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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書舍人

鎖定
中書舍人,官名魏晉時於中書省內置中書通事舍人,掌傳宣詔命。南朝沿置,至梁,除“通事”二字,稱中書舍人,任起草詔令之職,參與機密,權力日重。
隋唐時,中書舍人在中書省掌制誥。隋煬帝時曾改稱內書舍人,武則天時稱鳳閣舍人。簡稱舍人。宋初亦設此官,實不任職,另置知制誥及直舍人院起草詔令。元豐改制後,始仍掌其事。遼屬中書舍人院。起草有關詔令。
明清時於內閣中的中書科,亦設有中書舍人,掌書寫誥敕、制詔、銀冊、鐵券等,非前代可比。明代時,中書舍人已為從七品,清沿置。
中文名
中書舍人
別    名
內史舍人
內書舍人
西台舍人
鳳閣舍人
別    名
紫微舍人等
出現時期
魏晉
終止時間
明清
職    權
掌管起草詔令,參議政事及侍從、宣旨、慰勞等事(唐前期)

中書舍人產生背景

舍人”一詞見於《周禮》,據稱掌理王宮中用谷之政務,計其人數多寡、爵秩高下,以定祿食用谷之多少。 [1]  從史料上看,戰國時期,達官貴人的門客中受主人信用者,一般稱為舍人,如李斯為秦相呂不韋舍人,毛遂為趙國平原君舍人,藺相如為宦者令繆賢舍人,此即《漢書·高帝紀》顏師古注所謂:“舍人,親近左右之通稱也。” [2]  也有觀點認為,這些舍人是戰國、秦時貴戚官僚屬員,類似賓客,為主人親近私屬,説法不一。 [3]  至漢代演變為正式職官。太子太傅、少傅屬官及皇后、公主屬官皆有之。同時,大臣仍有私養舍人者。衞青即有舍人百餘人。 [4] 
至東漢,桓帝延熹二年(公元159年)置秘書監,掌典圖書,古今文字,考核異同,屬太常。因其執掌禁中圖書秘記,故稱秘書,後省。曹操為魏王時置秘書令,典尚書奏事,兼掌圖書秘記。 [5]  兩漢以後,隨着尚書枱地位的提高,尚書專權的現象開始出現。曹魏初年,魏文帝為了牽制日益發展的尚書令的權力,將原有的秘書監改為中書省,其首長稱中書令,負責審理章奏,草擬詔旨,執掌機要,甚至有時皇帝密詔下州郡及邊將,不再通過尚書省,直接由中書省發出。這樣,原屬於尚書省的出納王命、敷奏萬機之權,逐漸移向中書省。 [2] 

中書舍人歷史沿革

中書舍人魏晉

一種説法認為,三國魏首先在中書省設置了“中書通事舍人”,其具體過程,則是先設置了中書通事,至曹髦時在“通事”下加“舍人”二字。 [6]  但也有一種説法認為,在曹魏,舍人與通事是兩個不同的官職。 [7]  西晉時,於中書省置舍人、通事各一人, [6]  東晉時方才合舍人、通事謂之通事舍人,掌呈奏案章,後亦罷廢。 [7-9] 

中書舍人南北朝

據《通典》記載,南朝宋初,復置中書通事舍人四人,入直閣內,出宣詔命,凡有陳奏,皆舍人持入,參決於中,實權日重,中書侍郎之任遂輕。南齊永明初年,中書通事舍人四人各住一省,當時稱之為“四户”,權勢較重,中書監令反倒成了清閒之職。 [7]  不過,按《舊唐書》的説法,魏晉南朝至梁武帝之前,詔誥均出自中書監或中書令之手,中書通事舍人只負責呈奏,只不過若中書通事舍人長於文字,則皇帝可能特別敕令他參與詔誥的起草。 [6] 
南朝梁時,令中書通事舍人專掌詔誥起草,並在官名中除通事二字,直稱中書舍人。此後,中書舍人參預機密,權勢日重。 [7]  大體在同一時期,北魏、北齊均設有舍人省,置中書舍人,掌署敕行下、宣旨勞問等,亦以中書舍人掌制誥。 [10] 

