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鹈鹕集灵芝池诏》是魏文帝曹丕于黄初四年(223年)五月所颁布的诏书。该诏书以灵芝池出现鹈鹕聚集的现象为引,引用《诗经》典故,讽喻君主应亲近贤士而远小人,进而下令广举天下德才兼备之士。此诏书体现了曹丕对选拔人才的重视,被收录于《魏志·文帝纪》及《曹丕集校注》的诏令类作品中 [1-2],是研究曹魏时期政治与文学的重要文献。
- 作 者
- 曹丕
- 朝 代
- 曹魏
- 类 别
- 诏令
- 创作时间
- 黄初四年五月 [2]
- 出 处
- 《魏志·文帝纪》 [2]
- 收录文献
- 《曹丕集校注》 [1]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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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初四年(223年)五月,曹丕观察到灵芝池有鹈鹕鸟群集,认为此现象与《诗经》中“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讽喻类似 [2]。为回应这种自然异象,曹丕颁布此诏,旨在广纳贤才,纠正用人政策。
诏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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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书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 1.引用典故:以《诗经·曹风》中“彼候人兮,何戈与祋”为喻,指出鹈鹕聚集象征朝政弊端 [2]。
- 2.举贤措施:令各郡国推举“德才兼优之士”,要求“儒通经术、吏达文法”者皆得任用,以回应《诗经》中鹈鹕聚集灵芝池的讽刺 [2]。
历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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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诏书展现了曹丕执政期间的两种特点:
- 儒家思想影响:大量引用儒家经典典故,体现曹魏政权对经学传统的继承 [2]。
- 文学价值:作为曹丕诏令类代表作,其行文兼具政治实用性与文学艺术性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