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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芳
(三國時期曹魏第三位皇帝)
鎖定
曹芳(232年-274年),字蘭卿,沛國譙縣(今安徽省亳州市)人。三國時期曹魏第三位皇帝
[41]
(239年1月22日-254年10月17日在位),疑為魏武帝曹操曾孫,任城威王曹彰之孫,任城王曹楷之子。
太和六年(232年),生於任城王府。青龍三年(235年),選為魏明帝曹叡養子,冊封齊王。景初三年(239年),立為皇太子,同日魏明帝曹叡病死,曹芳正式即位,由大將軍曹爽和太尉司馬懿共同輔政。正始十年,經歷高平陵之變,曹爽倒台,政權落入司馬氏手中。嘉平六年(254年),中書令李豐和光祿大夫張緝圖謀廢掉司馬師,改立夏侯玄為大將軍。司馬師平定叛亂後,將曹芳廢為齊王,擁戴高貴鄉公曹髦繼位。西晉建立後,冊封邵陵縣公。
泰始十年(274年),曹芳病逝,終年四十三歲,諡號為厲。
曹芳人物生平
曹芳早年經歷
曹芳,字蘭卿,因魏明帝曹叡的親生兒子全部夭折,所以曹芳與秦王曹詢被曹叡收為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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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養子自小在宮中成長的曹芳,出生來歷一概不詳。據《魏氏春秋》記載,曹芳可能是任城王曹楷的兒子,曹彰的孫子、曹操的曾孫。
[2]
青龍三年(235年),曹芳被封為齊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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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芳登基為帝
景初三年正月初一日(239年1月22日),魏明帝曹叡病重,怕導致國家根基不穩,於是立曹芳為皇太子,當天,魏明帝病逝,曹芳即位,年僅八歲,尊魏明帝的皇后郭氏(明元皇后)為皇太后,由大將軍曹爽和太尉司馬懿共同輔政。
[4]
同年七月,曹芳開始親臨朝政,聽取大臣奏事。
[5]
第二年改年號為正始。
正始五年(244年)二月,曹芳在曹爽的建議下,下詔令曹爽率兵伐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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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無功而返。
正始八年(247年),大將軍曹爽聽何晏、鄧颺、丁謐之計,軟禁郭太后於永寧宮,郭太后和曹芳告別時相對哭泣。曹爽自此專權。
[7-8]
曹芳喜好寵幸親近一羣小人,常在後園遊樂飲宴。同年七月,尚書何晏上疏勸諫曹芳説:“從今以後皇帝到式乾殿或者到後園遊樂時,應該都有大臣跟隨,以便詢問商量政事,講解討論經書大義,併為世世代代所效法。”同年十二月,散騎常侍、諫議大夫孔乂又上疏説:“如今天下已經太平,陛下可以不必再到後園學習騎術,外出一定要乘坐輦車,這是天下之福,也是臣子的願望。”曹芳都沒有聽從他們的意見。
[9-10]
正始十年(249年)正月初六日,曹芳離開洛陽去祭掃魏明帝的墳墓高平陵,曹爽兄弟均跟從。司馬懿乘機上奏永寧太后,請廢曹爽兄弟,並率兵屯司馬門,控制京城。曹爽最終屈服,自請免去職務,不久被司馬懿定罪,夷滅三族,史稱高平陵事件。從此曹魏軍政大權落入司馬懿之手。
[11]
同年四月,改年號為嘉平。
[12]
嘉平三年(251年
[42]
),司馬懿死後,其子司馬師把持朝政。
嘉平六年(254年)二月,中書令李豐和張皇后的父親光祿大夫張緝等人圖謀廢掉司馬師,改立夏侯玄為大將軍。事情敗露,被司馬師滅族。
[13]
後司馬師逼曹芳廢黜張皇后,改立王皇后。曹芳因參與了李豐等人的圖謀而不安,司馬師則擔心後患,秘密圖謀廢黜曹芳。
[14]
曹芳被廢去世
嘉平六年(254年)九月,司馬師聯合公卿中朝大臣上奏郭太后,言及曹芳年長不親政、沉迷女色、廢棄講學、棄辱儒士、與優人、保林等淫亂作樂並彈打進諫的清商令令狐景、清商丞龐熙乃至用燒鐵重傷令狐景身體、太后喪母時不盡禮等罪,請依霍光故事廢曹芳的帝位,得到許可
[15]
。曹芳搬出洛陽,在河內郡重門營建齊王宮,所有禮儀制度都如同諸侯王的封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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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通過商議,決定改立高貴鄉公曹髦為帝。
泰始元年(265年),司馬昭之子司馬炎篡魏建立晉朝之後,封曹芳為邵陵縣公。
曹芳主要影響
曹芳政治
遵照遺命