中書舍人隋唐

隋唐時,中書舍人在中書省掌制誥(擬草詔旨),多以有文學資望者充任。隋先改稱內史,隋煬帝時曾改稱內書舍人 [7] 
唐初稱內史舍人,不久改中書舍人,掌起草詔令、侍從、宣旨、勞問、接納上奏文表,兼管中書省事務。《新唐書·百官志二》:“[中書]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進奏,參議表章。武則天時稱鳳閣舍人。簡稱舍人。凡詔旨制敕、璽書冊命,皆起草進畫。”
唐代中書舍人 唐代中書舍人
貞觀元年中書舍人高季輔上封事曰。時已平矣。功已成矣。然而刑典未措者。何哉。良由謀獻之臣。不宏簡易之政。台閣之吏。昧於經遠之道。執憲者以深刻為奉公。當官者以侵下為益國。未有坦平恕之懷。副聖明之旨。伏願隨方訓誘。使各揚其職。敦樸素。革澆浮。使家識孝慈。人知廉恥。杜其利慾之心。載以清淨之化。自然家肥國富。禍亂何由而作。上善之。特賜鍾乳一劑曰。卿進藥石之言。故以藥石相報。
咸亨元年二月二十一日。西台舍人徐齊聃上奏曰。齊獻公。陛下外氏。雖子孫有犯。不合上延於祖。今周忠孝公廟甚修。而齊獻公廟毀壞。不審陛下將何以垂示海內。以彰孝治之風。上納之。
其年三月十九日敕。令突厥酋長子弟。事東宮。齊聃又上疏曰。昔姬誦與伯禽同業。晉儲以師曠為友。匪唯專賴師資。故亦詳觀近習。皇太子自可招尋園綺。寤寐應劉。陛闥小臣。必採於端士。驅馳所任。並歸於正人。方流好善之風。永播崇賢之美。今乃使裘之子。解辮而事春闈。冒頓之苗。削衽而陪望苑。在於道義。臣竊有疑。詩云。敬慎威儀。以近有德。書曰。任官惟賢才。左右惟其人。蓋殷勤於此。防微之至也。
天授元年。壽春郡王成器兄弟五人初出閣。同日受冊。有司撰選儀注。忘載冊文。及百僚在列。方知闕禮。宰相相顧失色。中書舍人王教。立召小吏五人。各令執筆。口授分寫。同時須臾俱畢。詞理典贍。時人歎服。
大足元年。則天常引中書舍人陸餘慶入。令草詔。餘慶回惑至晚。竟不能裁一詞。由是轉左司郎中。
景龍四年六月二日。初定內難。唯中書舍人蘇頲。在太極殿後。文詔填委。動以萬計。手操口對。無毫釐差誤。主書韓禮。談子陽。轉書詔草。屢謂頲曰。望公稍遲。禮等書不及。恐手腕將廢。中書令李嶠見之。嘆曰。舍人思若湧泉。嶠所不測也。
開元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紫微令姚崇奏。中書舍人六員。每一人商量事。諸舍人同押聯署狀進説。凡事有是非。理均與奪。人心既異。所見或殊。抑使雷同。情有不盡。臣令商量。其大事執見不同者。望請便作商量狀。連本狀同進。若狀語交互。恐煩聖思。臣既是官長。望於兩狀後略言二理優劣。奏聽進止。則人各盡能。官無留事。敕曰。可。
五年。高仲舒為中書舍人。侍中宋璟。每詢訪故事。時又有中書舍人崔琳。達於政治。璟等亦禮焉。嘗謂人曰。古事問高仲舒。今事問崔琳。又何疑也。
十三年。行封禪之禮。中書令張説。自定升山之官。多引兩省錄事主書。及己之所親。攝官而上。中書舍人張九齡言於説曰。官爵者。天下之公器。德望為先。勞舊次焉。若顛倒衣裳。則詛謗起矣。今登封霈澤。千載一遇。清流高品。不沐殊恩。胥吏末班。先加章紱。但恐製出之後。四方失望。今進草之制。事猶可改。唯審籌之。不可貽後悔也。説曰。事已決矣。悠悠之談。何足慮也。後果為宇文融所劾。
建中二年六月六日。門下侍郎盧杞奏。六典雲。中書舍人給事中。充監中外考使。重其事也。今者有知考使。無監考使。既闕相臨。難令詳揀。請依舊置監使。敕旨。令依。其年十月。舊制。中書舍人分押尚書六曹。以憑奏報。開元初。廢其職。至是。門下侍郎盧杞請復之。中書侍郎楊炎。固以為不可而止。
