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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輔唐

鎖定
魏輔唐(1902-1952),原名魏元貴,陝西省寧強縣青木川魏家壩人,任過團總、區隊長、自衞隊長、寧強縣獨立自衞大隊長、寧西人民自衞總隊長、川陝甘聯防辦事處副主任等職。他在青木川獨霸一方,且私藏武器,私種大煙,私設公堂,人稱土皇帝。但魏又常行善舉,這些,客觀上對當時地方經濟文化發展產生過積極影響。
1952年4月27日,寧強縣法院以惡霸殺人反革命罪判處其死刑,並解回青木川處決。1986年4月,中共陝西省委將原國民黨寧西自衞總隊定為投誠部隊,寧強縣委對魏案進行復查,後寧強縣法院對此案重審,認為魏解放前雖有歷史罪惡,但解放後未犯新罪,且向政府繳械投誠,屬投誠人員,故撤銷1952年的刑事判決,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2] 
中文名
魏輔唐
別    名
魏元貴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02年
逝世日期
1952年
出生地
陝西寧強青木川魏家壩

魏輔唐生平簡介

魏輔唐出生於1902年,排行老三,原名魏元貴,輔唐是他的字號。他出生的魏家,一貧如洗。8歲那年,魏輔唐過繼給水槽溝的羅家。8歲入私塾,14歲輟學。繼父羅文煥祖輩很發達,積累了不少財產、田地、宅物,但是繼父嗜賭,很早就因吸食大煙折騰光了家屋田產,到魏輔唐過繼,家裏竟然無立足之地,一家人被迫搬到西溝的深山老林居住。 [3] 
幾年私塾之後,魏輔唐加入地方民團,任過團總、區團長、自衞隊長、寧強縣獨立自衞大隊長、寧西人民自衞總隊長、川陝甘9縣聯防辦事處副主任等職務,又是國民黨、紅幫大爺。統治青木川20多年,獨霸專行,政由己出,人稱“土皇帝”,為本縣第一巨霸。1924年,魏輔唐殺死青木川民團團總魏徵先,取而代之,爬上統霸地位。1926年前後,魏多次接受縣府徵調,參加南山等地剿匪戰鬥,因功受賞,名聲始震。而他也乘機從中奪得大批槍桿,壯大自己的武裝力量。為鞏固其統治把持地方權力,他不惜使用一切陰謀詭計和手段。他自定王法,私設公堂,濫用酷刑,有敢冒犯,輕者罰款、捱打、逐出境外,重者殺頭,置廣大勞動人民於其剝削和奴役之下,不少勞苦民眾為他棍棒刀槍下的冤魂。他賄賂勾結官府,武裝包庇種植鴉片,苛重的煙税迫使許多農民傾家蕩產,而他也得以大發橫財,擴張實力。
魏統治青木川期間,大肆兼併土地,佔有200多畝良田美地和大片耳山林木,侵吞幾處祠堂、廟宇的房、地產。巧立名目橫徵暴斂,光他自行制定徵收的苛捐雜税就有8種之多。開辦“輔友社”百貨店、手工製革廠、“唐世盛”綢布店、“同濟堂”中藥鋪等,壟斷市場,牟取暴利。
魏利用民脂民膏、無償勞動大興土木,建有關各式房屋200多間。妻妾6人,穿綢掛緞,膏梁珍羞。生前就修起壯觀的陵墓,過着窮奢極欲的享樂生活。
魏為使富貴延綿,財源不斷,曾徵調農民興修水利,開堰拾田;修建橋樑和道路,便利交通;興辦地方文化教育,網羅人才,組建戲班,創辦私立輔仁中學;維持地方治安,穩定社會秩序。客觀上對當時經濟文化的發展,產生過一定的影響。
1949年秋,魏接受國民黨漢中十八綏靖區司令官曹日暉的使命,將原有武裝擴編為“寧西人民自衞總隊”,接軍隊團的編制,官兵達千餘人,妄圖負隅頑抗。但面臨解放軍的強大攻勢和進步人士黎民黨、劉甲三的策動,1950年1月29日,帶所部300餘人來縣向人民政府和駐軍繳械投誠,接受整編。
