議,增廣條目,極其論難,著數萬言,亦欲以究治亂,成一家之法焉。其辭曰:“觀公卿賢良文學之議,‘異乎吾所聞’。聞汝南朱生言,當此之時,英俊並進,賢良茂陵唐生、文學魯國萬生之徒六十有餘人鹹聚闕庭,舒六藝之風,陳治平之原,知者贊其慮,仁者明其施,勇者見其斷,辯者騁其辭,齗齗焉,行行焉,雖未詳備,斯可略觀矣。中山劉子推言王道,撟當世,反諸正,彬彬然弘博君子也。九江祝生奮史魚之節,發憤懣,譏公卿,介然直而不撓,可謂不畏強圉矣。桑大夫據當世,合時變,上權利之略,雖非正當,巨儒宿學不能自解,博物通達之士也。然攝公卿之柄,不師古始,放於末利,處非其位,行非其道,果隕其性,以及厥宗。車丞相履伊、呂之列,當軸處中,括囊不言,容身而去,彼哉!彼哉!若夫丞相、御史兩府之士,不能正議以輔宰相,成同類,長同行,阿意苟合,以説其上,‘斗筲之徒,何足選也!’”
  • 53.    經典課程編委會.北大歷史課:北京聯合出版公司,2014.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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