貞元初。中書舍人五員皆缺。在省唯高參一人。未幾。亦以病免。唯庫部郎中張蒙知制誥。宰相張延賞李泌。累以才可者上聞。皆不許。其月。蒙以姊喪給假。或須草詔。宰相命他官為之。中書省案牘。不行者十餘日。
四年二月。以翰林學士職方郎中吳通微禮部郎中顧少連起居舍人吳通元。左拾遺韋執誼。並知制誥。故事。舍人六員。通微等與庫部郎中張蒙凡五人。以他官知制誥。而六員舍人皆缺焉。
十八年八月。中書舍人權德輿。獨直禁垣。數旬一歸家。嘗上疏請除兩省官。詔報曰。非不知卿勞苦。以卿文雅。尚未得如卿等比者。所以久難其人。德輿居西掖八年。其間獨掌者數歲。及以本官知禮部貢舉。事畢仍掌命書。
元和十三年二月敕。舊制。刑憲皆大理寺刑部詳斷聞奏。然後至中書裁量。近多不至兩司中書。使自處置。今後先付法司。具輕重聞奏。下中書令舍人等參酌。然後據事例裁斷。
十五年閏正月。上曰。中書舍人職事。準故事。合分押六司。以佐宰臣等判案。沿革日久。頓復稍難。宜漸令修舉。有須慎重者。便令參議。知關機密者。即且依舊。
長慶二年七月敕。自今已後。員外郎知制詔。敕復授本官。通計二週年。然後各依本行轉。郎中亦依二週年與正除。如是中行後行郎中。仍更轉前行一週年。即與正除。如更是卑官知誥。合轉員外者。亦以二週年為限。諫議大夫知者。同前行郎中。給事中翰林學士別宣。並不在此限。
其年六月。武儒衡以諫議大夫知制誥膳部郎中元稹。繼掌命書。稹常通結內官魏宏。簡約車僕。自詣其家。不由宰臣而得掌誥。時人皆鄙之。莫敢言者。獨儒衡一日會食公堂。有青蠅入瓜上。忽發怒命掣去之曰。適從何所來。而遽集於此。一座皆愕然。儒衡神氣自若。
太和四年七月。中書門下奏。伏以制誥之選。參用高卑。遷轉之時。合系勞逸。頃者。緣無定製。其間多有不均。準長慶二年七月二十七日敕。始令自員外以上及卑官知者。同以授職滿一年後。各從本秩。遞與轉官。如至前項正郎。即以週歲為限。皆計在職日月。以為等差。不論本官年考。頗協通理。凡是因職轉敍。皆與此文相當。其有本官已是前行郎中。年月已深。方被獎用。即授官數月。合正除。比類舊制。卻成僥倖。將垂永久。須有商量。自今以後。從前行郎中知者。並不許計本官日月。但約知制誥滿一週年。即與正授。其從諫議大夫知者。亦宜准此。即遲速有殊。比類可遵。並請依長慶二年七月二十七日敕處分。敕旨。依奏。
其年十月二十二日敕。今後大理寺結斷。行文不當。刑部詳覆。於事不精。即委中書舍人。舉書其輕重出入所失之事。然後出。
中書舍人 中書舍人
會昌四年十一月。中書門下奏。請復中書舍人。故事。伏見天寶以前。中書舍人六員。除樞密遷授之後。其它政皆得商量。宰臣姚崇奏雲。事有是非。理均與奪。人心既異。所見或殊。抑使雷同。情有不盡。臣既居官長。望於狀後略言事理優劣。奏聽進止。自艱難以來。務從權便。政頗去於台閣。事多繫於軍期。決遣萬機。事在宰弼。伏以陛下神武功成。昧旦思治。精核庶政。在廣詢謀。詩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前漢魏相。好觀故事。以為古今異制。方今務在奉行故事而已。數條漢興以來國家便宜行事。奏請施行。臣等商量。今日以後。除樞密及諸鎮奏請有司支遣錢穀等。其它台閣常務。關於沿革。州縣奏請。繫於典章。及刑獄等。並令中書舍人依故事商量。臣等詳其可否。當別奏聞。敕旨從之。
大中六年六月敕。太和中敕旨。條流制誥改轉事。頗為得中。實重官業。自後因循不守。有紊典章。遂便遷轉頻繁。近日卻成壅滯。自今以後。宜舉太和四年舊敕。便永遵行。仍每選知制誥。於尚書六行郎中官。精擇有文學行實。公論顯著者。以備擢用。不得偏取前行正郎。餘準太和四年七月十三日敕處分。
景福二年十月。以翰林學士禮部尚書李磎中書侍郎平章事。宣制日。水部郎中知制誥劉崇魯。抱其麻哭之。奏雲。李磎奸邪。協附權幸。不合為相。乃左授太子少師。時宰相薛昭緯與磎不協。密遣崇魯沮之。

