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高雲飛

(原瀋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鎖定
高雲飛(1910--1986) 原名高祥麟,錫伯族。2月5日出生於復州太陽村(今瓦房店市太陽昇鄉)。1916年起,先後在原籍私塾、小學、復州城高級小學、奉天省立第一高級中學初中補習科、奉天第二工科高級中學和東北大學附屬高中就讀。 [1] 
中文名
高雲飛
別    名
高祥麟
國    籍
中國
民    族
錫伯族
出生日期
1910年2月5日
逝世日期
1986年4月3日
畢業院校
上海法學院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出生地
復州太陽村(今瓦房店市太陽昇鄉)

高雲飛學習經歷

1929年至1933年,高雲飛在上海中國公學大學部、上海法學院學習。期間,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追求進步,積極參加黨組織的革命活動。 [1] 

高雲飛工作經歷

1936年後,回家鄉從事教育事業,歷任教員、校長等職務。
1945年,復縣解放,參加革命工作,並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大連市政府財政局財政科科長、大連市財政局副局長,旅大市行政公署税務總局副局長。
1950年12月,任瀋陽市人民政府税務局副局長。任職期間,工作頗有建樹。五十年代初期,由於國家對私營工商業實行社會主義改造,一些不法分子乘機偷逃國家税收。為堵塞私營工商業偷逃國家税收,他首創了“地區專責”的管理形式,受到國家税務總局的重視,陸續推行到全國各地。在私營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任務基本完成以後,他善於把收交國營企業利潤同税收徵管工作結合起來,發展了“催、查、結、報”四項任務,實現了正確監督。同時,為促進國營、合營和合作事業的發展,積極倡導促進生產,開闢税源,為建立新型税企關係,實現增產增收做出了積極貢獻。曾被中國税務學會聘請為特邀理事,當選為瀋陽市政府委員、瀋陽市政協委員,1954年8月當選為瀋陽市人大代表,1958年後,連續當選為瀋陽市第三屆到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1960年和1962年,還兼任過遼寧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及瀋陽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委員。“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平反後,於1978年6月至1980年4月,擔任瀋陽市税務局顧問。
1980年4月,高雲飛當選為瀋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在工作崗位上,他為加強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把人大建設成為有權威的人民權力機構嘔心瀝血工作,並做出了重要貢獻。 [1] 

高雲飛逝世

1986年4月3日,高雲飛因病在瀋陽逝世,終年76歲。 [1] 
參考資料
  • 1.    王佩平主編;大連市史志辦公室編,大連市志 人物誌,中央文獻出版社,2002.06,第30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