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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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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略》是中國三國時代中記載魏國的史書,作者是魚豢,出自《史通·古今正史》。
作品名稱
魏略
作    者
魚豢
創作年代
三國魏
作品出處
《史通·古今正史》
文學體裁
史書
卷    數
50卷
評    價
史家譽為“殊方記載,最為翔實”

魏略作品簡介

魏略評述

清朝的張鵬一《魏略輯本》謂魚豢死於晉太康以後,則魚豢入晉後還活了十六年以上,由該説法可知,魚豢不曾仕晉。看來,魚豢是忠於曹魏而恥為晉臣者,故《魏略》敍事頗注重品節作風。裴松之注《三國志》,引用之書,以《魏略》為最多,《魏略》雖早已亡佚,但從裴注中尚可窺知其梗概。
從《魏略》的內容和文字看,還是相當好的。魚豢是關中人,所以對西北的風土人情多有敍述,例如《三國志》卷30《東夷傳》裴注引《魏略·西戎傳》不僅能補陳書之缺,被史家譽為“殊方記載,最為翔實”,而且,魚豢在《魏略》頗為注重風骨,敢於揭露當朝權貴的醜事(如曹操 [1-3] 曹丕 [4-5] 曹休 [6] 夏侯惇 [7] 何晏 [8] 蔣濟 [9] 司馬懿 [10] 趙儼 [11]  ),因此,史料價值極為珍貴。

魏略相關介紹

魏略》,共50卷,編者為魏郎中魚豢,為中國三國時代中記載魏國的史書。一般認為《典略》也是此書中的一部分所構成的,《三國志注》多引用《魏略》的內容來註釋。
本書原卷數,各史記載相異,如《隋書·經籍志二》載“《典略》(疑《魏略》之誤)八十九卷”,《舊唐書·經籍志上》載“《魏略》三十八卷;《典略》五十卷”,《新唐書·藝文志二》載“《魏略》五十卷”。有的學者認為《典略》及《魏略》為同一書,有則認為是二書。
此書久佚,現今只留有佚文。其內容分別由《後漢書》、《翰苑》、《北户錄》、《三國志》、《法苑珠林》、《太平御覽》等書所引用。清代時史家王仁俊張鵬一分別為此書作了輯佚工作,其中以張鵬一輯本為佳,輯有25卷並附遺文6條。

