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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穆
鎖定
- 本 名
- 魯穆
- 別 名
- 魯鐵面
- 字
- 希文
- 所處時代
- 明朝
- 民族族羣
- 漢人
- 出生地
- 天台縣
- 出生日期
- 1381年
- 逝世日期
- 1437年
魯穆人物生平
魯穆早年經歷
魯穆是永樂四年(1406年)殿試賜進士出身,平時在家中,布衣素食,不入州府之門。將要進京選授官職,州府官吏送給他路費和物品,魯穆説:“我將要入仕,還沒有為眾人謀利,竟先危害州里嗎?"沒有接受。除授御史。仁宗監國,魯穆多次上密奏言事。漢王官吏校尉多違法幹壞事,人們敢怒而不敢言。魯穆上奏章彈劾,沒有答覆,而由此剛直名聲震動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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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穆執若嚴明
魯穆後遷任福建僉事。清理冤案錯案,打擊豪強。有一個泉州人李某,調動官職赴廣西上任,他的姻親富人林某,派遣僕人在途中用毒酒把李某毒死了,並霸佔了李某妻子。李家族人到官府告狀,衙門收受了林某的賄賂,竟判告狀的李家族人有罪,把他關進監獄,時間已經很久。魯穆明察暗訪,弄清了真相,立即把殺人奪妻的罪犯林某逮捕歸案,判罪正法。漳縣人周允文沒有子嗣,便過繼一個侄子為後,晚年妾生了一個兒子,周允文把家產分了一份給侄子,並囑託他照料妾生的小兒子。後來周允文去世了,侄子便説小兒並不是叔叔骨血,把他趕出門,奪取全部家財。妾於是到官府告狀。魯穆召集縣中父老及周氏宗族,預先把妾生小兒和一羣兒童混在一起,然後叫大家辨認,大家都指認出這個小兒同周允文相像,於是判侄子把奪取的家產歸還給他。民眾都稱為“魯鐵面”。時楊榮主持國政,楊府家人犯了法,魯穆依法治罪,一點不寬貸。楊榮稱讚魯穆正直賢能,把他推薦給朝廷。
[2]
魯穆病死任上
魯穆人物成就
魯穆人物評價
《明史》:段民、吳訥、魏驥、魯穆皭然秉羔羊素絲之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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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府志》:除害旌善,作興人才,為人剛正清慎,內恕外嚴,執法不徇。揚歷中外三十餘年,被服如寒士。
魯穆軼事典故
相傳魯穆靈柩搬喪迴天台時,明英宗率文武百官前來送行。魯夫人深明大義,按臣子退朝禮制,叫扛夫抬着靈柩,倒退出來。自此之後,在天台形成一個獨特的風俗,行喪抬棺時,一律大頭朝前出殯。自明正德以後,浙東一帶就流行紙糊材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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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傳明英宗賜給魯穆一隻臘鴨。魯穆向來節儉,捨不得吃,一直珍藏着,後來這臘鴨只是風乾了,卻經久不壞。後來魯穆把它帶回家鄉。從此每年元宵節在魯祠供桌上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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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穆墓址
魯穆個人作品
《葩經或問》 | 《禮記日鈔》 | 《竹素遊思》 |
《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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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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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史·卷一百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六》:魯穆,字希文,天台人。永樂四年進士。家居,褐衣蔬食,足跡不入州府。比謁選,有司饋之贐,穆曰:“吾方從仕,未能利物,乃先厲州里乎?”弗受。除御史。仁宗監國,屢上封事。漢王官校多不法,人莫敢言。穆上章劾之,不報,然直聲振朝廷。
- 2. 《明史·卷一百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六》:遷福建僉事。理冤濫,摧豪強。泉州人李某調官廣西,其姻富民林某遣僕鴆李於道,而室其妻。李之宗人訴於官,所司納林賂,坐訴者,繫獄久。穆廉得其實,立正林罪。漳民周允文無子,以侄為後,晚而妾生子,因析產與侄,屬以妾子。允文死,侄言兒非叔子,逐去,盡奪其貲,妾訴之。穆召縣父老及周宗族,密置妾子羣兒中,鹹指兒類允文,遂歸其產。民呼“魯鐵面”。時楊榮當國,家人犯法,穆治之不少貸。榮顧謂穆賢,薦之朝
- 3. 《明史·卷一百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六》:英宗即位,擢右僉都御史。明年奉命捕蝗大名。還,以疾卒。命給舟歸其喪。
- 4. 《明史·卷一百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六》:始穆入為僉都御史,所載不過囊衣,尚書吳中贈以器用,不受。至是中為治棺衾,乃克殯。子崇志,歷官應天尹,廉直有父風。
- 5. 《明史·卷一百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六》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2-08]
- 6. 尋找魯穆是一次旅行 .天台新聞網[引用日期2015-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