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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區

鎖定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在“新冠肺炎疫情風險區劃定及管控方案”中規定:一旦發生本土疫情,要儘早將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所在縣(市、區、旗)精準劃分為高風險區、中風險區、低風險區三類風險區。 [2] 
高風險區是指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的居住地,以及活動頻繁且疫情傳播風險較高的工作地、活動地等區域。 [1]  [3] 
中文名
高風險區
劃分依據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
高風險區是指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的居住地,以及活動頻繁且疫情傳播風險較高的工作地、活動地等區域。高風險區原則上以居住的小區或者村為單位劃定,可根據流行病學調查的結果進行研判、調整風險區域範圍。高風險區採取“足不出户、上門服務”的封控措施。高風險區連續7天無新增感染者可以降為中風險區,之後如果連續3天沒有新增感染者,可降為低風險區。對跨區域外溢的高風險區人員,採取7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在集中隔離的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1] 
風險區域劃定和解除標準及防控措施
劃定標準
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動頻繁且疫情傳播風險較高的工作地和活動地等區域,劃為高風險區。原則上以居住小區(村)為單位劃定,根據流調研判結果可調整風險區域範圍。
防控措施
採取封控措施:足不出户、上門服務。
解除標準
連續 7 天無新增感染者,且第 7 天風險區域內所有人員完成一輪核酸篩查均為陰性,降為中風險區;連續3 天無新增感染者降為低風險區。
外溢風險人員管控措施*
流入地對有高風險地區7天旅居史的人員採取 7 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高風險區外溢人員,採取 7 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第 1、2、3、5 和 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管理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算起)。
注:*管控措施適用於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員流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轄區內中、高風險區外溢人員管理由各地制定並對外發布。

高風險區劃定風險區域

1.劃分標準。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動頻繁且疫情傳播風險較高的工作地和活動地等區域,劃為高風險區。原則上以居住小區(村)為單位劃定,根據流調研判結果可調整風險區域範圍。
2.防控措施。實行封控措施,期間“足不出户、上門服務”。封控期間發現新的感染者,由當地聯防控聯控機制組織開展風險研判,按照“一區一策”要求,可將原封控區域全部或部分延長封控時間。
3.解除標準。連續 7 天無新增感染者,且第 7 天風險區域內所有人員完成一輪核酸篩查均為陰性,降為中風險區;連續 3 天無新增感染者降為低風險區。

高風險區社區防控措施

1.區域封閉。安排 24 小時巡邏值守,可通過安裝監控設備、電子門磁等加強管理,防止人員外出流動,嚴格做到足不出户。對因就醫等確需外出人員,須經社區防控辦公室協調安排,實行專人專車,全程做好個人防護,落實閉環管理。高風險區如位於城鄉接合部或農村地區,衞生條件不足、管理難度大、存在較高傳播風險,可將區域內居民轉運至集中隔離場所(如確有必要,每户至多可留 1 人)。居家時做好環境消毒、居室通風等措施。
2.宣傳引導。通過微信、短信、公眾號、小喇叭、一封信等多種方式,及時發佈封控信息和相關安排。引導居民落實個人防護、居室通風等要求。密切關注和及時迴應居民訴求,共同營造良好的防控氛圍。
3.人員摸排。通過逐户上門摸排、建立微信羣、查看水錶電錶信息等方式,儘快摸清高風險區內所有人員底數,及時掌握獨居老人、未成年人、孕產婦、殘疾人、行動不便人員、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員情況。及時掌握尚未轉運的應轉運隔離人員情況,實行專人專管、嚴格管控,在轉運前嚴格落實足不出户、上門採樣、健康監測等防控措施。
4.健康監測。對高風險區內所有人員進行健康監測,實施每日零報告制度。每天上、下午各開展一次體温檢測和症狀問詢,瞭解所有人員使用退熱、咳嗽感冒、抗生素、抗病毒等藥物情況,並填寫“十大症狀”健康監測登記表。發現有發熱、乾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鼻塞、流涕、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症狀的,由健康監測組立即報告並安排上門核酸檢測。
5.核酸檢測。在實施封控後前 3 天連續開展 3 次檢測,第1 天和第 3 天完成兩次全員核酸檢測,第 2 天開展一次抗原檢測,後續檢測頻次可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解除管控前 24 小時內,應完成一次區域內全員核酸檢測。開展核酸檢測時,要合理設置採樣點並由專業人員評估後啓用;科學確定行進路線,加強現場組織管理,實行專人引導、分時分區、固定路線,督促做好個人防護,防止交叉感染。對曾發現陽性感染者的樓宇、院落可先行抗原檢測,陰性後再有序進行核酸檢測。對尚未轉運的風險人員、抗原檢測陽性、核酸混管陽性的待複核人員、行動不便的病人和高齡老人等特殊人員,應上門採樣,實行單採單檢。
6.人員轉運。高風險區內人員如被判定為密切接觸者,8小時內轉運至集中隔離場所。發現核酸檢測陽性者,2 小時內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相關人員轉運前要就地加強管控,轉運中要強化轉運人員和工作人員的個人防護。
7.環境消毒和監測。強化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消毒,對廂式電梯(樓道)等重點區域和電梯按鍵、樓梯扶手、單元門把手等人員頻繁接觸的重點部位進行消毒。對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的居住、工作、活動等場所,及時開展終末消毒並評估消毒效果。加強消毒人員培訓、技術指導和督導評價。
8.垃圾分類清運。規範設置生活垃圾臨時收集點和醫療廢物臨時收集點。核酸檢測陽性者、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產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員使用過的防護用品等,參照醫療廢物處理。其他垃圾可作為“其他相關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後按照“先消毒,雙套袋”要求處理,做到“日產日清”,保持環境清潔衞生。
9.生活物資和醫療保障。調配力量,明確專門隊伍負責居民基本生活物資供應,切實做好需求收集、幫助購買、配送到户等工作。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門要協調發展改革、商務、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暢通運輸通道,推動保供單位、大型商超加強與社區的對接,及時配送有關物資;要指定專門醫療機構為高風險區居民提供就醫服務,推動建立社區與專門醫療機構的對接機制,為獨居老人、未成年人、孕產婦、殘疾人、行動不便人員、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醫便利。
10.心理關愛。組建心理疏導團隊,提供心理援助專線,及時對居民開展健康指導、心理疏導、情緒安撫。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