魏輔唐為寧西一霸,血債累累,罪惡重大。1952年4月27日,寧強縣人民法院以惡霸殺人反革命罪判處其死刑,解回青木川處決。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全面落實政策,對一些重大歷史問題重新審定。1986年4月,陝西省委將原國民黨寧西人民自衞總隊定為投誠部隊。寧強縣委對魏輔唐一案進行復查。1987年5月25日,本縣法院對此案重新審理,認為魏輔唐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雖有歷史罪惡,但解放後未犯新罪,且向人民政府繳械投誠,屬投誠人員,故撤銷1952年的刑事判決,對魏輔唐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1] 

魏輔唐人物活動

販毒起家
青木川一帶,氣候濕潤,植被繁茂,是插根筷子也能長成參天大樹的富庶之地。
如此三不管的地方,種鴉片由來已久。魏輔唐靠槍桿子起家,但他要維持統治,卻得靠鴉片生財。在魏輔唐的策劃縱容下,青木川周邊的鴉片種植、交易與消費極為活躍,回龍場(青木川主街)的煙館更是遠近聞名。據説魏輔唐的鴉片外運馬幫,只要打着魏輔唐的名號,一路無人敢查敢劫。幾任縣長曾帶隊伍前來禁毒,都被他軟硬兼施搪塞過去。流於形式,無果而終。
青木川除煙館而外,洋行、商户、酒肆、飯店、茶館、戲院等等一應俱全,一般小百貨之外,還有時髦的舶來品,如印度產“鷹牌”洋油(煤油)、洋胰子(香皂)等,據説當年漢中府還見不到玻璃窗户時,青木川已經有了。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青木川回龍場被視作陝甘川交合處最負盛名的經濟、商貿、文化交流地。聞名遐邇的榮盛魁、輔友社、唐世盛、輔仁劇社、榮盛昌等商業文化機構場所,都列陳在臨金溪河這條J字形街陌上。
魏輔唐執掌了青木川大權後,初則利用種植罌粟起家,後則開辦各種店鋪、制定各種收費性制度擴充武力,最鼎盛時擁有上千人,一時間成為陝甘川三角地最強大的武裝集團,到1949年,魏輔唐成為陝南乃至陝甘川毗交合處為數極少的統治一方的人物。資料上説,國民黨軍政要員胡宗南、第十八綏靖區中將司令曹日暉、騎二旅少將旅長呂紀化、漢中專員魏席儒、寧強縣長王夢周等,都曾到過青木川,與魏輔唐這位地頭蛇稱兄道弟,相見甚歡。白道黑道通吃的魏輔唐,真正成為勾連上下、普治一方的土皇帝。
棄暗投明
1949年秋,苟延殘喘的胡宗南部敗退漢中,妄圖憑秦巴屏障負隅頑抗。其十八綏靖區司令兼漢中警備司令曹日暉專程來到青木川,對魏輔唐封官加爵,委任其為寧西自衞總隊長,授上校軍銜,並資助了一批武器彈藥。魏輔唐的寧西自衞總隊是一支私人武裝,有兵丁1000餘人,下設三個大隊,親信羅光華、魏震寰、瞿映章分別任大隊長。配有精良的武器和通訊器材,曹日暉還派來若干軍官,對這支匆匆改編的土匪武裝進行訓練,妄圖通過拼湊地方武裝來抵禦解放大軍。
1949年11月26日,賀龍領導的18兵團和陝南軍區的19軍由西南和東南相繼突破胡宗南重兵把守的秦嶺防線,兵分數路向漢中進軍。龜縮於漢中的胡宗南集團如驚弓之鳥,慌忙逃竄四川。12月11日,毗鄰川北的寧強縣城解放。18兵團經川陝公路南下四川,西進漢中的第19軍57師171團奉命在寧略勉一帶剿匪,保境安民,恢復生產。