中書舍人宋遼

宋初亦設此官,實不任職,另置知制誥及直舍人院起草詔令。中書保為為遷轉之階。元豐改制後,始仍掌其事。如主官中書省六房(吏、户、禮、兵、刑、工),起草有關詔令。遼屬中書舍人院。

中書舍人明清

明代中書舍人 明代中書舍人
明朝舍人分為中書科舍人、直文華殿東房中書舍人、直武英殿西房中書舍人、內閣誥敕房中書舍人、內閣制敕房中書舍人5種,均為從七品。其中,中書科本不稱科,因與六科均在午門之外,官署相聯,時人習慣稱之為科。署中設20人,不分長貳,以年長者一人掌印,稱“印君”。中書科舍人掌書寫誥敕,制詔,銀冊,鐵券等事。文華殿舍人,掌奉旨書寫書籍。武英殿舍人,掌奉旨篆寫冊寶,圖書,冊頁。內閣誥敕房舍人,掌書辦文官誥敕,翻譯敕書,並外國文書、揭帖,兵部紀功、勘合底簿。制敕房舍人,掌書辦制敕、詔書、誥命、冊表、寶文、玉牒、講章、碑額、題奏、揭帖等機密文書,以及各王府敕符底簿。總之,這些舍人實際任務只是照例書寫誥敕而已,此外並沒有什麼重要職權。
從其沿革看,洪武間,置承敕監、司文監、考功監,參掌給授誥敕之事。永樂初,命內閣學士典機務,詔冊、制誥皆屬之。謄副、繕正皆中書舍人入辦,事竣輒出。宣德初,始選能書者處於閣之西小門,謂之西制敕房。諸學士掌誥敕者居閣東,具稿付中書繕進,謂之東誥敕房。至於直文華殿東房、武英殿西房的中書舍人,最初為內官之職,繼而以中書分直,最後則選擇能書者充任。
中書舍人來自兩方面:由進士部選者,得遷科道部屬,其直兩殿,兩房舍人,不必由部選,自甲科、監生、生儒、布衣能書者,俱可為之;不由科甲者,初授序班,及試中書舍人,不得遷科道部屬,後雖加銜九列(卿),仍帶銜辦事。 [11] 
明代中書舍人屬內閣中書科,掌書寫誥敕、制詔、銀冊、鐵券等。明清時於內閣中的中書科,亦設有中書舍人,掌書寫誥敕、制詔、銀冊、鐵券等,非前代可比。明代時,中書舍人已為從七品。中書舍人這一官,性質十分難辨,明代制度,富家子弟,儘管一無所能,但可用資捐得一中書舍人,再加一卿銜,便儼然成為高官顯爵。如與唐、宋之舍人相較,則有天淵之別。沿至清代,雖不至如此之濫,而中書科中書(刪去“舍人”二字)只以廕生貢監補授,至於內閣中書,則幾乎是非進士不可補。
順治初年,設中書科,專司繕寫冊文、誥敕等文書。官員稱中書科中書,去掉“舍人”二字,但人們仍習慣舊稱。雍正時隸屬於內閣。乾隆十四年(1749年),設置滿中書2人、漢中書4人、筆帖式10人、供事8人。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又設管中書科漢內閣學士1人。次年,改“管”為“稽查”,增滿內閣學士1人。
清人趙翼《陔餘叢考》卷二十六《中書舍人》(中華書局,1963年4月第1版,第535頁至534頁)中考據:
中書舍人其始甚微,孫資既老致仕,齊王芳特為置舍人官騎,是本供中書監令之役使者也。六月以來,漸為寵要。《通考》雲:宋初置通事舍人四員,入直閣內出宣詔命,凡有陳奏,皆舍人持入,參決於中。……又按唐制,有由中書舍人而為翰林學士者,如陸贄為中書舍人權兵侍郎,得為翰林學士是也。又有由翰林學士遷為中書舍人者,沈傳師、吳融、常袞是也。故中書舍人之職,常其上。五代及宋初猶然。……前明則中書舍人之官已輕…… [16] 

