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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姓

鎖定
鬥氏是一個非常古老的姓氏,但在今中國大陸的姓氏排行榜上未列入百家姓前兩千位,在台灣省則名列第一千五百六十二位,以丹陽、南昌、彭城、江陵、長沙、宜城為郡望。
中文名
鬥姓
起    源
春秋時期
分    佈
丹陽、南昌、彭城、江陵等

鬥姓基本介紹

鬥姓 鬥姓
鬥[鬥、鬬,讀音作dòu(ㄉㄡˋ),亦可讀作dǒu(ㄉㄡˇ),但不可繁寫為“鬥”、“鬦”]

鬥姓姓氏淵源

鬥姓第一個淵源

源於羋姓,出自春秋時期夏禹後裔楚國公族鬥伯比,屬於以國名或封邑名稱為氏。 著名的清朝史學家陳厚曜在《春秋世族譜》中論述,羋姓楚國除了王室熊氏以外,其士族的宗子世系有十三氏,為西周初期到春秋時期的楚國大族,其中就有鬥氏。楚國公族的其他十二氏分別為泊氏、成氏、屈氏、勞(蘧)氏、熊氏(非王族庶支)、陽氏、申叔氏、申氏,伍氏、潘氏、沈氏,觀氏。周平王姬宜臼七年(楚若敖熊儀二十七年,公元前764年),楚若敖逝世,被尊為“若敖”。楚國君主自此始有諡號,並有若敖氏一族。當年楚若敖曾娶妻於鄠,生子取名伯比,伯比被封於鬥邑(今湖北鄖西),以邑取姓,史稱鬥伯比,從此楚國開始有鬥氏一族,讀音作dòu(ㄉㄡˋ)。

鬥姓第二個淵源

源於哈尼族,屬於漢化改姓為氏。 唐朝時期,西南地區有少數民族哈尼族哈鬥氏,後有取諧音漢字“鬥”為姓氏者,稱鬥氏,世代相傳至今,但姓氏讀音作dǒu(ㄉㄡˇ)。

鬥姓得姓始祖

鬥伯比。

鬥姓郡望堂號

鬥姓郡望

丹陽郡、南昌府、彭城郡、江陵郡、長沙郡、宜城縣

鬥姓堂號

丹陽堂:以望立堂。
彭城堂:以望立堂。
江陵堂:以望立堂。
南昌堂:以望立堂。
宜城堂:以望立堂。
蘭溪堂:以望立堂。
射石堂:古時有一位善於射箭的人叫熊渠(斗渠)。有一次他夜間走路,老遠就看到前面有一隻老虎趴在那裏。他拿箭就射,老虎卻一動不動。他走近一瞧,果然中了,而且箭頭射進去幾寸,用手拔也拔不出,原來是一塊大石頭。

鬥姓歷史名人

鬥姓鬥伯比

(生卒年待考),羋姓,亦名熊伯比,若敖熊儀之子;鬥邑人(今湖北鄖西)。著名春秋時期楚國令尹,鬥氏鼻祖。周桓王十四年(楚武王三十五年,公元前706年),鬥伯比參政,參與楚武王國政決策,他為楚武王攻隨服隨出謀畫策,起了重要作用。鬥伯比識人精闢,據史籍《左傳·桓公十三年》記載,他認為“莫敖屈瑕驕傲輕敵,伐羅必敗”,結果,屈瑕在率楚軍討伐羅國時,果然大敗。可見,鬥伯比是楚武王身邊很有才幹的最高統治集團成員之一。鬥伯比是楚國曆史上極為重要的人物,他執楚國令尹之政時期,正值楚武王熊通稱王發展的時代,在楚武王攻伐有周王朝支持的隨國,徹底征服隨國,以及助楚武王稱王的整個過程中,立了大功。

