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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勳

鎖定
鮑勳(?-226年),字叔業,泰山平陽(今山東新泰)人。三國時期曹魏官員,故濟北相鮑信之子,官至宮正御史中丞),後被貶為治書執法。擔任太子中庶子時因性情剛正而得罪曹丕,曹丕稱帝后又因屢次諫諍而觸怒曹丕,最終被曹丕藉故處死。
本    名
鮑勳
叔業
所處時代
漢末三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泰山平陽
逝世日期
226年
官    職
御史中丞

鮑勳人物生平

鮑勳因父萌職

鮑勳是漢朝司隸校尉鮑宣九世孫,其父鮑信曾任濟北國相。鮑信是曹操的好友,初平三年(192年),時任濟北相的鮑信與兗州牧曹操共同抵禦青州黃巾軍的進攻。在戰鬥中,曹操陷入重圍,鮑信殊死力戰,最終掩護曹操突圍成功,但自身卻戰死疆場,連屍體也無法找到。曹操當時十分悲痛,用木刻鮑信之像,哭着祭奠他。
建安十七年(212年),曹操追錄鮑信的功績,封其兄鮑邵為騎都尉、新都亭侯,並辟命鮑勳為丞相府掾屬。 [1] 

鮑勳秉公執法

建安二十二年(217年),曹丕被立為魏國王太子,鮑勳任太子中庶子。後轉任黃門侍郎,不久又出任魏郡的西部都尉。當時曹丕郭夫人弟弟任曲周縣吏,被揭發盜竊官布,按法應該行死刑棄市)。曹操當時在譙縣未歸,留守鄴城的曹丕於是多次寫親筆信給鮑勳,希望他私底下能高抬貴手。但鮑勳不敢縱容罪犯,還是將所有罪證上呈朝廷。當初鮑勳在任太子中庶子時就已經因守正不撓而令曹丕不滿,此事更加深了曹丕對他的怨恨,於是趁著魏郡在邊境士兵輪休上有延誤的現象,密令中尉參奏罷免了鮑勳。過了很久後,鮑勳方才被任命為侍御史 [2] 

鮑勳屢諫曹丕

延康元年(220年),曹操逝世,曹丕繼任魏王,鮑勳以駙馬都尉兼任侍中。 [3] 
同年曹丕代漢稱帝,是為魏文帝。曹魏建立後,鮑勳多次上表要求曹丕重視軍事和農事,寬惠百姓;建築宮殿庭園應該押後。曹丕有次要打獵,鮑勳上疏説:“臣下聽説三皇五帝,無不明確根本,樹立教化,以孝義治天下。陛下仁慈聖明,有惻隱之心,有與古代相同的功業。臣希望您將繼承前代的蹤跡,讓萬世可以效法,怎麼卻在守喪之中,從事馳騁之事呢?臣下冒着死罪讓你聽到這些,希望陛下深思。”曹丕親手撕毀了鮑勳的奏表,爭逐行獵。中途停下休息時,問身邊侍臣説:“遊獵作為娛樂,比八音樂器怎麼樣?”侍中劉曄回答説:“遊獵勝過音樂。”
鮑勳駁斥説:“音樂上通神明,下可中和人世的道理,使政治興隆,達到天下大化,萬邦安定。移風易俗,沒有比音樂更好的了。況且遊獵的事,在原野中暴露帝王的車蓋,損傷生息化育的至高原理,迎風冒雨,不是有違時間的規律嗎?過去魯隱公到棠地去觀看捕魚,《春秋》諷刺了他。即使陛下把遊獵當作急務,也是臣下所不希望的。”接着又奏稱劉曄奸邪獻媚,請治罪。曹丕氣得變了臉色,停止了遊獵返回,隨即讓鮑勳出京任右中郎將。 [4] 

鮑勳慘遭殺害

黃初四年(223年),尚書令陳羣和尚書僕射司馬懿都舉薦鮑勳任御史中丞,曹丕不得已而任用。鮑勳上任後執法嚴謹,百官都十分謹慎自律。
黃初六年(225年)秋季,曹丕打算進攻東吳,召請羣臣議事,鮑勳於是當廷上諫,説:“王師屢次征伐而沒能攻克的原因,是因為吳國、蜀國唇齒相依,憑依山水險要阻隔,有難以攻拔的態勢的緣故。現在勞動士兵,襲擊遙遠的目標,每天耗費千金,國中白白消耗財力,使得狡黠的敵人輕視我國的威勢,臣下認為不可。”
曹丕聽後對鮑勳更為忿恨,將他貶為治書執法。及後曹丕領水、陸兩軍到江淮,後從壽春回軍,經過陳留郡。陳留太守孫邕拜見皇帝,並順道探望鮑勳。當時營壘還未建成,只樹立了營標,而孫邕從側路而不走大路,被軍營令史劉曜發見並檢舉他違反軍令,鮑勳認為壕塹營壘還沒建成,調解了這件事情,沒有舉報。大軍返回洛陽,劉曜犯了罪,鮑勳上奏要求將他廢黜遣派,而劉曜卻秘密上表,説了鮑勳私下解脱孫邕一事。
曹丕於是下詔:“鮑勳指鹿為馬,逮捕交給廷尉。”廷尉依法議決:“治罪刑罰,剃髮戴枷作勞役五年。”三官駁回:“依照律條罰交金子二斤。”文帝大怒説:“鮑勳沒有活的資格了,但你們竟敢寬縱他!逮捕三官以下人員交付刺奸官,讓你們十鼠同穴,一網打盡。”太尉鍾繇、司徒華歆、鎮軍大將軍陳羣、侍中辛毗、尚書衞臻、守廷尉高柔等人一同表奏“鮑勳的父親鮑信在太祖時有功勞”,請求赦免鮑勳的罪過。文帝不許可,於是殺了鮑勳。鮑勳內心修養行為本來就美好,廉潔而能施捨,死的時候,家裏沒有多餘的財物。鮑勳被處死後二十日,曹丕就逝世,人人都為鮑勳感到惋惜。 [5] 