中書舍人歷代評價

中書舍人資料圖 中書舍人資料圖
杜佑:①自永淳已來,天下文章道盛,台閣髦彥,無不以文章達。故中書舍人為文士之極任,朝廷之盛選,諸官莫比焉。②開元二年十一月,紫微令姚崇奏……因是舍人唯知撰制,不復分知機務。既文書填委,遂令書錄,委之堂後人,其權勢傾動天下,姚竟因主書趙誨贓犯所累罷相。姚誠多才,而隳政擅權,以成斯弊,可哀哉。 [12] 
劉昫等《舊唐書》:①自魏、晉、齊、梁,詔誥皆出於中書令、中書侍郎,中書通事舍人但掌呈奏而已。或通事有文字者,別敕知詔誥。至梁武,制誥專令舍人掌之,兼去“通事”二字,但云中書舍人。②舍人掌侍奉進奏,參議表章。凡詔旨敕制,及璽書冊命,皆按典故起草進畫;既下,則署而行之。其禁有四:一曰漏泄,二曰稽緩,三曰違失,四曰忘誤;所以重王命也。 [13] 
李俊:中書舍人實居宰相之任。(指南朝陳代) [14] 
祝總斌:它可能符合整個封建統治的需要,那麼以後便會逐漸轉化和固定為正式制度。然而也有可能經驗並不成熟,僅僅為了滿足一時需要,皇帝隨意而為,事過境遷,或皇帝一換,這些權力便又被取消。對於這樣一些“天子所拔”的官吏,如屬後一種情況,固然不應視為宰相,歷代“勢傾天下”的宦官、恩幸所擔任的中常侍、中書通事舍人等,便是如此;即便前一種情況,如漢代的尚書長官,魏晉南北朝的中書監、令,門下侍中等,也不應視為宰相。 [15] 

中書舍人著名人物

中書舍人朱孔易

朱孔易,名寅,字行,後更字廷輝。以擅長楷書並能書寫方丈大字聞名於世。明永樂初,明成祖朱棣登基後,因書寫朝廷文書和聖旨的需要,下詔徵召書法精妙之士,朱孔易被地方官員層層推薦,選入翰林司。此時,明成祖為了鞏固北方邊防,決定遷都北京。永樂五年,開始徵集全國工匠,修築北京城,並建造內城、皇城和紫禁城。
明成祖聽説朱孔易“方丈字”寫得好,遂專門召見,命他當場書寫“大善殿”匾額,朱孔易當着皇帝的面,手執巨筆,不慌不忙,濡墨揮毫,不一會功夫,一副“矩度風韻,偉然傑出”的大字匾額就呈現在皇帝面前,成祖龍顏大喜,即日封他為“中書舍人”,成為我國以書法精妙而獲得官職的第一人。永樂十八年,北京宮殿全部建成,許多匾額是由朱孔易書寫的,他為故鄉朱涇鎮留下了永恆的驕傲。

中書舍人蕭嵩

蕭嵩:(公元668~749年),著名唐朝丞相、軍事家。
唐玄宗開元十六年(公元728年)拜相,為蕭氏唐朝拜相第三人,後梁明皇帝蕭巋玄孫,高祖武德宰相蕭瑀曾侄孫。開元十七年(公元729年)晉封徐國公。開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加拜太子大師。
後三遷官職,出任尚書左丞,以兵部尚書節度河西,以破吐蕃功,入為中書令,遙領河西節度,終太子太師,終年年八十餘歲。有子衡,尚新昌公主。以三品就養,時論榮之。詩二首。