鬥姓鬥谷於菟

(生卒年待考),羋姓,字子文,鬥伯比之子;鬥邑人(今湖北鄖西)。著名春秋時期楚國令尹。鬥谷於菟因是在農曆5月5日生,其母以為不祥,棄之於雲夢草澤中。傳説他由虎餵乳,後由鄖國君收養。楚國人稱“乳”為“谷”,稱“虎”為“於菟”,故名鬥谷於菟。楚成王初立時,楚子元亂國,為鬥班所殺。在楚子元內亂平定後的楚成王八年(公元前664年),楚成王以鬥谷於菟為令尹,自己亦日漸成長,楚國政局從此穩定,並開始以嶄新的面貌北上爭霸。對楚國的強大和北上爭霸,作出了突出的貢獻。他的身世,史籍《左傳·宣公四年》有詳細的記載,説:“初,若敖娶於妘,生鬥伯比。若敖卒,以其母畜於妘,淫於妘子之女,生子文焉。妘夫人使棄諸夢中。虎乳之。妘子田,見之,懼而歸。夫人以告,遂使收之。楚人謂乳谷,謂虎於菟,故命之曰鬥谷於菟。以其女妻伯比。實為令尹子文。
據此説法,斗子文系楚國君若敖熊儀之後,或熊儀之子別封鬥邑,為鬥氏之祖,亦號稱若敖。班固稱“班氏之先,與楚同姓,令尹子文之後也”。可見鬥射師、鬥班、鬥谷於菟等均屬若敖氏之族,對平定楚子元內亂,起了重要作用。正因此,鬥谷於菟才被任命為令尹這一要職的。史籍《左傳·莊公三十年》説:“鬥谷於菟為令尹,自毀其家以紓楚國之難。”史籍《會箋》説:“時楚國府庫空竭,子文,財巨室,積財不少,故自減少家產,以紓其難也。”鬥谷於菟任令尹時,正值楚國統治集團內爭和子元內亂之後,困難重重,谷於菟能從國家和民族利益出發,毫不猶豫地“自毀其家”,盡力相助效勞,使楚國迅速度過了難關。因此,鬥氏之族從穩定楚國政局,到解決國計民生困難,均作出了巨大貢獻。鬥谷於菟協助楚成王大力整頓楚國內政,率軍滅了弦國、黃國、英國,壓抑了蔡國、隨國、徐國、江國等諸侯國,使楚國在長江流域成為無以抗衡的霸主,並有足夠的力量對抗晉、齊、宋、秦等中原大國。鬥谷於菟執政後,留下的歷史佳話也很多。據史籍《説苑》中記載,鬥谷於菟的族人犯法,被廷理(廷理,楚國執掌刑法之官)拘捕,後聽説是鬥谷於菟的族人,立即釋放。鬥谷於菟聽説後,對廷理批評説:“凡立廷理者,將以司犯王令而觸國法也。夫直士持法,柔而不撓,剛而不折,今棄法而背令而釋犯法者,是為理不端,懷心不公也,豈吾營私之意也。何廷理之駁於法也。吾在上位以率士民,士民或怨,而吾不能免之於法。今吾族犯法甚明,而使廷理因緣吾心而釋之,是吾不公之心明著於國也。執一國之柄,而以私聞,與吾生不以義,不若吾死也。”鬥谷於菟一方面批評廷理,另一方面又教育族人主動伏法,廷理害怕,就對其族人執行了刑法。
另據史籍《國語·楚語》、史籍《戰國策·楚策》等記載,鬥谷於菟又是一位清廉勤政、律已恤民的執政者。如史籍《國語·楚語下》説:“昔斗子文三舍令尹,無一日之積,恤民之故也。成王聞子文之朝不及夕也,於是乎每朝設一脯一束、糗一筐,以羞子文,至於今秩之。成王每出子文之祿,必逃,王止而後復。人謂子文曰:‘人之求富,而子逃之,何也?’對曰:‘夫從政者,以庇民也。民多曠者,而我取富焉,是勤民以自封也,死無日矣。我逃死,非逃富也。’”史籍《戰國策·楚策一》中記載莫敖子華之語:“昔令尹子文,緇帛之衣以朝,鹿裘以處,未明而立於朝,日晦而歸食,朝不謀夕,無一日之積。故彼廉其爵,貧其身,以憂社稷者。”從上述記載,可知鬥谷於菟是春秋前期頗為先進開明的思想家和政治家。
鬥谷於菟在任令尹期間,還有一大歷史佳語,也是值得注意的。史籍《論語·公冶長》中記載:“子張問曰:‘令尹子文三仕為令尹,無喜色;三已之,無愠色。舊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何如?’子曰:‘忠矣。’”從有明確記載看,鬥谷於菟從楚成王八年任令尹後至楚成王二十五年讓位子玉,長達二十七年之久。在這二十七年中,他曾“三仕”、“三已”。這一方面説明其地位之重要,楚成王曾三次請他出任令尹;而另一方面,所謂“三已”、“三舍”則是子文主動請求的,具有薦賢、任賢的意思。如他讓位於子玉,就是在子玉攻陳、取焦、夷,城頓立有大功的情況下提出的。當呂臣反對時,斗子文理直氣壯地説:“吾以靖國也。夫有大功而無貴任,其人能靖者與有幾?”可見鬥谷於菟的讓位,是為了薦賢,是從國家利益出發的,並不計較個人得失。鬥谷於菟是繼鬥祁、彭仲爽之後的著名楚國令尹,前兩位見於史籍記載不多,但從鬥谷於菟的言行和政績看,可知楚國國君所任命的令尹,都是具有文武兼備的治國本事者。