景初三年(239年)正月,曹芳繼位,遵照魏明帝的遺命,下詔以大將軍曹爽和太尉司馬懿輔佐朝政,以司徒、司空、冢宰、元輔等統領百官,各項準備動工的宮殿、台閣,一概罷免,官府及公卿府中六十歲以上的奴婢,放他們出去做一般的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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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百姓
祭祀功臣
正始四年(243年)七月,曹芳下詔在魏武帝曹操的廟庭中舉行祭祀儀式,祭祀已故大司馬曹真、曹休、徵南大將軍夏侯尚、太常桓階、司空陳羣、太傅鍾繇、車騎將軍張郃、左將軍徐晃、前將軍張遼、右將軍樂進、太尉華歆、司徒王朗、驃騎將軍曹洪、徵西將軍夏侯淵、後將軍朱靈、文聘、執金吾臧霸、破虜將軍李典、立義將軍龐德、武猛校尉典韋等功臣名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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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始六年(245年)十一月,祫祭先祖於太祖廟,又一併祭祀前面評定的二十一位輔佐曹操的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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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芳軍事
諸部來降
與吳交戰
曹芳文化
曹芳外交
曹芳歷史評價
毌丘儉、文欽:①故相國懿······又以齊王聰明,無有穢德,乃心勤盡忠以輔上,天下賴之。②懿每嘆説齊王自堪人主,君臣之義定。奉事以來十有五載,始欲歸政,按行武庫,詔問禁兵不得妄出。師自知奸慝,人神所不祐,矯廢君主,加之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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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胤:曹芳闇劣,而政在私門,彼之民臣,固有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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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壽:古者以天下為公,唯賢是與。後代世位,立子以適;若適嗣不繼,則宜取旁親明德,若漢之文、宣者,斯不易之常準也。明帝既不能然,情繫私愛,撫養嬰孩,傳以大器,託付不專,必參枝族,終於曹爽誅夷,齊王替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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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芳軼事典故
曹芳青頭之雞
嘉平六年(254年)秋,司馬昭奉命出擊姜維,到達京師。曹芳在平樂觀閲兵。許允與左右親信謀劃,乘司馬昭請辭的時候將其殺死,率領這支部隊討伐司馬師。詔書已經寫好了。等到司馬昭入見,曹芳正在吃慄,優人雲午等唱道:“青頭雞,青頭雞。”青頭雞即指“鴨”,諧音“押”,是提醒曹芳趕緊在詔書上畫押並誅殺司馬昭,但曹芳因恐懼而沒實行。此後,司馬昭率兵進入洛陽城,司馬師也因此事打算廢掉曹芳的帝位。
[31]
上述軼事見於《魏氏春秋》及《魏略》。裴松之經考證認為,許允不可能參與該謀劃。
[32]
曹芳遺失寶劍
曹芳人際關係
曹芳家世
關係 | 稱號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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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 | 任城王 | 曹彰(疑) |
父親 | 任城王 | |
養父 | 魏明帝 | |
養母 | 郭氏 |
曹芳后妃
