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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台縣人民法院

鎖定
山東省魚台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2年5月,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魚台縣湖凌一路南首。全院共有幹警81名,其中本科以上學歷佔總人數的66.7%,其中,碩士3人。魚台縣人民法院的主要職責為:(一)審理法律規定的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和其認為應有自己審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審案件;審理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再審和發回重審的案件;審理按審判監督程序提起的再審案件;(二)依法行使司法決定權和司法執行權;(三)負責本院幹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訓工作,協同縣主管部門按照權限管理法官、執行員、書記員、司法警察、司法鑑定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協同縣主管部門管理本院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
中文名
魚台縣人民法院
區    位
山東省濟寧市魚台縣
地    址
山東省濟寧市魚台縣湖凌一路南首
郵政編碼
272300
聯繫電話
0537-6211533
成立時間
1952年05月01日
全院人數
125人
院長姓名
張勇

魚台縣人民法院法院簡介

山東省魚台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2年5月,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魚台縣湖凌一路南首。全院共有幹警81名,其中本科以上學歷佔總人數的66.7%,其中,碩士3人。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魚台縣人民法院機構設置

魚台縣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少年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行政庭、執行局(含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局綜合室)、審判委員會辦公室、信訪科、審判監督庭、技術室、賠償委員會辦公室、紀檢組、監察室、司法警察大隊、辦公室、政治處(含教育培訓科、組織人事科)、研究室等19個部門,以及谷亭、清河、魚城3處人民法庭。

魚台縣人民法院所獲榮譽

魚台法院先後被省法院、濟寧市委、市政府和中級法院授予“政法先進集體”、“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全市先進法院”、“市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設先進單位”、“全省法院規範司法行為年活動先進集體”等多項榮譽稱號。2004年2005年連續兩年被濟寧中院記“集體三等功”,2008年度被省高院榮記集體二等功。

魚台縣人民法院現任領導

代院長:周永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