鬥姓鬥 丹

(生卒年待考),羋姓;鬥邑人(今湖北鄖西)。著名春秋時期楚國將領。周桓王十六年(楚武王三十七年,公元前704年),有大將鬥丹,曾率楚軍大破隨國軍隊,俘獲隨侯之子,為楚國日後滅隨國奠定了基礎。

鬥姓鬥 廉

(生卒年待考),羋姓;鬥邑人(今湖北鄖西)。著名春秋時期楚國將領。楚武王四十年(公元前701年),楚國大將鬥廉以精鋭之師夜襲鄖國軍隊,大勝而歸。鬥廉不僅是一位軍事統帥,而且也是一位春秋時期著名的思想家。他提出“卜以決疑,不疑何卜”的觀點,閃爍着唯物主義戰鬥精神。

鬥姓鬥 緡

(公元前?~前691年待考),羋姓;鬥邑人(今湖北鄖西)。著名春秋時期楚國權尹。據史籍《通志·氏族略·以國為氏》上記載,權,原是顓頊帝之後,子姓,是商武帝后裔。在西周初期被周武王封在權邑,建立了權國。春秋時期,鬥緡率軍跟隨楚武王滅了權國,被楚國吞併侯的權成為楚國的一個邑地。楚武王滅權國之後,在楚武王四十三~五十年(公元前698~前691年),楚武王開始進行國政改革,壓縮王室權限。就乾脆封賞有功的公族大夫鬥緡為權邑尹,負責管理原先的權國人民。鬥緡在權邑建立了稱為“縣”的地方政治體系,楚國自此出現了由楚王直轄的縣級地方政權機構,中國歷史上開始產生“縣”的區域管轄建制。後來,鬥緡卻莫名其妙地率領原權國遺民造起反來(史書未載原由),以圖恢復國制,結果在楚武王大軍圍攻之下告敗,自己也身死於權縣。以後,鬥緡的子孫以祖先的封地作為姓氏,反而稱為權氏,全家族變到被自己所滅的子姓世系中去了。

鬥姓鬥 祁

(生卒年待考),羋姓,字子孔;鬥邑人(今湖北鄖西)。著名春秋時期楚國令尹。楚武王五十一年(公元前690年),楚武王出兵征伐隨國,不料卻病逝於徵途,令尹鬥祁秘而不宣,譴莫敖屈重繼續率軍開通道路,駕設橋樑,出國大軍直逼隨國都城侯,建立宮壘。隨侯以為楚武王親來,大懼,趕緊求和,鬥祁這才撤師而還,勝利班師,渡過漢水後才為楚武王發喪。

