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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西銀行

鎖定
1940年1月,魯西區黨委根據中共中央北方局的指示,在八路軍第一一五師幫助下,於東平湖西戴廟一帶開始籌建魯西銀行,銀行經理由一一五師供給部部長呂麟兼任,副經理張廉芳,秘書兼業務科長方皋,會計科長古採甫。 [1] 
中文名
魯西銀行
建立時間
1940年

魯西銀行印鈔工作

魯西銀行紙幣
魯西銀行紙幣(2張)
印鈔工作先後由劉導生、張震華負責。5月發行魯西銀行幣,開始面額有5分、1角、2角、2.5角、5角、1元六種。後來發行了10元、50元兩種大額票幣,還發行了200元、500元大額本票和臨時流通券。1941年7月,魯西區與冀魯豫邊區合併,稱冀魯豫邊區,魯西銀行成為這一邊區的地方銀行,魯西鈔成為這一邊區的本位幣,原由一一五師供給部主持的魯西銀行發行工作,同時移交魯西銀行。

魯西銀行主要任務

魯西銀行的主要任務是籌措抗戰經費,保障供給。魯西銀行負責經營政府金庫,凡財政税務等收入均交金庫保管,其黨政軍開支亦均由金庫支出。魯西鈔的投向,90%以上用於軍隊及地方黨政羣團體的財政開支。為彌補財政收入的不足,魯西銀行實行了財政借款。借款是以政府的名義,用政治動員的方式,向富有者借款,不向中農以下借款,由政府出給正式證據。借款以田賦及政府收入作擔保,一律不付利息,分八期歸還。銀行實行統一徵收公糧,分散保管,統一支用辦法。對貿易採取對外統制,對內自由的政策,為保護生產事業,實行進出口貨物戰時特税。同時也發放貸款,支持發展根據地的農業生產和手工業生產。凡農民在生產中缺乏購買農具、牲畜、種子資金的,銀行給予貸款。手工業生產農具及日用品缺乏週轉金者亦可貸款。發生自然災害時,銀行向羣眾發放救災貸款和生產自救貸款,扶持羣眾渡過災荒。
保證軍需民用、支援戰爭
為了發展經濟,繁榮市場,以利軍民團結戰鬥,對國營商業和合作社的經營資金,魯西銀行給予大力支持,促使積極經營農副產品及手工業品,為廣大軍民生產生活服務。在魯西銀行的支持下,魯西北各地的生產及消費合夥事業逐漸發展起來,並建立了一些生產、消費、信用合作社,開辦了土布、毛絨、鞋襪等工廠。1940年底統計:魯西二專署機關開辦消費合作社2處,機關合作社1處,鞋襪及土布工廠2處;範縣開辦了機關合作社1處,土布工廠1處;濮縣開辦了機關合作社1處,消費合作社1處,木料製作合作利:1處,柳條編織工廠1處;壽張開辦了機關合作社1處,造紙廠1處;魯西三專署在朝城開辦了土布廠l處;魯西四專署在聊城開辦了消費合作社1處,茌平開辦了消費合作社1處。這些都對發展生產,保證軍需民用,支援戰爭起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魯西銀行還積極參與了抵制日貨,提倡國貨的宣傳活動。在農業生產上,支持開荒造林,養豬養雞,獎勵牲畜繁殖。針對日軍名為“開發”與“振興”,實為掠奪的經濟方針,他們還參加了動員羣眾破路、挖溝,以阻止日軍機械化部隊的通行。並實行堅壁清野,不讓敵人得到一粒糧食。對國民黨頑固派封鎖抗日武裝的經濟和給養及搜、刮、抽、捐的作法進行了堅決的抵制,使根據地的經濟不斷髮展。

魯西銀行持續發展

1941年7月,魯西銀行共計發行魯西票483.74萬元,其中用於財政透支441.57萬元,發放農業貸款18.2萬元,救濟貸款2萬元。併發放水利貸款Ⅱ5.5萬元,支持東平湖治理工程,擴大了種麥面積;發放商業貸款6.45萬元,支持魯西一、二、三、四專署辦起了19處小商店、小工廠。
1942年12月,毛澤東主席提出發展經濟,保障供給財政工作總方針以後,魯西銀行制定了《春耕掘井種植早苗種子貸款辦法》、《災民貸款辦法》、《流入災民貸款辦法》、《低價換貸麥種辦法》等貸款辦法,實行了無息政策、低息政策、鼓勵互助合作政策和貸放糧、棉、種籽等實物政策,發放了一大批實物和貸款。其中有農業貸款152.56萬元,工業貸款152.77萬元,商業貸款697.09萬元。
1943年,魯西鈔發行了13412萬元。其中農業貸款增加到2500萬元,用以支持災民進行抗旱春耕、秋收秋種、紡織和運輸等生產,幫助他們戰勝災荒。為了進口糧食和發展軍工生產,還增加了工商業投資和貸款,工業貸款增加到7100萬元,商業貸款增加到1950萬元,支持商業部門在救濟中發揮了作用,有力地支持了對敵鬥爭和生產救災運動的開展。
1945年,魯西鈔發行量增加到了244000萬元,財政透支193400萬元,用於各項投資和貸款51450萬元,其中農業貸款5500萬元,商業投資和貸款21450萬元,主要用於軍工生產的投資和貸款24500萬元。 為了開闢抗鈔市場,魯西銀行對非法流人根據地的敵偽貨幣,除敵佔區工人和俘虜持有偽幣允許對換魯西鈔外,其餘一經查獲,均予以沒收,並視其數額多少,給以百分之三十至五倍罰金處置。根據地的土特產品及糧食等銷售給敵佔區,收入的敵偽貨幣者,均要交魯西銀行收兑。魯西銀行收到的敵偽貨幣,作為外匯,然後分別根據需要交給軍隊後勤部門或國營貿易部門,向敵佔區採購急需軍工:、工業品及藥品,以解決根據地缺乏的物資。魯西銀行還組織了反假票鬥爭。敵偽為了破壞根據地經濟,用假票套購解放區物資,使羣眾懷疑魯西票,因此,黨、政、軍、財貿一齊發動羣眾,識別假幣,打擊敵偽的假幣。由於羣眾性反假幣鬥爭的開展,穩定了魯西票的信用和市場,鞏固了根據地的經濟。

魯西銀行抗戰勝利後狀況

抗戰勝利後,魯西北大部縣城解放,出現了近八個月的和平局面。這時的魯西銀行,機構上有了很大發展,恢復城市經濟成為重要任務,併為平穩物價作了許多工作。1945年11月,中共晉冀魯豫中央局峯峯會議決定,太行、太嶽、冀南、冀魯豫四個邊區貨幣實行統一發行、統一管理、等價流通。原各地區流通的貨幣,有冀南票、冀南票太行版、冀南票太嶽版、魯西票四種貨幣,在四區統一流通。冀南銀行總行為四區統一的總行,四個地區的銀行改為區行。晉冀魯豫邊區政府於12月1日發出指示,規定魯西銀行並人冀南銀行,自1946年1月1日起在冀魯豫區發行冀南銀行幣,與魯西鈔等值流通。由於貨幣的統一流通,魯西票逐漸收回,全晉冀魯豫邊區統一流通冀南幣。 [1] 
參考資料
  • 1.    劉如峯等主編;中共聊城市委黨史研究室,聊城市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編著,聊城重要歷史事件,中共黨史出版社,2003.12,第5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