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鹽城市科學技術局

鎖定
鹽城市科學技術局是鹽城市的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是孫紅 [5] 
中文名
鹽城市科學技術局
設立年份
2010年
職    能
科研
地    區
江蘇省
局    長
孫紅 [6] 

鹽城市科學技術局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鹽城市委鹽城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鹽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鹽委〔2010〕8號)精神,設立市科學技術局,掛市知識產權局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牽頭擬訂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政策措施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基礎研究、科技支撐等各類科技計劃,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負責本級科技部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三)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和區域創新體系建設。
(四)指導重大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科技公共服務平台、企業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礎設施的建設,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優化科研機構佈局。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的政策措施,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等各類科技創新創業載體的建設。
(六)牽頭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激勵企業創新的政策措施,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七)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現代農業科技創新工作,指導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八)負責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九)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
(十)制定科技合作和交流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國際技術轉移工作,根據市政府授權,承辦全市對外科技交流合作中有關團組、人員出國(境)審批事項。
(十一)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專利及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實施全市專利及知識產權工作規劃;負責全市專利執法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組織知識產權聯合執法;負責政府財政資金資助項目的知識產權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人的業務培訓、考核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鹽城市科學技術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設7個內設機構,均為正科級。

鹽城市科學技術局辦公室

(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資產、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和信訪、保密、信息化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安全保衞工作;組織實施自然科學研究、實驗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國防科技動員工作;承擔市科技創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鹽城市科學技術局財務處

負責市科學事業費的劃撥使用和管理;負責擬訂科技經費財務管理制度;開闢科技經費渠道、籌措科技資金;負責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做好科技三項經費、科學事業費等管理工作;負責本局系統的資產年檢、年審、財務統計工作。

鹽城市科學技術局綜合計劃處

組織擬訂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科技計劃經費配置建議;牽頭擬訂市科技計劃及項目管理辦法,負責科技計劃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承擔國家和省科技計劃項目的組織推薦工作;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工作。
組織擬訂科技發展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政策措施草案;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和區域創新體制建設;編制和組織實施市軟科學研究計劃;擬訂全市科普工作規劃;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承擔科技人才引進和培養相關工作;負責科技培訓工作;組織重大調研。
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等科技創新創業載體的建設;組織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組織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創業投資引導資金等項目;參與科技創新創業投融資服務平台建設。
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編制和組織實施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支撐計劃以及基礎研究(自然科學基金)計劃;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組織實施涉及資源環境、醫藥衞生和可持續發展綜合實驗區等科技工作。

鹽城市科學技術局農村科技處

擬訂農業、農村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現代農業科技創新工作;指導農業科技載體以及農業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指導全市科技特色產業培育、科技富民強縣以及科技興海工作;負責科技特派員、科技扶貧工作,推動農業和農村科技進步。

鹽城市科學技術局科技成果處

提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建議;擬訂科技成果登記、推廣、交易的管理辦法以及科技保密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發展政策;指導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承辦科技社團設立登記前的審核事宜。

鹽城市科學技術局知識產權處

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有關專利及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擬訂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協調實施。貫徹國家知識產權涉外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全市涉外知識產權事宜,負責專利工作的對外聯絡、合作交流。
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知識產權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指導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負責專利服務業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處理和調解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推動專利信息的傳播利用。負責專利和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和人才培養。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範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

鹽城市科學技術局產學研合作處

擬訂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和政策;編制和組織實施市重大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科技公共服務平台、企業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計劃以及科技服務業發展計劃;承辦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前的審核以及市自然科學研究事業單位機構設置的資質審核事宜;負責科研技術裝備、實驗動物、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擬訂推進產學研結合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市產學研聯合創新資金項目;聯繫市重點產學研合作單位的有關工作;負責區域科技合作,組織開展全市產學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談等國內科技合作交流工作;承擔市推進產學研結合工作協調指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置紀檢(監察)機構。

鹽城市科學技術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協調開展產學研結合工作職責。
(三)加強科技進步的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優化科技資源配置,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四)加強知識產權工作。

鹽城市科學技術局人員編制

市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5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為:辦公室3名,財務處2名,綜合計劃處3名,農村科技處3名,科技成果處3名,知識產權處3名,產學研合作處2名。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4名;另核紀檢組長(副處職)1名;正副處長(主任)11名,其中正處長(主任)9名(含監察室主任、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各1名),副處長(副主任)2名。

鹽城市科學技術局現任領導

孫紅 鹽城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局長 [1-3]  [5] 
丁桂林 鹽城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
葛兆建 鹽城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姜浩然 鹽城市科學技術局副局長
王兆軍 鹽城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勁松 鹽城市科學技術局副局長 [7] 
李樹偉 鹽城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