身份 | 稱號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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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室 | 懷皇后甄氏(甄皇后) | 文昭皇后侄孫女,嘉平三年(251年)七月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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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嬪 | 為郭太后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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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貴人 | 後嫁車騎將軍孫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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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芳史料索引
曹芳藝術形象
曹芳文學形象
在小説《三國演義》中,曹叡臨終前,效法劉備託孤,把年幼的兒子曹芳託付給司馬懿,並封曹真的兒子曹爽為大將軍,總攝朝政。後司馬懿迫使太后降旨,逼迫曹芳削去曹爽兵權,罷免曹爽。曹芳遂封司馬懿為丞相,並令他和兩個兒子司馬師、司馬昭同管國事。後曹芳與夏侯玄等人想除掉他,於是寫下血詔,密傳宮外。不想被司馬師搜出
[40]
。事情泄露,夏侯玄等人被誅滅三族,曹芳被廢。
曹芳影視形象
1994年電視劇《三國演義》:安志勇飾演曹芳。
2010年電視劇《三國》:袁昭雄飾演曹芳。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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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齊王諱芳,字蘭卿。明帝無子,養王及秦王詢。
- 2.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引《魏氏春秋》:或雲任城王楷子。
- 3. 《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青龍三年,立為齊王。
- 4. 《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帝甚病,乃立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大赦。尊皇后曰皇太后。大將軍曹爽、太尉司馬宣王輔政。
- 5. 《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秋七月,上始親臨朝,聽公卿奏事。
- 6. 《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五年春二月,詔大將軍曹爽率眾徵蜀。
- 7. 《晉書·五行志》:魏齊王正始……六年二月丁卯,南安郡地震。是時,曹爽專政,遷太后於永寧宮,太后與帝相泣而別。連年地震,是其應也。
- 8. 《資治通鑑·卷七十五》:大將軍爽用何晏、鄧颺、丁謐之謀,遷太后於永寧宮,專擅朝政,多樹親黨,屢改制度。
- 9. 《資治通鑑·卷七十五》:帝好褻近羣小,遊宴後園。秋,七月,尚書何晏上言:“自今御幸式乾殿及遊豫後園,宜皆從大臣,詢謀政事,講論經義,為萬世法。”冬,十二月,散騎常侍、諫議大夫孔乂上言:“今天下已平,陛下可絕後園習騎乘馬,出必御輦乘車,天下之福,臣子之願也。”帝皆不聽。
- 10. 《三國志·三少帝紀》:八年春二月朔,日有蝕之。夏五月,分河東之汾北十縣為平陽郡。秋七月,尚書何晏奏曰:“善為國者必先治其身,治其身者慎其所習。所習正則其身正,其身正則不令而行;所習不正則其身不正,其身不正則雖令不從。是故為人君者,所與遊必擇正人,所觀覽必察正象,放鄭聲而弗聽,遠佞人而弗近,然後邪心不生而正道可弘也。季末闇主,不知損益,斥遠君子,引近小人,忠良疏遠,便辟褻狎,亂生近暱,譬之社鼠;考其昏明,所積以然,故聖賢諄諄以為至慮。舜戒禹曰‘鄰哉鄰哉’,言慎所近也,周公戒成王曰‘其朋其朋’,言慎所與也。(詩)雲:‘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可自今以後,御幸式乾殿及遊豫後園,皆大臣侍從,因從容戲宴,兼省文書,詢謀政事,講論經義,為萬世法。”冬十二月,散騎常侍諫議大夫孔乂奏曰:“禮,天子之宮,有斫礱之制,無硃丹之飾,宜循禮復古。今天下已平,君臣之分明,陛下但當不懈於位,平公正之心,審賞罰以使之。可絕後園習騎乘馬,出必御輦乘車,天下之福,臣子之原也。”晏、乂鹹因闕以進規諫。
- 11. 《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太傅司馬宣王奏免大將軍曹爽、爽弟中領軍羲、武衞將軍訓、散騎常侍彥官,以侯就第。戊戌,有司奏收黃門張當付廷尉,考實其辭,爽與謀不軌。又尚書丁謐、鄧颺、何晏、司隸校尉畢軌、荊州刺史李勝、大司農桓範皆與爽通姦謀,夷三族。語在爽傳。丙午,大赦。丁未,以太傅司馬宣王為丞相,固讓乃止。
- 12. 《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夏四月乙丑,改年。
