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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忠賢案

鎖定
欽定逆案是崇禎初期處理太監魏忠賢及其黨羽的政治事件。 [1] 
中文名
魏忠賢案
發生時間
崇禎二年
歷史事件
魏忠賢案
主要人物
魏忠賢

魏忠賢案事件背景

明末黨爭嚴重,東林黨和閹黨鬥爭激烈,當時,魏忠賢身兼秉筆太監和提督東廠的職務,被封為上公。位高權重,名滿天下,生祠遍天下。京城的太學旁邊,魏忠賢還享受着孔子的祀禮。 [1] 

魏忠賢案過程

朱由檢魏忠賢安上一個“逆黨”的罪名,撤銷了他的全部職務。十一月初一,朱由檢將魏忠賢貶往鳳陽守墓。五天后,朱由檢突然改變主意,下令將其處死。魏忠賢的朋友暗中派人日夜兼程,把這個消息告訴了赴鳳陽途中的魏忠賢。魏忠賢於是在執行人員到達之前,先行自縊。此時,距朱由校去世還不到兩個半月的時間。朱由檢恨烏及屋。接下來,下令將魏忠賢的親屬和關係密切的朋友處死。
魏忠賢被處死,有的人拍手稱快,有的人感到難以理解,有的人認為不那麼恰當,有的人甚至為他鳴冤叫屈,什麼觀點都有。官員們的觀點,有意無意地流露在奏疏當中。朱由檢發現,同情魏忠賢和對處死魏忠賢一事説三道四的人還真的不少。他對此非常憤怒。但他不露聲色,繼續號召官員們暢所欲言,建言獻策,深揭狠批魏忠賢的滔天罪行。他要引蛇出洞,看看究竟有多少人膽敢對他的決斷説三道四。到時候他再一起收拾。
崇禎二年正月,朱由檢開始了他的收拾行動——整肅“逆黨”。
魏忠賢“逆黨”案的案犯人數、案犯名單、罪名種類、量刑標準,悉由朱由檢親自敲定。史稱“欽定逆案”。按照朱由檢當初的要求,此案必須在幾天之內處理完畢。由於辦案官員不知道什麼人是案犯,也沒有掌握案犯的犯罪證據和線索,無從着手。辦案官員矇頭瞎腦地辦了幾次,都不符合朱由檢的要求,結果沒有如期完成任務。但儘管如此,這個驚天大案,從正月廿四日立案,到三月十五日公佈判決書,也只花了四十九天時間。“效率”之高,令人咂舌。 [2] 
朱由檢在三月十五日,發佈了對“逆黨”案的處理結果:
1.首逆 凌遲處死 魏忠賢,客氏
2.首逆同謀 死刑(立即執行)
崔呈秀,魏良卿,李永貞等五人(劉若愚不久改為斬監候,終被釋放)
3.交結近侍 死刑(秋後處決)
劉志選,倪文煥,田吉,劉若愚等二十人
4.結交近侍次等 充軍
閻鳴泰,魏廣微等十一人
5.結交近侍又次等 徒三年貶為平民
顧秉謙等一百二十九人
…………
崇禎皇帝詔書——
崇禎二年三月,帝為詔書頒示天下。
魏忠賢逆案,首逆凌遲者二人:魏忠賢,客氏。
首逆同謀決不待時者六人:呈秀及魏良卿,客氏子都督侯國興,太監李永貞、李朝欽、劉若愚。
交結近侍待秋後處決者十九人:劉志選、梁夢環、倪文煥、田吉、劉詔、薛貞、吳淳夫、李夔龍、曹欽程,大理寺正許志吉,順天府通判孫如冽,國子監生陸萬齡,豐城侯李承祚,都督田爾耕、許顯純、崔應元、楊寰、孫雲鶴、張體乾。
結交近侍次等充軍者十一人:魏廣微、周應秋、閻嗚泰、霍維華、徐大化、潘汝禎、李魯生、楊維垣、張訥,都督郭欽,孝陵衞指揮李之才。
交結近侍又次等論徒三年輸贖為民者:大學士顧秉謙、馮銓、張瑞圖、來宗道,尚書王紹徽、郭允厚、張我續、曹爾禎、孟紹虞、馮嘉會、李春曄、邵輔忠、呂純如、徐兆魁、薛風翔、孫杰、楊夢袞、李養德、劉廷元、曹思誠,南京尚書範濟世、張樸,總督尚書黃運泰、郭尚友、李從心,巡撫尚書李精白等一百二十九人。
交結近侍減等革職閒住者,黃立極等四十四人。忠賢親屬及內官黨附者又五十餘人。” [3] 

魏忠賢案評價

在不少“史學家”的著作中,“欽定逆案”是朱由檢一生中最光輝的業績,而朱由檢則因打造了“欽定逆案”這個政績工程,被這些“史學家”譽為“一個很有作為的皇帝”。

魏忠賢案爭議

在眾多記載此事的文獻中,文秉《先撥志始》完整地記載了負責處理逆案的首輔韓塘等人的兩份奏疏,由此可以理出他們處理此案的大致情形。而在逆案人員基本情況的統計上,則以談遷《國榷》所載為詳盡可靠。《崇禎長編》、《明史》等官修史書,在記載“欽定逆案”時都存在一些問題。 [1] 

魏忠賢案史書記載

《先撥志始·卷下 ·欽定逆案》
參考資料
  • 1.    陽正偉,《崇禎朝“欽定逆案”初探——兼訂《崇禎長編》、《明史》記載之誤》,《昆明學院學報》, 2012, 34(4):59-63。
  • 2.    《崇禎實錄*卷之二》這樣記載:“庚辰,召大學士韓爌、李標、錢龍錫,吏部尚書王光永,諭曰:'朕欲定附逆人罪,必先正魏、崔首逆,以次及附逆者。如首開諂附、傾陷擁戴、及頌美不置與未詞頌而陰行贊導者。據法依律,無枉無狥,卿等數日內其確定以聞'.初,逆璫死後,上欲因台諫言定逆案。大學士韓爌、錢龍錫不欲廣搜樹怨,僅列四五十人以請。上不悦,再令盡列以聞。且曰:'皆當重治,輕則削籍。'閣臣復以數十人呈進。上怒不稱旨。命分三等,曰稱頌、曰贊導、曰速化。且曰:'忠賢一人在內,自非外廷逢迎,何遽至此?其內臣同惡者亦當入之。'閣臣以外廷不知內事對。上曰:'豈皆不知,特畏任怨耳。'閲日,召閣臣入,指黃袱所褁章疏若干,曰:'此皆璫實跡也,宜盡按入之。'閣臣知勢不可止,乃曰:'臣等職司輔導,三尺法非所習也。'上召問吏部尚書 永光,對曰:'吏部所諳考功法耳,不習刑名。'乃召刑部尚書喬允升參定之。壬子,召閣臣及刑部尚書喬允升、左都御史曹於汴於平台。問:'張瑞圖、來宗道何以不在逆案?'對雲:'二臣事逆無實。'上曰:'瑞圖善書,為璫所愛,宗道祭崔呈秀毋,稱“在天之靈”,其罪著矣。'問:'賈繼春何以不治?'閣臣言:'繼春欲善待選侍,不失厚道。後雖反覆,其持論亦多可取。'上曰:'惟其反覆,故為小人。'於是,發原奏及前紅本未入各官六十九人,各令酌定。於是案列甚廣,幾無遺矣。“
  • 3.    《明史*閹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