中書舍人蘇軾

蘇軾(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世人稱其為“蘇東坡”。漢族,眉州(今四川眉山,北宋時為眉山城)人,祖籍欒城。北宋著名文學家、書畫家、詞人、詩人,美食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豪放派詞人代表。
宋哲宗即位,高太后聽政,以王安石為首新黨被打壓,司馬光重新被啓用為相。蘇軾於是年以禮部郎中被召還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個月後,升中書舍人。

中書舍人史料記載

《通典·職官三·中書令·中舍人》 [12]  、《晉書·職官志·中書舍人》 [9]  、《魏書·官氏志 [10]  、《隋書·百官上、中》、《新唐書·百官二·中書省》、《宋史·職官一·中書省·舍人》、《明史·職官三·中書科》 [11]  、《清史稿·職官一·內閣·中書科》等等。

中書舍人文學引申

初罷中書舍人
白居易像 白居易像
作者:白居易 朝代:唐
自慚拙宦叨清貴,還有痴心怕素餐。或望君臣相獻替,
可圖妻子免飢寒。性疏豈合承恩久,命薄元知濟事難。
分寸寵光酬未得,不休更擬覓何官。
答謝中書書
答謝中書書(陶弘景)
山川之美,古來共談。高峯入雲,清流見底。兩岸石壁,五色交輝。青林翠竹,四時俱備。
曉霧將歇,猿鳥亂鳴;夕日欲頹,沉鱗競躍。實是欲界之仙都。自康樂以來,未復有能與其奇者。
奉和中書舍人賈至早朝大明宮
雞鳴紫陌曙光寒,鶯囀皇州春色闌。金闕曉鍾開萬户,玉階仙仗擁千官。
花迎劍佩星初落,柳拂旌旗露未乾。獨有鳳凰池上客,陽春一曲和皆難。
賀葉司業兼中書舍人
【作者:呂聲之】
【年代:宋代】
【詩文】:
英妙才華四十年,山林朝市姓名傅。
何妨萬斛橫江上,不礙千帆過目前。
我肯尾書幹木紙,人饒首著祖生鞭
金鑾何日商風雅,伴直能呼孟浩然
參考資料
  • 1.    周禮· 地官司徒第二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9-09-07]
  • 2.    史仲文,胡曉林主編;顏品忠,顏吾芟,邸建新等本卷主編.中華文化制度辭典 · 文化制度.北京: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1998:152,213
  • 3.    《史記·秦始皇本紀》載李斯為呂不韋舍人。裴駰集解引文穎曰:“主廄內小吏官名。或曰侍從賓客謂之舍人也。”
  • 4.    鄭天挺,吳澤,楊志玖 主編.中國歷史大詞典 下卷.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1871
  • 5.    俞鹿年 編著.中國官制大辭典·上卷.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2:317-318
  • 6.    《舊唐書·卷四十七·志第二十三·職官二》:中書舍人六員。正五品上。曹魏於中書置通事一人,掌呈奏按章。高貴鄉公於通事下加“舍人”二字。晉於中書置舍人、通事各一人。自魏、晉、齊、梁,詔誥皆出於中書令、中書侍郎,中書通事舍人但掌呈奏而已。或通事有文字者,別敕知詔誥。至梁武,制誥專令舍人掌之,兼去“通事”二字,但云中書舍人。隋曰內史舍人,置八員,掌制誥,品第六。尋升五品上。煬帝改內書舍人,置四員。武德初為內史舍人,三年,改為中書舍人。龍朔、光宅、開元,隨曹改易。
  • 7.    《通典·卷二十一·職官三》:中書舍人。魏置中書通事舍人,或曰舍人通事,各為一職。(魏明帝時,有通事劉泰。)晉江左乃合之,謂之通事舍人。武冠,絳朝服,掌呈奏案章。後省之,而以中書侍郎一人直西省,即侍郎兼其職,而掌其詔命。宋初,又置中書通事舍人四員,入直閣內,出宣詔命。凡有陳奏,皆舍人持入,參決於中,自是則中書侍郎之任輕矣。齊永明初,中書通事舍人四員,各住一省,時謂之"四户",權傾天下,(茹法亮久為中書通事舍人,後出為大司農。中書勢利之職,法亮戀之,垂涕而去。又熒惑入太微,太尉王儉謂武帝曰:"天文乖誤,此由四户。"帝納之而不改。)與給事中為一流。梁用人殊重,簡以才能,不限資地,多以他官兼領。後除"通事"字,直曰中書舍人,專掌詔誥,兼呈奏之事。