這時,在寧西地區還盤踞着數股土匪,其中最大的一股,是擁有陝川甘三省九縣聯防辦事處副主任、十八綏靖區寧西自衞總隊長頭銜,以千人武裝擁兵自重,且處於易守難攻位置的魏輔唐。在解放大軍逼近之際,魏輔唐還處於觀望狀態。為了避免傷亡,我軍採取了勸其繳械投誠的策略。是時,在進步人士黎民覺、劉甲三的勸説策動下,魏輔唐決定放棄抵抗。達成了“四項協議”,即:“不上山入川(指逃到深山或到四川為匪);不接受國民黨軍隊的拉攏、收買和利用;解放軍來了不做任何抵抗;保境安民,維護好地方治安”。
1950年1月29日,魏輔唐帶所部330餘人來到寧強縣城,向人民政府和解放軍繳械投誠。點名造冊,接受整編,並參加了政府組織的集中教育整頓。據黎民覺回憶:“魏輔唐率部投誠整編後,(寧強)縣政府在縣城川陝公路邊上一個飯館內,舉行歡迎宴。參加的有部隊師長張復振和參謀長姬雲峯、副團長張毅,縣委書記朱助周、縣長薛懷文和我。魏輔唐安排在主賓位。為什麼對魏輔唐投誠這麼重視?是因為魏輔唐當時在漢中的武裝團隊中是比較大的一股,他又聯合的有三省交界處的姚渡、碧口、三堆壩的武裝團隊,其勢力不可小視。”
命歸黃泉
剛解放的廣坪、青木川一帶,地處三省交合,歷朝歷代匪患不絕,加之國民黨潛伏特務和散兵遊勇湧入,治安形勢非常複雜嚴峻。
1950年6月,在國民黨保密局漢中站負責人姜森的策劃下,盤踞廣坪一帶的匪首李樹敏與女特務劉芳糾合一起,率領匪眾200餘人,8天內連續4次包圍襲擊駐剿部隊及區幹隊,我171團1營1連副連長李體壁、排長林雙及其他指戰員19人壯烈犧牲,25名戰士負傷。李匪還在廣坪街上栽起木樁,將被俘的區鄉幹部、戰士、民兵等10餘人綁在木樁上,開膛破肚,殘酷殺害,還威逼百姓圍觀其暴行。6月18日,匪首李樹敏率殘匪160餘人,襲擊甘肅康縣陽壩區公所,搶劫錢糧財物,殺害了數名區幹部。殘忍地將區公所通訊員李振發捆綁在木樁上剜眼、割舌、掏心,李妻被匪徒當眾輪姦凌辱。這幾起匪特暴亂中,共殺害幹部戰士36人、羣眾30餘人。劉芳、李叔敏聚眾暴亂震驚全省,漢中軍分區隨派部隊前往清剿。
6月,在毗鄰的略陽縣金家河區,也發生了一起土匪暴亂事件。以周西山、楊楨為首的股匪,在金家河地區進行反革命暴亂,宣佈成立“人民自由解放團”,搶劫槍支彈藥,武裝襲擊郙閣區公所,死傷幹羣十多人。土匪還伏擊了下鄉的縣長,打死縣政府通信員郝明德及剿匪部隊戰士2人,打傷2人。
鑑於李樹敏、周西山等股匪的猖獗,人民政府理所當然地要重新審查繳械投誠的各股匪徒,也合該魏輔唐有事,期間,不斷有信函控訴魏輔唐在解放前的筆筆血債,還有人檢舉魏輔唐留存了一批槍支未全部交出,留有後手,經查確有其事。同時,未投誠的其親信魏震寰、瞿映章、趙篤初等匪徒蠢蠢欲動,曾在沈家壩開會密謀,準備聚合50來人,“打進縣城把魏輔唐搶回去。”還派匪徒魏樹勤到寧強縣城借探視為名,聯繫魏輔唐。陰謀敗露後,人民政府當然要新帳老賬一起算。1950年5月,魏輔唐被冠以“惡霸、土匪”名義逮捕,為防不測,預審期間,還將魏輔唐分別在漢中、南鄭、勉縣等地關押過。
1951年8月,寧強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魏輔唐案,認定魏輔唐從1924年殺死青木川團總魏徵先,劫掠其財產始,到1943年12月,為霸佔魏元亨、趙守錄田地家產,以通匪罪處死倆人止,先後殘殺28人之多;解放後假意投降,保留有部分槍支彈藥。關押中與匪徒聯絡,企圖越獄暴動,繼續與人民為敵。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第九條第二款、第十二條及第七條之規定,以反革命惡霸殺人罪判決魏輔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本人全部財產。開庭審理後,按程序將魏輔唐案上報陝西省人民法院南鄭分庭,分庭審理後轉報陝西省人民法院審核、再呈陝西省人民政府主席批覆,於1951年10月4日下達死刑執行命令。
