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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體明

鎖定
魏體明(1523年10月30日—1591年5月21日),福州候官縣福清人,字用晦,號瀛江,嘉靖三十四年中舉人,嘉靖四十四年登進士。初授江蘇吳山知縣,隆慶二年授刑科給事中,陳時政十二事,皆見嘉納,調工科給事中,萬曆二年正月升江西副使兼九江兵備道,萬曆五年八月升山東右參政,萬曆八年正月升雲南按察使,萬曆十一年正月升四川左布政使。
中文名
魏體明
別    名
瀛江
出生日期
1523年10月30日
逝世日期
1591年5月21日
出生地
福清市東瀚鎮後瀛
魏體明,字用晦,號瀛江,嘉靖癸未年(嘉靖二年)(1523)出生於福清市東瀚鎮後瀛(今後營村),明嘉靖34年(1555)乙卯黃懋衝榜舉人,明嘉靖44年(1565)乙丑範應期榜進士,是年任江蘇吳山知縣,任上魏勤政為民,興利除弊,減緩賦役,鎮邪除惡。吳縣人民抉意挽留未準,魏更戀吳山欲留,但吏部考錄明廷有旨。吳縣民眾特繪“吳山圖”相贈[見《古文觀止》明代散文家歸有光著《吳山圖記》(現高中語文課本)]。在任未滿三年,入兵、刑、工部三科給事中。魏在京歷兵、刑、工三科,執法嚴明不阿權貴,嚴辦了丁相國府內草菅人命,橫行京城的惡棍李進,不法官吏和一些居功自傲的宦官都聞風喪膽。辛丑(1661)(應為“辛未”即1571年)七月刑科給事中任上他條陳五事一懲酷刑一慎議讞一戒淹滯一省詞訟------江西九江任上翻陽湖水系江盜猖獗,禍害民眾,魏決計增設巡防,於江道要衝智擒賊首,俘魔無數。萬曆二年(1574)二月魏任九江政使,萬曆五年(1577)三月,九江府兵備道副使三年任滿。萬曆五年(1577)五月任雲南按擦使,右布政使,累官至四川左布政使(省部級)。魏還時常上疏,陳述時政,建言要因地制宜改革兵制,調整佈防,實施了近甸增警、穩妥治安的防務策略。魏按察雲南,履政嚴謹,疏雪滯獄,彰善懲惡,威鎮邊陲,譽滿滇域。魏榮升蜀中左轄執掌天府大權,微服簡從,遍訪巴蜀,籌劃適時,勵精圖治,築堤疏水,獎勵墾植,體恤百姓,多次親臨江防一線抗洪救災,民眾感戴,士民恭從,振興蜀中,功不可沒。萬曆辛卯(1591年5月21日)逝世,享年69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