(裴子野以中書侍郎、鴻臚卿兼中書通事舍人,別敕知詔誥。)自是詔誥之任,舍人專之。(魏晉以來,詔誥並中書令及侍郎掌之,説在中書令篇。)陳置五人。後魏有舍人省,而不言其員。北齊舍人省掌署敕行下,宣旨勞問,領舍人十人。後周有小史上士二人,此其任也,屬春官。隋內史舍人八員,專掌詔誥。煬帝減四人,後改為內書舍人。大唐初,為內史舍人,至武德三年,改為中書舍人,置六員。(貞觀元年,中書舍人高季輔上封事曰:"時已平矣,功已成矣,然而刑典未措者何哉?良由謀猷之臣,不弘簡易之政;台閣之吏,昧於經遠之道。執憲者以深刻為奉公,當官者以侵下為益國,未有坦平恕之懷,副聖上之旨。伏願隨方訓誘,使各揚其職,敦樸素,革澆浮,使家識孝慈,人知廉恥,杜其利慾之心,載以清絜之化,自然家肥國富,禍亂何由而作?"太宗善之,特賜鍾乳一劑,曰:"卿進藥石之言,故以藥石相報。")龍朔以後,隨省改號,而舍人之名不易。專掌詔誥,侍從,署敕,宣旨,勞問,授納訴訟,敷奏文表,分判省事。自永淳已來,天下文章道盛,台閣髦彥,無不以文章達。故中書舍人為文士之極任,朝廷之盛選,諸官莫比焉。(按後漢章、和以後,尚書為機衡之任。尚書郎含香握蘭,直宿於建禮門,太官供膳。奏事明光殿,下筆為詔誥,出語為誥令。曹公為魏王,置秘書令,典尚書奏事,則秘書之職近密,尚書之職疏遠。魏文帝初,改秘書為中書,自後歷代相沿,並管樞密。而後漢尚書郎,非今之尚書郎,乃中書舍人也。武太后臨朝,天授元年,壽春郡王成器兄弟五人初出閤,同日受冊。有司撰儀注,忘載冊文。及百寮在列,方知闕禮,宰臣相顧失色。中書舍人王勮,立召小吏五人,各令執筆,口授分寫同時,須臾俱畢,詞理典贍,時人歎服。景龍四年六月二日,初定內難,唯中書舍人蘇頲在太極殿後,文詔填委,動以萬計,手操口對,無毫釐差誤。主書韓禮、談子陽轉書詔草,屢謂頲曰:"乞公稍遲,禮等書不及,恐手腕將廢。"故事:舍人六員,各押尚書省一行,天下眾務,無不關決。開元二年十一月,紫微令姚崇奏:"紫微舍人六員,無一頭商量事,諸舍人同押連署狀進説。凡事有是非,理均與奪,人心既異,所見不同者,望請別作商量。連狀同進,若狀語交互,恐煩聖思。臣既是官長,望於兩狀復略言二理優劣,奏聽進止,則人各盡能,官無留事。"敕曰"可"。因是舍人唯知撰制,不復分知機務。既文書填委,遂令書錄,委之堂後人,其權勢傾動天下,姚竟因主書趙誨贓犯所累罷相。姚誠多才,而隳政擅權,以成斯弊,可哀哉。)
  • 8.    《晉書·卷二十四·志第十四·職官》:中書舍人,案晉初初置舍人、通事各一人,江左合舍人通事謂之通事舍人,掌呈奏案章。後省,而以中書侍郎一人直西省,又掌詔命。
  • 9.    晉書·卷二十四·志第十四·職官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9-09-07]
  • 10.    魏書·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十九◎官氏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9-07]
  • 11.    明史·卷七十四·志第五十·職官三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9-09-07]
  • 12.    通典·卷二十一·職官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9-07]
  • 13.    舊唐書·卷四十七·志第二十三·職官二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9-09-07]
  • 14.    李俊.中國宰相制度:商務印書館,1947:62
  • 15.    祝總斌著.兩漢魏晉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1-14
  • 16.    從薛蟠祖上之職看薛家的地位和式微 - 芹夢軒 儀徵政府論壇  .儀徵人民政府網[引用日期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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