1952年4月下旬,桀驁不馴的魏輔唐被捆綁在滑竿上,由寧強縣城抬至青木川。4月27日,在輔仁學校操場召開公審大會後處決,逝年50歲。同時被槍斃的還有他的兄長魏元臣。魏輔唐被鎮壓後,在沒收他積累的土地財產時,政府也給其家屬留下足夠的財物。當地羣眾念其做過的善舉,歷次運動也沒有多為難其遺孀子女。其最後一個姨太太瞿瑤璋一直平靜地活到了2005年底。
複查改判
1986年4月,中共陝西省委統戰部將原國民黨寧西自衞總隊定為投誠部隊。經黎民覺等有關人士呼籲和寧強縣委統戰部調查結論,1986年5月25日,寧強縣人民法院對魏輔唐反革命惡霸殺人一案進行復查,認定:“1949年11月,魏輔堂(唐)在黎民覺等人的策動下,達成了棄暗投明‘四項協議’。1950年元月,向我政府表示同意部隊整編,學習。元月23日,下令將各分隊人員、槍支登記造冊、進行投誠動員。元月29日,魏率330餘人到縣交槍,接受整編(由57師171團接收),先後兩次交槍301支、手槍30支、機槍8挺、小自動槍10支,各種子彈15800多發又36箱、手榴彈32枚,電話機2台,望遠鏡1部。經統戰部門認定為投誠部隊。綜上所述,魏輔堂(唐)解放前有歷史罪惡,解放後向人民政府繳械投誠,按照黨的‘既往不咎’的政策精神,經我院1986年7月11日第24次審判委員會討論研究,對歷史血債不予追究;對原判在關押期間與匪勾結企圖越獄暴動不予認定;對此案撤銷原判,對魏輔堂(唐)改判為‘不追究刑事責任’。善後工作由統戰部門落實。” [3] 
魏輔唐墓葬 魏輔唐墓葬 [3]
興辦青木川輔仁中學
解放前,寧西青木川的輔仁中學在陝、甘、川毗鄰之地,小有名氣。周邊縣的達官顯貴、發財人家的孩子,多來此校讀書。
青木川重視文化教育,歷史悠久。早在明朝之前,就已有了尊孔興學的文廟。趙家壩曾出了一個進士,在朝為官。其後世子孫,多有廩生、庠生之類。清朝道光年,魏姓人名可式,據説也中了進士,其後尚有什麼屠舉人等,可謂人才輩出。
民國初,魏輔唐在篡奪了青木川團總這把交椅後,在周邊弱肉強食,大魚吃小魚,勢力日漸做大,終在陝甘川毗鄰之地,稱王稱霸。在他經濟實力與武裝勢力漸成氣候之後,又大興善舉。首先重視的是當地的文化教育事業。他於民國三十年前後,籌集資金,請人設計、規劃、修建了青木川輔仁中學。聘請寧強籍社會名人劉甲三為校長(大學畢業),魏輔唐自任名譽校長,並從四川、甘肅、陝西漢中等地,騁請來幾位高學歷的教師。開設數、理、化、音樂、美術、體育等課程。這在當時的寧強縣周邊地區,也算得上是一所一流的新中學了。
所以,新中學開辦後,周邊省份那些有錢、有勢人家的孩子,皆前來讀書。這所學校不負眾望,教學質量還真給魏輔唐長臉,竟考出去十多名大學生,青木川當地學生徐種德就是其中之一。因其家貧,在成都大學讀書時,還得到魏大人的慷慨資助。
魏輔唐建了這所輔仁中學之後,在抓教育上你還真得佩服人家,“粗人”自有他粗的辦法(他自定的政策)。學生不來上學,找家長;來的學生沒學好,找老師。連街上那些殺豬賣肉的刀兒匠,開場第一刀,先給學校老師送(三斤以上肉)。他這個名譽校長,還經常抽時間到學校去坐一會兒,聽校長彙報,現場辦公,有問題決不拖延。這些措施,有效保證了學校的教學質量與秩序。 [4] 
輔仁中學大門 輔仁中學大門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