- 13. 《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庚戌,中書令李豐與皇后父光祿大夫張緝等謀廢易大臣,以太常夏侯玄為大將軍。事覺,諸所連及者皆伏誅。
- 14. 《晉書·景帝紀》:正元元年春正月,天子與中書令李豐、後父光祿大夫張緝、黃門監蘇鑠、永寧署令樂敦、冗從僕射劉寶賢等謀以太常夏侯玄代帝輔政。帝密知之,使舍人王羨以車迎豐。豐見迫,隨羨而至,帝數之。豐知禍及,因肆惡言。帝怒,遣勇士以刀鐶築殺之。逮捕玄、緝等,皆夷三族。三月,乃諷天子廢皇后張氏,因下詔曰:“奸臣李豐等靖譖庸回,陰構兇慝。大將軍糾虔天刑,致之誅闢。周勃之克呂氏,霍光之擒上官,曷以過之。其增邑九千户,並前四萬。”帝讓不受。天子以玄、緝之誅,深不自安。而帝亦慮難作,潛謀廢立,乃密諷魏永寧太后。
- 15. 《魏書》:是日,景王承皇太后令,詔公卿中朝大臣會議,羣臣失色。景王流涕曰:“皇太后令如是,諸君其若王室何!”鹹曰:“昔伊尹放太甲以寧殷,霍光廢昌邑以安漢,夫權定社稷以濟四海,二代行之於古,明公當之於今,今日之事,亦唯公命。”景王曰:“諸君所以望師者重,師安所避之?”於是乃與羣臣共為奏永寧宮曰:“守尚書令太尉長社臣孚、大將軍武陽侯臣師、司徒萬歲亭侯臣柔、司空文陽亭侯臣衝、行徵西安東將軍新城侯臣昭、光祿大夫關內亭侯臣邕、太長臣晏、衞尉昌邑侯臣偉、太僕臣嶷、廷尉定陵侯臣毓、大鴻臚臣芝、大司農臣祥、少府臣袤、永寧衞尉臣楨、永寧太僕臣閣、大長秋臣模、司隸校尉潁昌侯臣曾、河南尹蘭陵侯臣肅、城門校尉臣慮、中護軍永安亭侯臣望、武衞將軍安壽亭侯臣演、中堅將軍平原侯臣德、中壘將軍昌武亭侯臣廙、屯騎校尉關內侯臣陔,步兵校尉臨晉侯臣建、射聲校尉安陽鄉侯臣温、越騎校尉睢陽亭侯臣初、長水校尉關內侯臣超、侍中臣小同、臣豈頁、酆、博平侯臣表、侍中中書監安陽亭侯臣誕、散騎常侍臣瑰、臣儀、關內侯臣芝、尚書僕射光祿大夫高樂亭侯臣毓、尚書關內侯臣觀、臣嘏、長合鄉侯臣亮、臣贊、臣騫、中書令臣康、御史中丞臣鈐、博士臣範、臣峻等稽首言:臣等聞天子者,所以濟育養生,永安萬國,三祖勳烈,光被六合。皇帝即位,纂繼洪業,春秋已長,未親萬機,耽淫內寵,沈漫女色,廢捐講學,棄辱儒士,日延小優郭懷、袁信等於建始芙蓉殿前裸袒遊戲,使與保林、女尚等為亂,親將後宮瞻觀。又於廣望觀上,使懷、信等於觀下作遼東妖婦,嬉褻過度,道路行人掩目,帝於觀上以為宴笑。於陵雲台曲中施帷,見九親婦女,帝臨宣曲觀,,呼懷、信使入帷共飲酒,懷、信等更行酒,婦女皆醉,戲侮無別。使保林李華、劉勳等與懷、信等戲清商令令狐景等呵華、勳曰:‘諸女,上左右人,各有官職,何以得爾?’華、勳數讒毀景。帝常喜以彈彈人,以此恚景,彈景不避首目。景語帝曰:‘先帝持門户急,今陛下日將妃後遊戲無度,至乃共觀倡優,裸袒為亂,不可令皇太后聞。景不愛死,為陛下計耳。’帝曰:‘我作天子,不得自在邪?太后何與我事!’使人燒鐵灼景,身體皆爛。甄后崩後,帝欲立王貴人為皇后。太后更欲外求,帝恚語景等:‘魏家前後立皇后,皆從所愛耳,太后必違我意,知我當往不也?’後卒待張皇后疏薄。太后遭郃陽君喪,帝日在後園,倡優音樂自若,不數往定省。清商丞龐熙諫帝:‘皇太后至孝,今遭重憂,水漿不入口,陛下當數往寬慰,不可但在此作樂’帝曰:‘我自爾,誰能耐我何?’皇太后還北宮,殺張美人及禺婉,帝恚望,語景等:‘太后橫殺我所寵愛,此無復母子恩。’數往至故處啼哭,私使暴室後殯棺,不令太后知也。每見九親婦女有美色,或留以付清商。帝至後園竹間戲,或與從官攜手共行。熙白:‘從官不宜與至尊相提挈’帝怒,復以彈彈熙。日遊後園,每有外文書入,帝不省,左右曰‘出’,帝亦不索視。太后令帝常在式乾殿上講學,不欲使行來,帝徑去;太后來問,輒詐令黃門答‘在’耳。景、熙等畏恐,不敢復止,更共諂媚。帝肆行昏淫,毀人倫之敍,亂男女之節,恭孝彌頹,凶德寖盛。臣等憂懼傾覆天下,危墜社稷,雖殺身斃命不足以塞責,今帝不可以承天緒,臣請依漢霍光故事,收帝璽綬。帝本以齊王踐祚,宜歸藩於齊。使司徒臣柔持節,與有司以太牢告祀宗廟。臣謹昧死以聞。”奏可。
- 16. 《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秋九月,大將軍司馬景王將謀廢帝,以聞皇太后。………是日遷居別宮,年二十三。使者持節送衞,營齊王宮於河內重門,制度皆如籓國之禮。
- 17.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引《魏世譜》:晉受禪,封齊王為邵陵縣公。年四十三,泰始十年薨,諡曰厲公。
- 18. 《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詔曰:“朕以眇身,繼承鴻業,煢煢在疚,靡所控告。大將軍、太尉奉受末命,夾輔朕躬,司徒、司空、冢宰、元輔總率百寮,以寧社稷,其與羣卿大夫勉勖乃心,稱朕意焉。諸所興作宮室之役,皆以遺詔罷之。官奴婢六十已上,免為良人。”
- 19. 《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夏六月,以遼東東沓縣吏民渡海居齊郡界,以故縱城為新沓縣以居徙民。
- 20. 《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丙戌,以遼東汶、北豐縣民流徙渡海,規齊郡之西安、臨菑、昌國縣界為新汶、南豐縣,以居流民。
