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鹽務署

鎖定
鹽務署,民國時期的全國最高鹽務管理機關。
中文名
鹽務署
成立時間
1913年
機構職能
行政管理機構
所處時代
近代
民國二年(1913)原鹽務籌備處改為鹽務署。以財政總長為督辦,財政次長兼任署長。下設場產、運銷二廳及總務處,統管全國鹽務機關。各省分設鹽運使署、緝私統領部、運副署、榷運局、鹽局、運銷局等派出機構。 [1] 
參考資料
  • 1.    宋良曦,林建宇,黃健,程龍剛編,中國鹽業史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10,第4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