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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倫

鎖定
魁倫(?—1800),完顏氏,滿洲正黃旗人,副將軍查弼納之孫,清朝將領。魁倫居官廉,自為尚書時,詔寬減閩關賠繳銀六千兩,至是罄家產不足償,上益憐之,給還宅一區,俾其妻有所棲止;又因其孫幼稚,命紥拉芬到戍三年釋歸,宣諭廷臣,使知法戒焉。
本    名
完顏魁倫
別    名
魁倫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滿族
逝世日期
1800年
爵    位
輕車都尉

魁倫人物生平

魁倫襲世管佐領,兼輕車都尉,授四川漳臘營參將,累擢建昌鎮總兵。嘗入覲,高宗詢家世,魁倫陳戰功甚悉。乾隆五十三年,擢福州將軍。喜聲伎,制行不謹,總督伍拉納欲劾之。伍拉納故貪,逼勒屬吏財賄,復縱洋盜,盜艇集五虎門外不問。魁倫遂疊疏劾閩省吏治廢弛,伍拉納及巡撫浦霖溺職,按察使錢受椿等迎合助虐。上怒,褫伍拉納等職逮問,命長麟署總督,偕魁倫鞫訊,得伍拉納等貪婪及庫藏虧絀狀,俱伏法。伍拉納為和珅姻戚,當按治時,上切責長麟瞻徇,罷去,以事由魁倫舉發,特寬之,代署總督,嚴捕海盜,屢獲其魁。
嘉慶元年,實授總督。三年,巨盜林發枝投首,海患稍戢。以母憂歸。自治閩獄。以伉直聞於時,仁宗尤眷之。四年,起署吏部尚書。魁倫屢於上前自稱昔治四川嘓匪功,謂賊不難辦,請赴軍前,時上督責諸將平賊甚急,經略勒保未稱帝意,命魁倫赴四川,逮勒保治罪,即代署總督,駐達州治軍餉。勒保獲譴由蜚語,既就逮,所部訴其冤,乞代奏,魁倫稍稍為置辯,終以玩誤軍務讞擬重闢,軍心因之渙散,不為用。額勒登保繼為經略,與德楞泰先後赴甘肅剿竄匪,魁倫專任四川軍事。

魁倫人物經歷

五年春,冉天元糾數路殘匪潛匿大竹,魁倫逡巡未發,賊脅眾數萬由定遠渡嘉陵江,圖擾川西,魁倫繞道鄰水,自順慶追剿,檄總兵七十五還守重慶。上以數年來賊氛皆在川東北,惟川西完善,地為軍餉所出,斥魁倫疏防,革職留任。賊尋渡江掠蓬溪,諸將獨總兵朱射鬥力戰而兵少,魁倫約為接應復不至,射鬥戰死。魁倫退屯潼川,降三品頂戴,詔責嚴守潼河,曰:“此爾生死關頭也!”復起勒保為四川提督,偕德楞泰進剿川西、川北。四月,賊伺川西備嚴,乘間竄渡潼河,焚太和,逼成都,上怒魁倫屢失機縱賊,褫職逮問,命勒保代署總督。侍郎周興岱往會鞫,尋逮京賜死,子紥拉芬戍伊犁。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