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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鎖定
高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一個政府機構,隸屬高縣,屬於非盈利性組織機構
中文名
高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    點
高縣
適用地區
高縣
性    質
政府機構

高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全縣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2.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按職責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
3.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查處市場違法行為,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4.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職責分工查處製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指導全縣消費者諮詢、投訴以及舉報受理、處理等工作。
5.依法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配合上級機關做好反壟斷行政執法相關工作,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
6.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對格式條款實施備案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合同爭議行政調解工作,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7.負責商標註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著名、知名商標的保護工作,負責商標國際條約、協定在我縣的具體實施,負責商標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管理和保護;指導全縣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
8.組織、協調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承擔縣級登記註冊企業的信息公示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佈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信用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9.開展個體工商户、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縣民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10.承擔縣政府公佈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11.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高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內設科室職責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的綜合協調;負責文電、財務、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訪維穩、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效能建設、安全保衞、愛國衞生和政務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績效管理、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及重要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協調;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擬訂幹部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羣團、計生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承辦局黨組的日常工作。
負責辦案經費和罰沒上交款的管理及工商系統辦案裝備的配備工作;擬訂信息體系建設和管理規定、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制訂全縣工商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年度實施方案;負責全局網絡、業務系統、辦公系統等的建設和管理。
(二)政策法規股。
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辦理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工作;承擔、指導行政執法監督、行政應訴、行政調解、行政聽證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執法行為監督工作;組織實施法制宣傳工作。
(三)消費者權益保護股(投訴舉報中心)。
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配合組織實施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並對經營者銷售不合格商品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承擔因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問題引發的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發佈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檢查信息並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行業協會;開展有關服務領域維權工作;承擔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和處理;承擔投訴舉報網絡體系建設。
(四)商標廣告和市場監督管理股。
擬訂商標、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負責商標、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保護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違法行為;負責監測媒介廣告發布情況;負責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負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移送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違法廣告的查處;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工作;組織實施對合同格式條款的備案監督;組織開展縣級“守合同、重信用”活動和合同信用建設;組織開展合同爭議行政調解;依法查處合同違法行為。
(五)註冊監督管理股(行政審批股)。
依法開展企業註冊登記工作並監督檢查其登記註冊行為;依法查處違反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和非法經濟組織;承擔企業註冊登記信息公示管理工作;承擔企業註冊登記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負責企業登記檔案的管理、維護和應用;負責徵集和整合企業信用信息;指導企業信用自律管理;負責行政審批相關工作;擬訂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户登記註冊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信息公示、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和個體工商户年度報告工作;組織開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工作;承辦縣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聯席會議的相關工作;承擔縣民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六)公平交易和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股。
擬訂有關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配合上級機關做好反壟斷行政執法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縣工商行政管理執法工作;監督管理公用企業限制競爭行為;依法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掃黃打非”工作;承擔直銷企業經營行為的報備工作;負責擬訂網絡交易管理的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建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信用檔案,記錄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查處直接受理的網絡交易違法案件;查處跨區域網絡交易違法案件。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