魏略內容介紹

作品內容未對魏朝與晉國的重要人物作出避諱。從魏武帝曹操開始撰寫,《史通·古今正史》謂“事止明帝”。但從佚文內容來看,尚記載至魏高貴鄉公曹髦被立之時,則知《魏略》記事非只於魏明帝時,而是止於三少帝之時。
《魏略》敍事頗注重品節作風。裴松之注《三國志》引用內容以《魏略》為最多。本書雖已佚,但從裴注中尚可得知其大概。
《魏略》記述魏國與漢末中原羣雄相當詳細,而對偏方地區的記載較略,甚至與他書的記載不大相同,如有關劉禪被人口販子出賣,孔明劉備的史事與《三國志》“三顧茅廬”的內容多不相符。有關外國的記述詳細,有對邪馬台國大秦國(羅馬帝國)的記載。特別是關於大秦國,是中國方面對羅馬帝國的文獻中,現存最古老的史料,與中國的皇帝專制制度有所有差異,如有關元老院的存在等的記述(關於內容請參照《三國志》注引《魏略·西戎傳》)。
《魏略》中可知的傳名還有〈清介〉(《三國志·常林傳》引《魏略》)、〈苛吏〉(《三國志·梁習傳》引《魏略》)、〈純固〉(《三國志·王修傳》引《魏略》)、〈勇俠〉(《三國志·閻温傳》引《魏略》)、〈知足〉(《梁書》卷52)、〈遊説〉(《三國志·三少帝紀》引《魏略》)、〈佞幸〉(《三國志·明帝紀》引《魏略》)、〈儒宗〉(《三國志·王肅傳》引《魏略》)、〈西戎〉(《三國志》卷30引《魏略》)等傳名。清代學者錢大昕謂“諸傳標目,多與他史異。”;高似孫稱“特為有筆力”、“亦一時記載之雋也”。
唐代劉知幾的《史通·古今正史》中有如下記述:
黃初、太和中,始命尚書衞覬繆襲草創紀傳,累載不成。又命侍中韋誕應璩秘書監王沈、大將軍從事中郎阮籍司徒右長史孫該司隸校尉傅玄等,復共撰定。其後王沈獨就其業,勒成《魏書》四十四卷。其書多為時諱,殊非實錄。吳大帝之季年,始命太史丁孚、郎中項峻撰《吳書》,孚、峻俱非史才,其文不足紀錄。至少帝時,更敕韋曜周昭薛瑩、梁廣、華核,訪求往事,相與記述,並作之中,曜、瑩為首。當歸命侯時,昭、廣先亡,曜、瑩徒黜,史官久缺,書遂無聞。核表請召曜、瑩,續成前史,其後,曜獨終其書,定為五十五卷。至晉授命,海內大同,著作陳壽,乃集三國史,撰為《國志》,凡六十五篇……先是,魏時京兆魚豢,私撰《魏略》。
由上可知,曹魏宮撰史書為王沈主撰之《魏書》。孫吳宮撰史書為韋昭主撰之《吳書》。《晉書》卷39《王沈傳》言王沈於魏正元年間(公元254年至公元259年)“與荀覬、阮籍共撰《魏書》,多為時諱,未若陳壽之實錄也”。那時,高貴鄉公曹髦因不能忍受當傀儡皇帝的恥辱,決定對司馬昭發動突然襲擊。當曹髦把這個計劃告訴給侍中王沈、散騎常侍王業後,沈、業二人立即馳馬向司馬昭告密。因此,王沈受到司馬氏重用,宮運亨通,但為眾議所非,《魏書》也因袒護司馬氏,被譏為非實錄。
吳書》的主撰韋昭孫晧時為侍中,領左國史。因孫晧暴虐,羣臣多阿諛順旨,數言天降祥瑞,以博得孫皓歡心。晧以問昭,昭曰:“此人家筐筐中物耳”。晧又欲令昭為父和作紀,昭以和“不登帝位”,不予照辦。諸如此類的事,使晧銜恨在心。鳳凰二年(公元273年),晧竟殺昭。與昭共撰《吳書》的薛瑩華核皆正人君子,且有才學。故《吳書》尚為史家所許可。
《魏略》系魏郎中魚豢私撰,《史通·古今正史》謂“魏時京兆魚豢私撰《魏略》,事止明帝”。然據《三國志》卷4《三少帝紀》注引《魏略》記有嘉平六年(公元254年)九月司馬師齊王曹芳郭太后議立高貴鄉公事甚詳,則知《魏略》記事非只止於明帝,而是止於三少帝時。《魏略》很注意對三國時各階層人物的描寫,例如魚豢為董遇賈洪邯鄲淳薛夏隗禧蘇林、樂祥七人作《儒宗傳》,其序曰:
從初平之元(公元190年)至建安之末(公元220年),天下分崩,人懷苟且,綱紀既衰,儒道尤甚……至太和、青龍中,中外多事,人懷避就,雖性非解學,多求詣太學。太學諸生有千數,而諸博士率皆粗疏,無以教弟子,弟子本亦避役,竟無能習學……又是時朝堂公卿以下四百餘人,其能操筆者,未有十人,多皆相從飽食而退。嗟夫!學業沉隕,乃至於此,是以私心常區區貴乎數公者,各處荒亂之際,而能守志彌敦者也。
由上可知,曹魏時,子弟入太學,多是為了避役,而在太學教授生徒的博士,也大都粗疏,學無根底。朝中公卿以下能執筆為文者也不到十人。無怪乎魚豢要嘆息學術的墜落了。魚豢在《儒宗·董遇傳》中介紹了董遇接受弟子的先決條件,即不論學習什麼書,都“必當先讀百遍”。他説:“讀書百遍而義自見”。魚豢在《儒宗傳》中,還揭露了地方舊姓豪族欺凌單家(非富強之家)的情景。如在《薛夏傳》説:薛夏,字宣聲,天水人也。博學有才。天水舊有姜、閻、任、趙四姓,常推(可能為“雄”字之誤)於郡中,而夏為單家,不為降屈。四姓欲共治之,夏乃……東詣京師。太祖宿聞其名,甚禮遇之。後四姓又使囚遙引夏,關移潁川,收捕繫獄。時太祖已在冀州,聞夏為本郡所質,撫掌曰:“夏無罪也,漢陽兒輩直欲殺之耳!”乃告潁川,使理出之,召署軍謀掾。