鬥姓鬥 椒

(公元?~前605年待考),羋姓,字子儀;鬥邑人(今湖北鄖西)。著名春秋時期楚國令尹。鬥氏源自春秋初楚國國君熊儀。熊儀即君位後,又號稱若敖,熊儀之子鬥伯比即以若敖為氏,因別封鬥邑(今湖北鄖西),故亦稱鬥氏。因此,鬥氏之族屬王族的分支,在熊儀之後,特別是在武、成、穆、莊諸代,均居高位,是楚國舉足輕重的大姓之一,對楚國的發展與強大作過突出的貢獻。楚武王創設的令尹,也是首先從鬥氏之族中挑選出的鬥祁充任的。楚成王初立,子元亂國,為鬥班所殺。鬥谷於菟(子文)任令尹,其弟子良任司馬。鬥谷於菟“毀家紓難”,佐楚成王東征北戰,爭霸立業,功勳卓著。其後,楚子玉任令尹,子西任司馬。斗子玉死後,斗子上曾繼任令尹。就是到楚穆王、楚莊王時期,鬥氏出任令尹的也有四人(鬥成文心、鬥祁、鬥般、鬥椒),可見鬥氏之族長盛不衰。
在楚國擴展過程中,鬥氏權勢日趨膨脹熾盛,不僅與王室存在矛盾,而且也招致其他貴族大姓的不滿。楚成王三十五年(公元前637年),鬥克薦斗子玉接替自己繼任令尹時,大夫叔伯(蒍賈)就以“子若國何”,表示懷疑與非難。城濮之戰前夕,斗子玉在蒍治兵,蒍賈又在鬥克面前抨擊斗子玉説:“子玉剛而無禮,不可以治民,過三百乘,其不能以入矣。”斷定子玉必敗。斗子玉對此很反感,向楚成王請戰(圍宋攻晉)之理由,就是“願以間執讒匿之口”。矛盾竟演化到甚至想在戰爭中以僥倖取勝來回敬對方的抨擊。楚成王在關鍵時刻,看來是支持蒍賈、貶抑斗子玉的。他要斗子玉撤宋圍,説晉文公是“有德者不可敵”的。當斗子玉派鬥椒去向楚成王請戰時,“王怒,少與之師,唯西廣、東宮與若敖之六卒實從之”。一方面與蒍賈攻擊相呼應,另一方面又“少與之師”,並以鬥氏武裝充數,一反常態,完全不是從戰爭大局考慮的。戰爭拉開後,楚國左右兩軍受挫,斗子玉親自指揮的中軍(主力)卻安然無恙,照理是過中有功,但斗子玉卻被迫自殺,連晉文公也感到意外。司馬斗子西不久被貶為商公,蒍賈則被任為令尹。以斗子玉為首的鬥氏成為城濮敗北的犧牲品。從中可見楚成王對有軍事指揮才幹、卻又鋒芒畢露的斗子玉是信不過的,王權與鬥氏的矛盾,已呈現表面化。楚穆王即位後,雖先後以斗子玉之子鬥成大心及其弟鬥祁為令尹,但王室與鬥氏的矛盾並未消退。原被貶為商公的斗子西心懷不滿,沿漢沂江將入郢,恰好被正在渚宮(楚之別宮,今湖北江陵城)的楚成王發現了,楚成王並未深究,仍任為工尹。楚穆王九年(公元前617年),斗子西又串通鬥仲歸謀殺楚穆王,謀泄,兩人均為楚穆王所殺。楚穆王逝世後,楚莊王即位。鬥克與公子燮乘令尹子孔、太師潘崇領軍去攻打羣舒之機,發動叛亂,結果被廬大夫戢梨所殺。這場叛亂,鬥克是利用公子燮求令尹不得的不滿情緒而發動起來的,顯然是主要策劃者。楚莊王雖仍以鬥孔為令尹,但又不出號令,日夜淫樂,暗中觀察動靜,當與鬥氏有關。三年後大刀闊斧地整頓朝政,任伍參、蘇從以政,鬥氏之政敵蒍賈也被任為工正。
