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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年
(兩廣總督)
鎖定
- 本 名
- 伊爾根覺羅·鶴年
- 字
- 芝仙
- 所處時代
- 清朝
- 民族族羣
- 滿洲鑲藍旗
- 逝世日期
- 1758年
- 主要成就
- 解決糧米、河道問題
- 諡 號
- 文勤
鶴年人物生平
乾隆十六年(1738年)二月,又言各倉放米,年分自乾隆十年至十三年不等,漸虞陳積,由厫座有多寡,派貯不均之故,請自本年始,東、豫二省,所運豆即於厫多之儲,濟萬、安舊、太海、運四倉酌量派撥每季放米,仍按旗均籌。
乾隆十七年(1739年),以米數虧短,不能實力董查,奉旨革職留任。乾隆十八年(1740年),劾坐糧廳郎中綽克託剛愎自用並不虛衷籌辦於支放錢糧及行查要件,任意遲延又徇縱市恩,濫保重役,臣不敢以曾保京察一等復行迴護,綽克託坐奪官。又奏:“通州南倉建自明朝天順年間,後併入中倉。雍正間,復分為二,與西倉分貯漕白米。臣見中西倉足敷收貯,請裁南倉歸併中西倉。”從之。
乾隆十九年(1741年),授廣東巡撫。奏陳平米價,嚴保甲,緝竊盜案,禁私鑄、私雕諸事。上諭曰:“諸凡行之以實,持之以久。勉之。”尋復疏請以化州石城官租谷碾給海安營兵米。又奏海陽蔡家園土堤改築灰牆,出俸倡修。
乾隆二十一年(1743年),奏言:“番禺、花、陽春諸縣徵收兵米,有所謂廚房米、官眷米,相傳起於明代藩府。後為旗營武職俸米,凡萬二千餘石,必細長潔白,產少價昂,甚為民累,應請禁革。”上嘉之。調山東巡撫。奏言濟寧、魚台、金鄉、滕州、嶧諸州縣積水為災,上命加意賑恤。
乾隆二十二年(1744),乾隆帝南巡,路過山東,迎蹕, 御製詩賜之曰:“粵海旬宣久,青齊治撫掄。嘉伊品犖犖,為我牧元元。坐鎮青油幕,扈隨紫氣軒。驅馳何足貴,善政勉徐源”。奏言:“海豐地處海濱,東北鄉尤低下,易罹水患。積年逋賦請豁免,乾隆十一年至二十年舊欠並改用下則。”復奏濟寧等五州縣積水尚未盡涸。上以江南宿虹、靈壁,河南永城、夏邑,皆有積水,命侍郎裘曰修會諸督撫籌度疏消。
七月,擢兩廣總督。奏:“東省水患頻仍,正與裘曰修商度,擬濬伊家河,泄微山湖水。河自韓莊迤西至江南梁旺城入運河,計程七十里,需銀十三四萬,一切正須經理。又與河臣張師載商濬運河,並及建堤。事不容已,懇留任督辦。”上諭曰:“覽奏,具見良心。然朕以無人,不得不用汝。汝仍遵前命。”十月,覆命以總督銜管山東巡撫事,綜理工程。奏言:“濬運河必先濬伊家河以泄積水,使久淹地畝漸次涸出,然後履勘估修,庶工實費省。請俟春暖鳩工,不致有誤新運。”又偕師載疏言:“運河淤墊日甚,尋常修濬,非經久之策。應自濟寧石佛閘起北至臨清閘,逐一探底,以深八尺為度,俾河身一體平坦。”上韙其言。十二月,伊家河工竟。又奏言:“運河淤淺處分段築壩,測量纖路,多民居。草土屋原售,給價拆除;瓦屋不原售,量將纖路加寬。被水民田速為疏消,俾為種麥;應修橋樑,察有解江餘石應用,不使估報買採。”上以“實心經理,不負任使”嘉之。
尋卒,贈太子太保、兵部尚書銜,入祀賢良祠,賞銀三千兩料理喪事,賜祭葬,諡文勤。
鶴年家庭成員
父:春山,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進士,選庶吉士,官至盛京兵部侍郎。
孫女:乾隆帝循貴妃,桂林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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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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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卷一百八十三-正文-欽定八旗通志 四庫本-國學典籍網-國學經典大師網-古籍善本網-中國古典文學古今圖書集成四庫全書電子版永樂大典目錄未刪節完整版白話全本全文免費在線閲讀下載 .國學典籍網[引用日期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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