由上可知,天水郡四姓豪族平素稱霸郡中,單家薛夏獨不肯降事之,四姓豪族便千方百計地想對他下毒手,薛夏投奔曹操後,四姓仍企圖捕他論罪。地方豪族對名聞中原的學者,尚如此狠毒,一般單家百姓所受不法豪族的欺壓程度自然更不在話下了。
參考資料
  • 1.    魏略曰:攸字子遠,少與袁紹及太祖善。初平中隨紹在冀州,嘗在坐席言議。官渡之役,諫紹勿與太祖相攻,語在紹傳。紹自以強盛,必欲極其兵勢。攸知不可為謀,乃亡詣太祖。紹破走,及後得冀州,攸有功焉。攸自恃勳勞,時與太祖相戲,每在席,不自限齊,至呼太祖小字,曰:"某甲,卿不得我,不得冀州也。"太祖笑曰:"汝言是也。"然內嫌之。其後從行出鄴東門,顧謂左右曰:"此家非得我,則不得出入此門也。"人有白者,遂見收之。
  • 2.    魏略曰:婁圭字子伯,少與太祖有舊。初平中在荊州北界合眾,後詣太祖。太祖以為大將,不使典兵,常在坐席言議。及河北平定,隨在冀州。其後太祖從諸子出遊,子伯時亦隨從。子伯顧謂左右曰:"此家父子,如今日為樂也。"人有白者,太祖以為有腹誹意,遂收治之。
  • 3.    魏略曰:太祖在漢中,而劉備棲於山頭,使劉封下挑戰。太祖罵曰:"賣履舍兒,長使假子拒汝公乎!待呼我黃鬚來,令擊之。"乃召彰。彰晨夜進道,西到長安而太祖已還,從漢中而歸。彰須黃,故以呼之。
  • 4.    魏略曰:王將出徵,度支中郎將新平霍性上疏諫曰:"臣聞文王與紂之事,是時天下括囊無咎,凡百君子,莫肯用訊。今大王體則乾坤,廣開四聰,使賢愚各建所規。伏惟先王功無與比,而今能言之類,不稱為德。故聖人曰'得百姓之歡心'。兵書曰'戰,危事也'是以六國力戰,強秦承弊,豳王不爭,周道用興。愚謂大王且當委重本朝而守其雌,抗威虎卧,功業可成。而今創基,便復起兵,兵者兇器,必有兇擾,擾則思亂,亂出不意。臣謂此危,危於累卵。昔夏啓隱神三年,易有'不遠而復',論有'不憚改'。誠願大王揆古察今,深謀遠慮,與三事大夫算其長短。臣沐浴先王之遇,又初改政,復受重任,雖知言觸龍鱗,阿諛近福,竊感所誦,危而不持。"奏通,帝怒,遣刺奸就考,竟殺之。既而悔之,追原不及。
  • 5.    魏略曰:明帝既嗣立,追痛甄后之薨,故太后以憂暴崩。甄后臨沒,以帝屬李夫人。及太后崩,夫人乃説甄后見譖之禍,不獲大斂,被髮覆面,帝哀恨流涕,命殯葬太后,皆如甄后故事。
  • 6.    魏略曰:休怨逵進遲,乃呵責逵,遂使主者敕豫州刺史往拾棄仗。逵恃心直,謂休曰:"本為國家作豫州刺史,不來相為拾棄仗也。"乃引軍還。遂與休更相表奏,朝廷雖知逵直,猶以休為宗室任重,兩無所非也。
  • 7.    魏略曰:時夏侯淵與惇俱為將軍,軍中號惇為盲夏侯。惇惡之,照鏡恚怒,輒撲鏡於地。
  • 8.    魏略曰:"太祖為司空時,納晏母並收養晏,其時秦宜祿兒阿蘇亦隨母在公家,並見寵如公子。蘇即朗也。蘇性謹慎,而晏無所顧憚,服飾擬於太子,故文帝特憎之,每不呼其姓字,嘗謂之為"假子"。晏尚主,又好色,故黃初時無所事任。及明帝立,頗為冗官。至正始初,曲合於曹爽,亦以才能,故爽用為散騎侍郎,遷侍中尚書。晏前以尚主,得賜爵為列侯,又其母在內,晏性自喜,動靜粉白不去手,行步顧影。晏為尚書,主選舉,其宿與之有舊者,多被拔擢。
  • 9.    魏略曰:玄既遷,司馬景王代為護軍。護軍總統諸將,任主武官選舉,前後當此官者,不能止貨賂。故蔣濟為護軍時,有謠言"欲求牙門,當得千匹;百人督,五百匹"。宣王與濟善,間以問濟,濟無以解之,因戲曰:"洛中市買,一錢不足則不行。"遂相對歡笑。玄代濟,故不能止絕人事。及景王之代玄,整頓法令,人莫犯者。
  • 10.    魏略曰:亮軍退,司馬宣王使郃追之,郃曰:"軍法,圍城必開出路,歸軍勿追。"宣王不聽。郃不得已,遂進。蜀軍乘高布伏,弓弩亂髮,矢中郃髀。
  • 11.    魏略曰:初畿在郡,被書錄寡婦。是時他郡或有已自相配嫁,依書皆錄奪,啼哭道路。畿但取寡者,故所送少;及趙儼代畿而所送多。文帝問畿:"前君所送何少,今何多也?"畿對曰:"臣前所錄皆亡者妻,今儼送生人婦也。"帝及左右顧而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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