- 21. 《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秋七月,詔祀故大司馬曹真、曹休、徵南大將軍夏侯尚、太常桓階、司空陳羣、太傅鍾繇、車騎將軍張郃、左將軍徐晃、前將軍張遼、右將軍樂進、太尉華歆、司徒王朗、驃騎將軍曹洪、徵西將軍夏侯淵、後將軍朱靈、文聘、執金吾臧霸、破虜將軍李典、立義將軍龐德、武猛校尉典韋於太祖廟庭。
- 22. 《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冬十一月,祫祭太祖廟,始祀前所論佐命臣二十一人。
- 23. 《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七年春二月,幽州刺史毌丘儉討高句驪,夏五月,討濊貊,皆破之。韓那奚等數十國各率種落降。
- 24. 《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冬十一月,詔徵南大將軍王昶、徵東將軍胡遵、鎮南將軍毌丘儉等徵吳。十二月,吳大將軍諸葛恪拒戰,大破眾軍於東關。不利而還。
- 25. 《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五月,吳太傅諸葛恪圍合肥新城,詔太尉司馬孚拒之。秋七月,恪退還。
- 26. 《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九月,鮮卑內附,置遼東屬國,立昌黎縣以居之。
- 27. 《三國志·魏書·王毌丘諸葛鄧鍾傳第二十八》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6-13]
- 28. 《資治通鑑·卷七十六》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2-12-12]
- 29. 《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12-12]
- 30. 盧弼.三國志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
- 31.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引《世語》及《魏氏春秋》:此秋,姜維寇隴右。時安東將軍司馬文王鎮許昌,徵還擊維,至京師,帝於平樂觀以臨軍過。中領軍許允與左右小臣謀,因文王辭,殺之,勒其眾以退大將軍。已書詔於前。文王入,帝方食慄,優人云午等唱曰:“青頭雞,青頭雞。”青頭雞者,鴨也。帝懼不敢發。文王引兵入城,景王因是謀廢帝。
- 32. 《三國志·三少帝紀》裴注:臣松之案夏侯玄傳及魏略,許允此年春與李豐事相連。豐既誅,即出允為鎮北將軍,未發,以放散官物收付廷尉,徙樂浪,追殺之。允此秋不得故為領軍而建此謀。
- 33. 《古今刀劍錄》:齊王芳,以正始六年,鑄一劍,常服之。無故自失,但有空匣如故。後有禪代之事,兆始於此,尋為司馬氏所廢。
- 34. 《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秋七月壬戌,皇后甄氏崩。
- 35. 《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三月,廢皇后張氏。夏四月,立皇后王氏,大赦。
- 36.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引《魏書》:皇太后還北宮,殺張美人及禺婉,帝恚望
- 37. 《三國志·.卷五十一·吳書六·宗室傳第六》:魏以壹為車騎將軍、儀同三司,封吳侯,以故主芳貴人邢氏妻之。
- 38.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四·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引《魏書》:於陵雲台曲中施帷,見九親婦女,帝臨宣曲觀,呼懷、信使入帷共飲酒。懷、信等更行酒,婦女皆醉,戲侮無別。使保林李華、劉勳等與懷、信等戲,清商令令狐景呵華、勳曰:‘諸女,上左右人,各有官職,何以得爾?
- 39. 《資治通鑑·卷七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12-12]
- 40. 《三國演義》第一百零九回:玄揎拳裸袖,徑擊司馬師,卻被武士擒住。師令將各人搜檢,於張緝身畔搜出一龍鳳汗衫,上有血字。左右呈與司馬師。師視之,乃密詔也。司馬師看畢,勃然大怒,遂令將三人腰斬於市,滅其三族。三人罵不絕口。比臨東市中,牙齒盡被打落,各人含糊數罵而死。
- 41. 《三國志》:齊王諱芳,字蘭卿。
- 42. 《資治通鑑·卷七十五》:(嘉平三年)八月,戊寅,舞陽宣文侯司馬懿卒。詔以其子衞將軍師為撫軍大將軍,錄尚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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