公元前605年(楚莊王九年),正當楚莊王伐陸渾之戎、觀兵周疆凱旋迴來時,鬥氏、蒍氏這兩大姓之間的鬥爭也愈益尖鋭化。其時,鬥般、鬥椒分別擔任令尹和司馬,主宰着楚國軍政大權,蒍賈則為工正。鬥椒是個狀似熊虎、聲若豺狼的野心家,為其伯鬥克所厭惡。史籍《左傳·宣公四年》中記載説:“初,楚司馬子良(鬥克之弟)生子越椒(鬥椒)。子文曰:‘必殺之!是子也,熊虎之狀而豺狼之聲;弗殺,必滅若敖氏矣。諺曰:狼子野心。是乃狼也,其可畜乎?’子良不可。子文以為大戚。及將死,聚其族,曰:‘椒也知政,乃速行矣,無及於難。’且泣曰:‘鬼猶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餒而!’”這不免有宿命論的色彩,但也反映了深諳楚國政治的鬥克,對鬥氏權力膨脹而引起的後果的嚴重憂慮。事情果不出鬥克所料,鬥椒為司馬時,野心不死,蒍賈看清了這一點,便誣陷令尹鬥般,使鬥般被楚莊王所殺,鬥椒得以晉升為令尹,蒍賈亦升任為司馬。但鬥爭並未結束,鬥椒的野心也並未因升任令尹而熄滅。史籍《佐傳·宣公四年》中記載:“子越又惡之(指蒍賈),乃以若敖氏之族,圍伯嬴(即蒍賈)於陽而殺之,遂處蒸野,將攻王。”另據史籍《史記·楚世家》中記載:“九年(楚莊王九年),相若敖氏(指令尹子越)。人或讒之王,恐誅,反攻王。”
從這兩則史料記載,可以獲知蒍賈與鬥椒矛盾又告激化,“子越又惡之”、“人或讒之王”,都指的蒍賈在楚莊王面前攻擊鬥椒,鬥椒於是傾其族將蒍賈囚殺。同時,鬥氏與王權矛盾繼續尖鋭化,但看來楚莊王是支持蒍賈的,故子越孤注一擲,先殺蒍賈,再謀害楚莊王,奪取政權。至此,若敖氏經武文成穆諸代的興盛與挫折,終於與王室攤牌,鋌而走險了。
鬥氏家族的力量在楚國是很強大的,叛亂的聲勢當然也很浩大。楚莊王從大局出發,開始時採取妥協態度,提出以“三王之子(楚文王、楚成王、楚穆王的子孫)”為人質談判解決。但鬥椒驕狂已極,拒不接受。
楚莊王於是親領大軍出征,會師於漳河兩岸。同年秋,王軍與若敖氏之族戰於皋滸(今湖北襄陽)。鬥椒向楚莊王連射兩箭,一箭射在銅鉦上,一箭穿過車蓋,均幾乎傷着楚莊王,軍隊驚恐,開始後退。楚莊王急中生智,派人傳令説:先君楚文王攻克息國時曾得到三支利箭,鬥椒偷走了兩支,現已射完,用不着害怕了,軍隊才穩定下來。楚莊王接着親自擊鼓,王軍奮勇進擊,很快把若敖氏的叛亂鎮壓了下去。鬥克之孫鬥克黃,當時任箴尹(外交大臣),鬥椒率族叛亂時,他正出使齊國。回來至宋國時,便聽到了鎮壓鬥椒叛亂的消息,有人勸他不要回去。而他則以君命為重,還是回國向楚莊王覆命,然後自拘於司敗,主動請罪伏法。楚莊王則念及鬥克先前的功勞,仍使鬥克黃擔任箴尹,但改名為“鬥生”。楚莊王鎮壓了鬥氏叛亂,消除了內政隱患,加強了王權,鞏固了統治,有利於楚國的圖霸與發展,是有積極意義的。不過,鬥氏一族在楚國曆史上是有功勞的,不應因子越領其族叛亂而予以根本否定。但是經此事件後,鬥氏家族開始黯然。楚莊王開始起用孫叔氏等,孫叔敖大力整頓楚國令典,勸養農耕,使楚國日益強橫,終使楚莊王繼齊桓公、晉文公之後,成為第三代春秋霸主。

鬥姓鬥 瞻

(生卒年待考),明朝洪武年間舉人。

鬥姓鬥 輔

(生卒年待考),明朝宣德年間舉人,任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