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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國鋒

(海寧市委原常委、經濟開發區原黨委書記)

鎖定
魏國鋒,男,漢族,浙江海寧人,1973年1月出生,1995年8月參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曾任海寧市委常委、經濟開發區(海昌街道)黨委書記、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2021年7月,魏國鋒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1] 
中文名
魏國鋒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浙江海寧
出生日期
1973年1月

魏國鋒人物履歷

1995年8月至2021年4月 浙江制絲一廠車間技術員;海寧市黃灣鎮(鄉)人武幹事、團委書記、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黨委副書記、副鎮級領導幹部;海寧市尖山新區(黃灣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海寧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海寧市馬橋街道黨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海寧市馬橋街道黨委書記,經編產業園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書記;海寧市委辦公室主任、室務會議召集人、市委台辦(市政府台辦)主任;海寧市委常委、經濟開發區(海昌街道)黨委書記、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2021年3月,魏國鋒被免去海寧市委常委、委員、經濟開發區(海昌街道)黨委書記職務。
2021年4月,魏國鋒被免去海寧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職務。 [1] 

魏國鋒人物事件

  • 依法雙開
2021年7月,經中共嘉興市委批准,嘉興市紀委市監委對海寧市委原常委、經濟開發區(海昌街道)原黨委書記、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原主任魏國鋒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魏國鋒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為規避組織調查,與多人進行串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土地使用權出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魏國鋒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嘉興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魏國鋒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嘉興市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海寧市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