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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學校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

(教育部2005年啓動的項目)

鎖定
教育部2005年啓動“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建設和評審工作。
中文名
高等學校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
外文名
National Experimental Teaching Demonstration Center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創辦時間
2005年
創辦人
教育部
博士點
學術學位授權一級學科
學術學位授權二級學科

目錄

高等學校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簡介

為了推動高等學校加快實驗室建設和實驗教學改革,促進優質教學資源整合與共享,提升高等學校辦學水平,提高學生動手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提高高等教育教育質量,教育部2005年啓動了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建設和評審工作。其目標是在高等學校實驗教學中心建設的基礎上,通過評審建立一批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促進高等學校和教師樹立以學生為本、知識傳授、能力培養、素質提高協調發展的教育理念和以能力培養為核心的實驗教學觀念,建立有利於培養學生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實驗教學體系,建設滿足現代實驗教學需要的高素質實驗教學隊伍,建設儀器設備先進、資源共享、開放服務的實驗教學環境,建立現代化的高效運行的管理機制,全面提高實驗教學水平,為高等學校實驗教學提供示範經驗,帶動全國高等學校實驗室的建設和發展。 經過2005-2007三年的評審工作 [1]  ,到2007年底,共建設評審了16個學科門類219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並帶動全國建設了一大批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覆蓋了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600多所高等學校,初步形成了國家和省、市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兩層次分佈的局面,極大地提高了高校實驗教學工作水平和實驗室建設水平,也必將在培養創新人才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為了加強高等學校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之間的合作與交流,推動示範中心建設工作的深入開展,更好地發揮示範中心優質資源的示範作用和輻射效應,實現共同發展的目標,在教育部高教司的指導下,經各示範中心協商,決定建立高等學校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聯席會議制度,並經過2007年教育部高教司在太原召開的第二次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工作會議大會討論,修改通過了高等學校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聯席會議章程。示範中心聯席會的主要工作任務是:探討示範中心的建設與發展方向,研究示範中心建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共性問題,為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相關政策提供意見和建議;研究示範中心優質資源的開發與共享機制,促進各示範中心信息化與實驗教學資源的建設;組織各示範中心之間的經驗交流,促進示範中心之間相互溝通與合作;推動與其它國家(地區)高等學校之間的交流,進一步提高我國高等學校的實驗教學水平;組織開展各類培訓活動,加強宣傳,發揮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示範與輻射作用。

高等學校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章程規定

按照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聯席會議章程的規定,經過各學科組的提名,推薦產生了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聯席會議工作委員會、工作委員會主任和秘書長,並確定第一屆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聯席會掛靠在北京大學。2008年2月,教育部高教司轉發了《高等學校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聯席會章程(試行)》(教高司函[2008]45號)。2008年4月,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聯席會工作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大學召開。至此,聯席會正式成立並按照章程開展各項工作。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