鮑勳歷史評價

王沈:勳清白有高節,知名於世。 [6] 
陳壽:鮑勳秉正無虧,而皆不免其身,惜哉!大雅貴“既明且哲”,虞書尚“直而能温”,自非兼才,疇克備諸! [6] 

鮑勳家庭成員

父:鮑信,東漢濟北相。
妻:曹氏
兄:鮑邵,曹魏騎都尉、新都亭侯。

鮑勳相關成語

釋源:《三國志·魏志·鮑勳傳》:“勳無活分,而汝等敢縱之!收三官以下付刺奸,當令十鼠同穴。”
説解:鮑勳屢進直言,得罪於魏文帝,被治罪。廷尉法議:正刑五歲。三官駁:依律罰金二斤。所以受文帝斥責。十鼠同穴,本謂連三官以下一同治罪,讓他們與鮑勳同處一室。後比喻壞人聚集相互爭鬥,也作“十鼠爭穴”。 [6] 
參考資料
  • 1.    《三國志》:鮑勳字叔業,泰山平陽人也,漢司隸校尉鮑宣九世孫。宣後嗣有從上黨徙泰山者,遂家焉。勳父信,靈帝時為騎都尉,大將軍何進遣東募兵。後為濟北相,協規太祖,身以遇害。語在《董卓傳》、《武帝紀》。建安十七年,太祖追錄信功,表封勳兄邵新都亭侯。闢勳丞相掾。
  • 2.    《三國志》:二十二年,立太子,以勳為中庶子。徙黃門侍郎,出為魏郡西部都尉。太子郭夫人弟為曲周縣吏,斷盜官布,法應棄市。太祖時在譙,太子留鄴,數手書為之請罪。勳不敢擅縱,具列上。勳前在東宮,守正不撓,太子固不能悦,及重此事,恚望滋甚。會郡界休兵有失期者,密敕中尉奏免勳官。久之,拜侍御史。
  • 3.    《三國志》:延康元年,太祖崩,太子即王位,勳以駙馬都尉兼侍中。
  • 4.    《三國志》:文帝受禪,勳每陳“今之所急,唯在軍農,寬惠百姓。台榭苑囿,宜以為後。”文帝將出遊獵,勳停車上疏曰:“臣聞五帝三王,靡不明本立教,以孝治天下。陛下仁聖惻隱,有同古烈。臣冀當繼蹤前代,令萬世可則也。如何在諒暗之中,修馳騁之事乎!臣冒死以聞,唯陛下察焉。”帝手毀其表而競行獵,中道頓息,問侍臣曰:“獵之為樂,何如八音也?”侍中劉曄對曰:“獵勝於樂。”勳抗辭曰:“夫樂,上通神明,下和人理,隆治致化,萬邦鹹乂。移風易俗,莫善於樂。況獵,暴華蓋於原野,傷生育之至理,櫛風沐雨,不以時隙哉?昔魯隱觀漁於棠,《春秋》譏之。雖陛下以為務,愚臣所不願也。”因奏:“劉曄佞諛不忠,阿順陛下過戲之言。昔梁丘據取媚於遄台,曄之謂也。請有司議罪以清皇廟。”帝怒作色,罷還,即出勳為右中郎將。
  • 5.    《三國志》:黃初四年,尚書令陳羣、僕射司馬宣王並舉勳為宮正,宮正即御史中丞也。帝不得已而用之,百寮嚴憚,罔不肅然。六年秋,帝欲徵吳,羣臣大議,勳面諫曰:“王師屢徵而未有所克者,蓋以吳、蜀唇齒相依,憑阻山水,有難拔之勢故也。往年龍舟飄蕩,隔在南岸,聖躬蹈危,臣下破膽。此時宗廟幾至傾覆,為百世之戒。今又勞兵襲遠,日費千金,中國虛耗,令黠虜玩威,臣竊以為不可。”帝益忿之,左遷勳為治書執法。帝從壽春還,屯陳留郡界。太守孫邕見,出過勳。時營壘未成,但立標埒。邕邪行不從正道,軍營令史劉曜欲推之,勳以塹壘未成,解止不舉。大軍還洛陽,曜有罪,勳奏絀遣,而曜密表勳私解邕事。詔曰:“勳指鹿作馬,收付廷尉。”廷尉法議:“正刑五歲。”三官駁:“依律罰金二斤。”帝大怒曰:“勳無活分,而汝等敢縱之!收三官已下付刺奸,當令十鼠同穴。”太尉鍾繇、司徒華歆、鎮軍大將軍陳羣、侍中辛毗、尚書衞臻、守廷尉高柔等並表“勳父信有功於太祖,求請勳罪。帝不許,遂誅勳。勳內行既修,廉而能施,死之日,家無餘財。後二旬,文帝亦崩,莫不為勳嘆恨。
  • 6.    三國志·魏書·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第十二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