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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壁市科技局

鎖定
鶴壁市科技局是一個政府部門,內設5個機構,隸屬鶴壁市市政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建議,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和牽頭擬訂激勵自主創新的規範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
中文名
鶴壁市科技局
地    點
鶴壁市
釋    義
政府部門
內設機構
5個

鶴壁市科技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建議,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牽頭擬訂激勵自主創新的規範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二)牽頭擬訂全市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確定全市科技發展戰略佈局和優先發展領域;貫徹落實《河南省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自主創新體系建設。
(三)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議,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
(四)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管理科技投入,並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優化科技資源配置。
(五)研究制定推動全市應用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技術研究及產業發展關鍵和共性技術研究等方面的措施,組織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負責全市科技計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六)負責全市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政策,促進和推動全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貫徹落實促進高新技術出口的相關政策、措施。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加快科技與產業集聚區的有機結合,支持產業集聚區建設;制定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範。
(八)負責全市科技基礎能力建設,負責實施全市科技基礎條件平台、科技服務平台等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工作,負責科技創新基地的規劃、建設、指導和監督。
(九)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統計工作;負責市級科技獎勵的組織評審和省級、國家級科技獎勵的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全市創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型科技團隊建設。
(十)協調、指導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制定全市開展科技合作與交流計劃;受市政府委託,負責全市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培訓等出國審查工作。
(十一)制定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負責管理全市科普工作;促進科技諮詢、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進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
(十二)制定全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研究農村和社會發展的重大科技問題。
(十三)組織、指導創建全國科技先進縣區,配合有關部門搞好對縣區、市直部門黨政領導幹部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工作。
(十四)指導、協調市直各部門和各縣區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鶴壁市科技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學技術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鶴壁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查辦、宣傳、新聞發佈及重要文件起草;負責辦公自動化日常管理、保密、信訪、安全保衞、綜合治理和計劃生育工作;負責編制科學技術經費支出預、決算和使用管理;負責機關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推動科技管理幹部培訓工作;組織實施科技進步責任目標考核工作;擬訂全市科技發展政策,會同有關方面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軟科學研究;組織實施重點實驗室建設;擬訂全市科普工作規劃,指導全市科普工作;指導全市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負責市屬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審核;負責全市工程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組織申報和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組織評審;負責鶴壁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工作;負責鶴壁市科技教育領導小組科技辦公室工作。
(二)計劃和條件財務科。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起草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制定科技發展年度計劃;研究多元化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優化配置科技資源;參與擬訂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經費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管理科技投入;編制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並監督預算的執行;指導科研單位體制改革;對市屬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進行審核;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全市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基地的規劃、指導和監督;推動縣區科技發展;加快科技與產業集聚區的有機結合,支持產業集聚區建設;承擔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工作。
(三)高新技術和國際合作科。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的重大科技專項、重大科技攻關、科技成果轉化計劃項目;負責管理相關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高新技術及產業化相關創新體系建設;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推薦申報工作;擬訂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創新型科技人才開發計劃;研究擬訂全市國際科技合作的政策、措施;負責管理全市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編制全市國際科技合作計劃及項目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外科技宣傳。
(四)農業和社會發展科技科。擬訂全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的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科技攻關、科技成果轉化計劃項目,負責管理相關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指導農村科技產業示範、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衞生和社會發展等方面的科技工作,組織協調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工作,開展低碳經濟技術研究。
(五)科技成果和技術市場管理科。擬訂全市科技成果轉化政策,擬訂科技成果管理、評審和獎勵的政策和制度;統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負責國家和省級獎勵項目的推薦工作;負責科技成果審查、鑑定、統計、登記和上報工作;負責全市科技檔案的管理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負責技術出口項目的技術審查和保密審查;負責管理技術貿易機構、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指導和協調技術貿易活動;負責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統計和技術合同仲裁工作等。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鶴壁市科技局其他事項

(一)根據市政府的規定,管理市知識產權局和市地震局。 [1] 
(二)承擔鶴壁市科技教育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工作。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