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鰉魚貢

(清朝民間習俗)

鎖定
清朝,扶余縣(含現在的松原市寧江區)給皇帝進貢的共有兩種物品,一是松花江的鰉魚,稱之為“鰉魚貢”;二是產自永平鄉白嶺崗的野生槳果-----歐李,稱之為“歐李貢”。
鰉魚,古稱“鱔”,鱘科,民間多稱“鰉魚”,傳説是魚中之王。生產在扶余江北(即第一鬆花江),這種魚極為名貴,它形似鱘魚,可長達5米,背灰綠色,體兩側有很小的骨甲,長有一較長的鼻子。肉味鮮美,卵尤其名貴。
中文名
鰉魚貢
屬    性
清朝民間習俗
清時,扶余北江沿江一帶漁民多為錫伯族,偶捕獲此魚,重達二、三百斤,倍感稀奇,便將此魚運往北京。皇帝食後很高興,並決定每逢春節或皇室大典時都要扶余進貢這種鰉魚。康熙曾有詩讚雲:“更有巨尾壓船頭,載以牛車輪欲折,水寒冰結味益佳,遠笑江南誇魴鯽”。從此,鰉魚成為皇帝的專門食品,黎民百姓再沒有吃到鰉魚的資格了。當時錫伯族漁民一旦打到鰉魚,就放進用木柵做成的魚圈養起來等待上貢用。於是便有了鰉魚圈的稱謂。而錫伯族成了專承“鰉魚差”的職務——要將兩台大車連起來,把鰉魚放在早就攏在車上的水槽內,魚車和魚身都披掛黃綾子,一路不受任何限制,對“鰉魚差”在食宿上都要充分關照。
迄今,吉林省扶余縣四馬架鄉的沿江地帶仍有鰉魚圈遺址,但鰉魚卻很少打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