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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函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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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函授教育(higher correspondence education)是指運用通信方式,面向在職職工業餘自學的高等教育。參見“函授教育”。高等函授教育會議 1965 年 11 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部在南京召開第一次會議,討論確定高等函授教育的地位和教學改革方向。會議強調,業餘、函授教育是中國整個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強大生命力和遠大的發展前途。 [1] 
中文名
高等函授教育
外文名
higher correspondence education
相關會議
高等函授教育會議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實行“兩種勞動制度,兩種教育制度”的方針,高等教育不僅要辦好全日制學校,而且要大力發展半工(農)半讀和業餘、函授教育。指出,要特別重視舉辦面向農村的函授教育,貫徹“結合生產、統一安排、因材施教、靈活多樣”的原則,從業餘、函授教育的特點出發,積極進行教學改革。1986 年 6 月,國家教委在北京又一次召開會議,討論確定新時期發展高等函授教育的任務、工作方針和政策措施。指出,要進一步認識函授教育的重要性,要採取扶植政策,促進函授教育的發展。普通高等學校在辦好全日制的同時,要在可能條件下努力增加函授、夜大學的招生比例。函授教育的發展要納入國家計劃,保證招生數量逐年增加。要把發展函授教育作為高等學校的基本任務之一,列入各校發展的總體規劃。從 1986 年起,函授教育與廣播電視大學一樣,除招收在職人員外,也招收應屆高中畢業生。函授教育的發展,要求既注意緊密結合當前的實際需要,又注意宏觀的指導和管理,避免盲目性,防止學用脱節。函授教育要多層次、多規格辦學,專科、本科、單科進修和大學後繼續教育並舉,要樹立質量第一的指導思想,堅持做到:依託普通高等學校,發揮現有師資隊伍、教學條件和辦學經驗的優勢;有計劃、有組織、有指導地完成教學全過程;充分發揮學校、學生和學生所在單位三方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強領導,建立和健全高等函授教育管理體制。
參考資料
  • 1.    顧明遠.教育大辭典: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